【前言】本文是热心会员“cu4383”整理的招生合作协议书10篇,供大家阅读。
招生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例,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内容
甲方依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在校区的校园代理, 负责该校区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力制定统一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办法。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工作指导和相应的工作支持,协助乙方开展各项工作。
3、乙方如不能胜任该工作,甲方有权提前一星期通知乙方,并解除该协议。
4、对于甲方学校内部信息、资料等,乙方予以严格保密,不可外泄。否则,甲方有权力终止该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且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5、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各种宣传资料。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力在本协议期限内使用品牌,负责应负区域招生宣传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该区宣传单页发放海报张贴等相关宣传工作。
(2)负责接受学员咨询与报名。
(3)协助甲方联系讲座与上课教室等。
(4)协助甲方开展宣传讲座以及甲方与高校合作事宜的协助。
2、乙方有权力根据工作情况获取相应劳动报酬。
3、乙方有义务按时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绩效。
4、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到中心开会、培训,定期交工作总结。
5、在该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得从事同行业其他工作。
6、乙方在离开甲方学校之前,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甲方的一切资料全部交回,不得以任何形式外协或带离甲方学校;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7、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品牌。
8、乙方有义务保存好甲方提供的图书、讲义、听课证等,丢失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待遇结算
1、报名提成(按月累计发放):
1-5人:元/人;
6-10人:元/人;
11人以上:元/人。
2、试用期说明:
(1)试用期时问:个月,在试用期问,如果乙方违反甲方的相关工作规定或未达到该岗位能力要求, 则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乙方代理资格,且不发放任何奖励。
(2)试用期待遇:底薪元+提成。
(3)转正后无底薪,只记提成收入,按月发放。
(4)其他约定奖励情况。
六、该方案不尽之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协商后可做调整。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以上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招生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协 议 书
本着优势互补原则,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招生代理,颁发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乙方负责甲方在东莞市清溪镇各中学及某些提前与甲方约定的区域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为了确保协议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全部条款,如违反其中任一条款,则视为整体违约,协议解除,双方权利和义务随即终止。
二、甲方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培训和教育,并努力提升教育水平,为学生升学负责。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开展招生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招生资料进行招生宣传,遵守招生协议,认真履行招生职责。
四、乙方计划帮甲方代招东莞片区(清溪镇所有学校,其他镇区直接办理报名或组织到校报名的)的九年级应届毕业生,且中考分数需达
分以上。乙方组织已报名的学生,甲方不得以其它理由不接收或不承认。
五、甲方对乙方招生实行费用包干制,包括宣传费、生活费、交通费、通迅费等一切招生费用。费用按人数度制定标准,标准为:1-19人,2500元/生;20-39人,3000元/生;40-59人,3500元/生;60人及以上,4000元/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乙方生源:
1、清溪镇内的学校,如晨光学校、晨光一校、清溪中学、绮丽学校、银河及锦程学校的所有学生;
2、其他镇区(清溪镇以外的)学校由乙方直接开票报名或组织送到甲方的学生;
七、乙方在招生期间,甲方不提供预支费用,招生费用分两种情况支付:
一、由乙方直接组织报名,可按每生2500元的标准提取招生费用(甲方提供收费票据);
二、余下部分在甲方开学一个月内支付(不超过9月30日),按照实际在校生人数核算支付给乙方;
八、甲乙双方必须保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细节。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共同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大写:壹年),协议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有继续合作意向,可以续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篇3
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产品经销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与原则
甲方将产品销售给乙方,并授权乙方为区域独家校园代理。在乙方经销期内,甲方对乙方采取优惠政策扶持,使乙方在本地区的业务活动正常运行。
二、经营模式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仅为供货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乙方在经营中的一切行为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或协调解决。
三、经销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该校区域的代理,享有在该区域的独家销售权,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不直接介入该地区的销售业务。对该区域到甲方洽谈的客户甲方将转告其与乙方联系,确保乙方在该区域业务的利益。同时乙方不得经营其它同类产品。
2.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对乙方采取扶持政策,给予乙方统一价格供货。甲方负责到达乙方指定收货点的运费,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3.付款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物后三天内将钱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给甲方。4.发货时间:原则上1周发货一次,如遇10套以上的,在甲方有库存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发货。乙方接到订单,需与甲方确认有无库存,如乙方未经甲方确认,和客户作出交货时间的约定,产生的矛盾,由乙方自行承担。
5.退货与换货:乙方在客户收到货物的三天内,如遇客户需要退换货的,在无人为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为乙方提供无条件退换货,对同一客户的退换货要求不超过2次。
6.如乙方需在该区域开展产品推广宣传活动,由乙方策划具体方案,甲方审核通过后协助乙方进行宣传,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
7.乙方享有甲方新产品的优先供应权,乙方将全力给甲方反馈市场信息或提出产品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四、特别条款
1.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声誉,不得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以其它假冒伪劣产品搀杂冒充甲方的产品出售。
2.甲方若因市场原因而调节产品价格时,应提前壹周告知乙方。
A.若产品价格需上调时,甲方提前电话知会乙方。
B.若产品价格需下调时,甲方派市场人员盘点乙方未售出产品数量,以货补差。
3.乙方因产品质量、尺码问题或客户拿到货之后的质疑问题,在不影响产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三天内可向甲方要求退货或换货,保证乙方无后顾之忧。乙方退货或换货引起的运费,破损的包装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大力推广相关产品,从协议签订三个月起,甲方规定乙方月保持终端销售额元/月,或销售套/月。若乙方连续二个月不能达到规定的销售额或销售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另授权其他代理,同时,乙方在终止本协议后,有两个月的产品销售权。
5.乙方负责培训销售人员,并指导客户正确的穿着、洗涤本产品,如未按正确方法操作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要把已建立的和今后发展的全部销售客户资料交甲方编入客户中央档案,保证我们售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产出的额外利益甲乙双方可协商分配。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乙方没有违约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跨区域经营、超低价倾销甲方产品或经营其他同类产品的行为,一经查实,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七、协议的补充及修改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补充和修改。经过协商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改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定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弘扬中华文化、推进中华文化国际化战略,奥亚卫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广州联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就奥亚卫视,电视栏目《汽车总动员》(暂定名)栏目节目的制作、栏目中的广告经营以及广西卫视全面广告合作开发、《汽车总动员》节目在广西卫视播出事宜,签订以下合作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电视栏目《汽车总动员》由乙方独家拍摄制作的原创
电视节目,并具有全部画面、音乐等的独家全部版权;
2、该栏目甲方同意在奥亚卫视每周六(首播),播出时间为23:00-23:30之间;暂定每周日重播;节目时长20分钟,节目语言为普通话;
3、甲方同意该栏目在广西卫视电视频道中提供特定播出时段,并在广西卫视自有网络电视台同步播出、享有奥亚卫视广告部的其他合作资源;
4、甲方同意提供每期壹分三十秒随片广告时间供双方共同开发经营,收益所得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5、乙方授权给甲方该栏目的海外播映权,但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二、合作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叁年即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若获得对方同意,甲乙双方签定续约协议,否则本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行业信息及数据,但该数据仅作为双方共同制作栏目的用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行业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将其外传或用于节目制作以外其它用途;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节目制作委托书和广告招商授权书;
3、甲方提供乙方在广西卫视电视频道,每周一天、每期20分钟的播出时间。首播时间暂定为每周六晚上的黄金时间(23:00-23:30之间),第二天重播壹次;栏目同时在广西卫视网络台同步播出,并在奥亚卫视网络台建立汽车板块(具体细节双方同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
4、甲方为《汽车总动员》栏目提供每期壹分 三十秒的栏目广告时间,所获广告收益按甲乙双方商定比例分成;
5、甲方需向乙方的团队提供对外采访、拍摄、大型活动的洽谈予以授权和协助办理相关的证件;乙方在策划大型的访谈、论坛的直播录播事宜给予支持项目的盈利分配另行签订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合同;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汽车总动员》栏目中国内地和海外的唯一播映权及栏目贴片广告开发权,且甲方对该栏目具有节目终审权;
2、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奥亚广告播出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甲方广告播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或停播;
3、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电视节目中的广告收益,包括栏目冠名及栏目广告的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4、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栏目产生的衍生产品,包括书籍出版、DVD销售、网络视频销售的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5、甲乙双方合作栏目衍生的各种现场活动的植入广告和招商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汽车总动员》栏目的节目策划制作,保证该节目为原创节目和具有完整版权,并保证该栏目所有节目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画面、音乐、人物肖像等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如有发生节目侵权行为,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汽车总动员》栏目的冠名赞助,并保证在节目开播时冠名商同步到位,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汽车总动员》栏目的所有节目不得是二类广告;
3、乙方在本合约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先期提供试播的节目播出带、素材带和其它宣传资料(播出带、素材带)。同时,在合同期内,每周一前提供下周播出的该档节目。节目采取邮寄播出磁带的方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所送播出带应为广播级高清播出带或数据硬盘;
5、乙方向甲方提供本系列节目的版权证明和版权转让授权书;
6、乙方向甲方提供该系列节目开发和广告播出所需的文件资料;
7、配合甲方地区客户资源及客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8、乙方向甲方提供因合作需要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证明等。
乙方权利:
1、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系列节目中的广告产品,包括栏目冠名及栏目广告的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2、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栏目产生的衍生产品,包括书籍出版、DVD销售、网络视频销售的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3、双方合作栏目衍生的各种现场活动的植入广告和招商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的版权负责,因节目原始版权及随片广告发生的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节目创意、画面、音乐、随片广告合法性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节目开发导致的版权纠纷由甲方负责;
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意愿的真实体现,违反上述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负有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均互不承担责任,但应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4、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用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
六、合作的生效和终止:
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
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2、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1)、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守约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因此给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一方有损国家利益,或损害对方及相关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七、双方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双方签约地点:
招生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见附件形式)。
二、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客户咨询及跟进工作)。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一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三、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X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
公开课为40% , 内训为30%? (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本协议列出)
四、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账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五、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账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中记录的报名及咨询信息,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并于乙方招生系统如实记录每客户跟进情况。
六、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甲方应于开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于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进行准确记录,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收佣金,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招生系统账户,并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七、甲方须于每客户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滞纳金。如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过30工作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另外索赔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如发生甲方遗漏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的情况,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应条款支付相应乙方佣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乙方佣金的一倍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八、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九、如甲乙双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复或冲突情况,除甲方可提供确切书面证明外,均应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十、甲方不得在乙方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由此引起的纠纷,甲方负全责。
十一、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十二、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附件形式补签。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盖章: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代理招生授权书
(填写甲方单位名称)授权深圳市易创顾问*限公司作为招生代理,进行(填写招生合作项目名称)工作。
特此授权
(填写甲方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单位法人签章)
授权期限:200?年?月?日至200?年?
?
招生协议书范本 篇6
甲方:中国现代教育网
乙方:
为促进甲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发挥双方资源优势,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甲方 20xx年才艺夏令营项目招生工作。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2 、甲方负责招生录取标准。
3 、甲方为乙方开展招生工作提供具体项目支持,主要包括:
( 1)甲方招生项目为合法项目,若有不实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 2)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招生项目内容的培训与讲解。
4 、甲方为乙方开展招生工作提供具体服务支持,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部分招生简章及其它相关的招生资料。
5 、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对外开展招生宣传事宜。
6 、甲方客观公正的接收乙方招生数据、核算乙方招生业绩、结算招生宣传费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根据甲方授权与要求独立全面的开展招生工作,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2 、乙方所有宣传材料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
3 、严格遵守甲方招生要求,不得夸大、虚假宣传招生工作。
4 、严谨维护甲方声誉,积极努力的开展招生工作。
5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有权利直接收取学生报名费( 3680元 /人),并全额交于甲方。
6 、除甲方规定与要求外,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其它任何工作及收取学生其它费用。
四、招生业绩核算及费用结算
1 、乙方招收的学生在报到并完成夏令营活动后,甲方计入乙方的招生业绩。
2 、甲乙双方招生业绩以招生数据为准进行核对,招生数据由甲方统一设定上报邮箱及上报要求。
3 、依据乙方上报甲方的招生数据为乙方核算招生业绩。
4 、甲方依据乙方总招生业绩结算招生费用,标准如下:
50人以上者按照3680元每人的百分之八十费用收取,其余百分之二十留作乙方的运作和酬金.
5 、费用结算日期: 当期夏令营活动结束后。
五、协议效力及其它约定
1 、合作过程中如遇合同内容变更或补充,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变更或补充内容以附件形式作为合同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为维护双方共同利益,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严格保密。
3 、任何一方若出现违法及其它违背协议内容的违规行为,造成合同中止或终止,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协议生效
1 、本协议有效期自 20xx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xx 年 7 月 10 日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中国现代教育网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院招生项目长期合作协议书 篇7
甲乙双方就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经过深入交流与协商,双方均同意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以统一的市场形象来为学校提供服务。
第二条费用分担
项目前期的运作及投标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项目实施过程中网络布线费用由甲方负责,系统安装,调试以及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诺乙方为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的唯一合作伙伴。
甲方负责与之间的协调工作。
甲方负责全部工程款的回收。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方式另行协商。
甲方一旦中标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甲方将坚决执行本合作协议并坚决执行后续所签订的项目合同。
甲方有权利在项目中获得相应部分的回报。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承诺甲方为校园一卡通项目系统集成的唯一合作伙伴。
负责提供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解决方案。
负责提供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相关软件以及硬件设备。
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用户的操作人员培训。
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中软硬件产品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甲方一旦中标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乙方将坚决执行本合作协议并坚决执行后续所签订的项目合同。
乙方有权利在项目中获得相应部分的回报。
第四条技术保密协议
乙方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上,不得将技术资料外泄给与本部门无关的人员及单位;乙方校园一卡通的技术使用范围仅限于甲乙双方合作的项目,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于其他项目。如违反上述协议内容,乙方将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运作方式
甲乙双方联合对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进行投标,甲方负责商务方面的洽谈,乙方负责一卡通相关产品及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在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中乙方为甲方唯一合作伙伴,如甲方与其他任何公司进行合作,均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责任,并对由于甲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直至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所有涉及到一卡通系统相关技术方面的问题,以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为准,甲方不能单方面进行任何改动,所有技术相关的内容的改动必须经过乙方书面同意。如果甲方擅自做出任何改动或承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独立承担。
所有应付款项必须按照协议比例及时转到乙方账户下,以便乙方及时开展工作,如果因甲方转账不及时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独立承担。
甲方如果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第三项关于甲方权利和义务约束中的任一条款,既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利追究甲方的责任,并对由于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直至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在校园一卡通系统项目中甲方为乙方唯一合作伙伴,如乙方与其他任何公司进行合作,均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对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项目所需技术方案由乙方独立提供,相关技术问题由乙方技术人员负责解决,如果因乙方无法满足学校要求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独立承担。
乙方保证能在校园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如果因为乙方技术或设备等问题造成工期延长,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立承担。
乙方如果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第三项关于乙方权利和义务约束中的任一条款,既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对由于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利润分成 另行协商。
第八条合作期限
项目实施完成后本协议书自动失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双方另行协商,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本协议的附属文件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因方面所造成任何项目变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驾校招生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代理乙方招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1、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学员资源,协助乙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多赢局面。
2、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应严格对甲方的学员资源提供培训考试一体化的服务,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甲方学员办理考试等相关手续。不得因己方原因再未征得甲方同意后泄露、出售、变造甲方学员基本信息资料,而使甲方学员利益受到损害。
3 、甲方学员自愿到乙方培训学习C1型机动车驾驶技能;双方约定培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进行理论培训或上机模拟。自理论考试合格后二周后方可预约练车。档案三年内有效,不能延期。乙方须按合作协议为甲方学员提供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利用自身的招生渠道免费为乙方开设驾校品牌专区,专门用于宣传、发布乙方的品牌形象,招生价格及服务信息等,内容为:课程报价库、商家荣誉、训练场地产品库、团购优惠、服务信息等全力打造乙方驾校的品牌资讯!为商家树立良好品牌形象、良好口碑、消费好评、售后保障等信息;
2、 甲方在学校与公司宣传栏上为乙方提供招生信息。
3、 甲方有义务维护其刊登的教学信息介绍与乙方所提供资料保持严格一致,并有义务维护乙方学校的一切声誉。因乙方服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时,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的执行。由于乙方价格体系问题或折扣调整未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招生价格高于乙方市场价格时,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给予甲方已成交顾客(会员)相应差额的补偿。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向甲方提供自身驾校的招生信息,保证资质的合法性,信息的准确性和服务承诺的严谨性,并保证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因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失实或者侵权而造成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及时将自己的更新信息(特别是已刊出驾校信息的更改情况、报名终止情况等)通知甲方及时更新,确保学生报名课程信息正确。
3、学员的发票由乙方负责开据,若乙方对招收的学员有资格要求,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若乙方没有事先通知,则不应拒绝任何通过甲方报名的学员。
4、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的招生价格不高于乙方实际招生价格。甲方公布的价格与乙方提供的价格保持一致。
5、 凡经甲方组织介绍到乙方的顾客(会员)达成的交易,乙方均应对每次成交的日期、报名人数、顾客姓名等做出详细如实的登记,并提供这些资料的副本给予甲方,以便核对存档。
6、 关于回复学员的具体要求:及时回复学员是成交和维护双方形象关键,非常重要!希望双方共同努力!
(1)回复时间要求:乙方招生老师在收到甲方的MSN或电话提醒后,务请在15—30分钟内回复学 员,如乙方招生对接人收到提醒后的确因事无法在这一时间内回复,务请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将及时告知学员,维护双方良好的形象。
(2)跟进结果要求:乙方跟进学员后,务请将做好跟进记录,以便后期双方了解学员意向情况,以 便后期结算。
四、支付与结算
1、服务费标准。
①甲方向乙方推荐参加报名学车学员,甲方按成交人数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本地每成交十人以下收取元,十人以上收取元, 外地每成交十人以下收取元。每成交十人以上收取元。
②甲方向乙方推荐参加报名学车学员,乙方提供给甲方最低学车价格。学员报名学车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附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最低学车价格标准:
2、结算日期:以每月1日至30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1日为双方对账日期,如遇周六日,对账日期延后至下周一,乙方于该日前把上个月所招学生报名明细传给甲方,甲方进行接受到报名明细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将确认以后的名单回传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签字确认后的学员名单前来领取代理费。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结款,则乙方需在当月支付结款额1%/天的滞纳金给甲方。
3、支付方式:汇款或现金。
五、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组织介绍来的顾客(会员)的培训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不得欺骗甲方组织介绍来的顾客(会员)或降低培训服务的.标准,如出现乙方欺骗甲方会员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2.因乙方培训项目服务质量等原因引起的顾客纠纷,包括退(换)学、赔偿、法律诉讼等,乙方独立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不得故意用各种方式造成甲方会员利益受损,(借口收取甲方会员除协商价格以外的费用以及物品,教学过程中拖延教学时间或者降低教学质量等)如有此情况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并在甲方指定学校与单位论坛公布此行为。
六、保密
1、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的签订与争议:
1、 双方合作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5、 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 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招生合作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一、合作背景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为达到共赢的目的,一致同意建立团购合作关系,双方互视对方为核心合作伙伴,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甲方所在院校代理乙方招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自身驾校的招生信息,保证资质的合法性,信息的准确性和服务承诺的严谨性,并保证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因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失实或者侵权而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及时将自己的更新信息(特别是已刊出驾校信息的更改情况、报名终止情况等)通知乙方及时更新,确保学生报名课程信息正确。
3、学员的学费由乙方代为收取,若甲方对招收的学员有资格要求,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告乙方。若甲方没有事先通知,则不应拒绝任何通过乙方报名的学员。
4、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招生价格不高于甲方实际招生价格。
5、凡经乙方组织介绍到甲方的学员达成的交易,甲方均应对每次成交的日期、报名人数、学员姓名等做出详细如实的登记,并提供这些资料的副本给予乙方,以便核对存档。
6、甲方必须对乙方所属区域(下马营镇及八鱼镇)进行区域保护,确保乙方利益。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 )利用自身的学校招生用地为乙方开设驾校品牌专区,为乙方进行招生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其刊登的教学信息介绍与乙方所提供资料保持严格一致,并有义务维护乙方学校的一切声誉。
3、因甲方服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的执行。
4、由于甲方价格体系问题或折扣调整未及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招生价格高于乙方市场价格时,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给予乙方已成交学员相应差额的补偿。
四、支付与结算
乙方先代甲方收取学员学费,按照每人 元标准扣除服务费,后将余款交与甲方。
五、学员教学质量保证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组织介绍来的学员的培训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不得欺骗乙方组织介绍来的学员或降低培训服务的标准,如出现甲方欺骗乙方学员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2.因甲方培训项目服务质量等原因引起的学员纠纷,包括退(换)学、赔偿、法律诉讼等,甲方独立承担所有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不得故意用各种方式造成乙方学员利益受损,(借口收取乙方学员除协商价格以外的费用以及物品,教学过程中拖延教学时间或者降低教学质量等)如有此情况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六、协议的签订与争议:
1、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日期:
乙方:
招生合作协议书范本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见附件形式)。
二、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客户咨询及跟进工作)。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一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三、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公开课为40%,内训为30%(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本协议列出)
四、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帐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五、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帐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中记录的报名及咨询信息,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并于乙方招生系统如实记录每客户跟进情况。
六、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甲方应于开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于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进行准确记录,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收佣金,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招生系统帐户,并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七、甲方须于每客户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滞纳金。如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过30工作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另外索赔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如发生甲方遗漏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的情况,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应条款支付相应乙方佣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乙方佣金的一倍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九、如甲乙双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复或冲突情况,除甲方可提供确切书面证明外,均应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十、甲方不得在乙方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由此引起的纠纷,甲方负全责。
十一、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十二、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附件形式补签。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