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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协议书(15篇)

时间:2023-08-02 08:58:45 合作协议

  【前言】以下是热心会员“vvtyv14152”收集的股份合作协议书(15篇),供大家阅读。

股份合作协议书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1

  合伙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配送超市,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主要经营地址:湘阴县东茅路精密现代城43栋门面.经营项目:海产品配送、海产品甲供.

  第三条合伙期限。年月日起,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元,共计人民币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1/3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3—

  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名:

  合伙人(乙方)姓名:

  合伙人(丙方)姓名:

  签署时间:20X年X月X日

正规股份投资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公司)

  身份证号码(个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公司)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公司)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经营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2、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兼营。

  第三条 股权结构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元。

  5、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6、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 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五条 发起人

  认缴数额、比例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年月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年月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年月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

  第六条 其他出资

  合同各方同意发起人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评估师将标的折价元,折合股份股。

  第七条 缴付时间

  在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八条 筹备委员会

(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

  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

  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

  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

  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九条 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条 发起人的权利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发起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六条 保密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电话:、乙方电话:、病房电话:。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股份合同协议书示例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作组建:北京有限公司,乙方投资1万元,占北京联所商业经纪有限公司10%的优先股股权,其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有限公司)预计在3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各地城乡的加盟连锁经纪人事务所,组建成:联所经纪集团;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三、乙方作为股东会员,有权督导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四、各地经纪人事务所独家代理乙方同类业务、事务在本地区的经纪工作。

  五、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的具体内容,由乙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随时签发《授权委托书》确定。

  六、甲方将乙方的具体业务、事务上传到甲方的《连锁经纪网》网站,并在甲方的《经纪人连锁经营简报》周刊上刊发,以便各地经纪人事务所执行。

  七、乙方根据委托的业务、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标准,并与乙方所在地的经纪人事务所和甲方达成具体业务、事务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纳的股金既作为乙方加盟甲方《连锁经纪网》的会费,又作为乙方委托甲方业务、事务的保证金和预付佣金,乙方不拥有甲方实际股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另议。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甲方的《连锁经纪章程》及《连锁经纪网》公布的内容执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乙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丙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丁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注:丁方实际出资为 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乙方可分得利润的%,丙方可分得利润的%,丁方可分得利润的%(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四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方单独供应。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股份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共同成立公司,共同开拓开市场,自愿签定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资并在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方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乙方%、丙方%,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公司,以促进互联网的信息化发展为目的,其业务主要为:

  三、甲方责任以及权利:甲方以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四、乙方责任以及权利:乙方以作为出资,负责公司具体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五、丙方责任以及权利:丙方以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六、三方之间的合作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本着开诚布公、团结合作的原则,公司经营及发展涉及问题以三方商谈确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本人签字之后生效,有效期为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决定中途退出,另外双方有优先接受其股份的权力,如果无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决定退出的双方可以再另找寻其股份接受方并经股东会同意通过。如果决定退出的这双方无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则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公司继续经营,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股份合作简单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籍贯:

  乙方: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万元。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三、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四、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五、企业债务按照甲方%、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六、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七、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两种方式只可选择一种。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九、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十、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纠纷或者做对企业有损害的事情,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7

  合资人:甲(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

  合资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资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资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资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本合资依法组成合资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资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要是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资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休息,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包袱。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外向对方清偿自己包袱的部分。

  第五条别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划一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变,合资终止

  一)合资期满;

  二)合资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资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环境。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划一效力。合作协议书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资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资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资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资人:(签字)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甲方为乙方引入项目合作业务的有关事宜签定如下备忘录:

  1、甲方同意将自身开拓的有关系统业务的项目关系资源引入乙方,介绍乙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系统》项目进行业务合作;

  2、甲方同意除了硬件集成项目由甲方优先承接外,乙方可直接与公司按照产品研发、技术支持、系统集成、工程实施及售后服务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业务合作;

  3、乙方同意在与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过程中,凡乙方参与并承接的业务定单,乙方从每笔项目研发费用中提取总金额的10%或者从每项工程合同额中提取总金额的6%作为业务中介费支付给甲方;

  4、乙方同意不得避开甲方单独与公司进行相关业务合作,凡涉及乙方与公司进行诸如技术团队合并、公司股权重组等其他更深一步的合作事项时,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双方同意凡属乙方与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项目合同,自乙方从公司或用户方收到每笔款项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按照相应比例将甲方应得的业务中介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6、双方均有义务严格履行本合作备忘录以及相关补充协议所约定的有关条款内容。双方若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有关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7、本备忘录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8、本备忘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本备忘录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股份协议书 篇9

  甲方(转让方):住所:

  乙方(受让方):住所:

  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

  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风险提示: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该公司存档份,申请变更登记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股份转让协议书 篇10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遵守本协议条例,并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xxxxx餐厅。

  2、甲方拥有餐厅100%股权,现甲方同意将其在餐厅所持股权的xxx%以xx万元转让给乙方,由双方合作经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餐厅股份xx%。乙方占有股份xx%。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餐厅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餐厅股利。餐厅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餐厅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餐厅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xx年,自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年xxx月xxx日止。如餐厅正常经营,双方无意终止,则协议期限自动延续。

  2、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股: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2)不得在餐厅不利时退股。

  (3)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餐厅股东并经全体餐厅股东同意。

  (4)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餐厅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餐厅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餐厅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餐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任何一方应该以餐厅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餐厅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餐厅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餐厅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餐厅期届满。

  (2)全体餐厅股东同意终止餐厅股东关系。

  (3)餐厅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餐厅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餐厅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xxxx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餐厅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餐厅股东出资多少,先以餐厅股东共同财产偿还,餐厅股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餐厅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xxx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餐厅股东债务先由餐厅股东财产偿还,餐厅股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餐厅股东xxx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餐厅股东同意,禁止任何餐厅股东私自以餐厅股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餐厅股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餐厅股东经营与餐厅竞争的业务。

  3、禁止餐厅股东再加入其它餐厅股东。

  4、禁止餐厅股东与本餐厅股东签订协议。

  六、纠纷的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xx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xx元违约金。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自双方签字并经餐厅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1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注册地址,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乙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乙方占有股份股份%;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年2月21日起,至年2月20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合作期间甲、乙都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单独进行任何贷款活动,如果发生贷款活动,贷款个人对所带资金负全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公司的损失由贷款人一律承担。

  3、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8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

  ②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5、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6、纠纷的解决

  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处理公司的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签证备案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一切贷款;

  5、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12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

  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13

  甲方: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

  乙方: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

  丙方: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

  现有甲方经营的xxx有限公司 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甲方承诺其xxxx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 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xxxx有限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xxxx万元,其中: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xx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xx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xx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xx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xx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xxxx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xxx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间确定为20xx年xx月xx 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但是,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xxx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 xx万元)作为出资。乙方现共投入资金xx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x万元,另xx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前注资到位,剩余xx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前到位。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xx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x万元,另xxx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前注资到位,剩余xxx万元于20xx年xx月xx日前到位。

  六、 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 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xxx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xxx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xxx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x至xx时间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xx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xxx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xxx总厂在xx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14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15

  甲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乙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丙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欲在xxx处合作开发一处沙场,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及前期投入

  1、经营项目:为合伙人共同投资新建沙场一处。

  2、前期投入:购买采沙相关生产设备及沙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投资额、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各合伙人的投资款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所有合伙人推举一人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2、本合伙人投资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为¥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

  第四条:盈余、工资分配和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一切费用后所得收入为合伙创收盈

  余,年底由合伙人共同协商统一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初期和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

  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退伙:

  1、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投资初期的投资金充公,不予退还。

(3)投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七条: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应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公正;

  2、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其他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合伙人有优先使用成品沙的权利,其价格以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三方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丙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