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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合同【必备8篇】 合作合同协议

时间:2023-09-11 08:52:36 合作协议

  【前言】以下是热心会员“duandui”收集的公司合作合同【必备8篇】,供大家品鉴。

公司合作合同

公司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双方决定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就 等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 合作纲领

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提升三峡石相关产品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及开发序列等,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合作内容

.1双方合作具备排他性。甲方确定乙方为重庆市范围内旅游纪念品相关产品的唯一生产加工基地,唯一供货单位;乙方确定甲方为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唯一合作伙伴,甲方具唯一销售权利;

.2 乙方为甲方提供生产及技术服务;乙方的所有产品均以优惠合作价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制定市场销售价格;结算方式如下:(暂略)

.3甲方为乙方企业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支援等智力支持。包括: ⑴.现有产品的推广宣传;

⑵.销售通路搭建;

⑶.现有产品的包装升级及新产品开发设计策划;

⑷.梳理提炼产品文化内涵,提升产品附加值;

⑸.帮助其从生产型企业向文化营销型企业的转变;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战略合作双方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故需要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如下规定:

  甲乙双方的权利

⑴.甲乙双方有要求对方如约提供服务的权利;

⑵.甲方有向乙方提出质询的权利;

⑶.甲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经济权益;

⑷.甲方有对乙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及保密责任而带来损失予以追索经济赔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的义务

⑴.甲乙双方有按本协议如期履行的义务;

⑵.甲方有为乙方提供相关智力支持的义务;

⑶.甲方有按计划推进和完成由甲方承担的市场推广、广告宣传等任务的义务;

⑷.甲方应充分运用其行业影响力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乙方开拓业务和建构销售通路提供条件;

⑸.乙方有回复甲方质询的义务;

⑹.乙方有对产品质量严格管理的义务,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

⑺.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

⑻.对于来自甲方策划、设计之产品,乙方应给予包括打样、生产等无条件的积极支持;

3 协议附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双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包括工作流程、合作时间、结算模式等需要共同商讨之议题等双方一致关心的问题,将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在附件中签署。

4 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5 声明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

  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甲方向乙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固定的经营资质。

6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7 其他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公司签章: 公司签章: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公司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专利权人: x

  乙方: 区域合作人: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 ,专利号: ,专利发明人:万金林。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在 独家生产(含 )省(直辖市)。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进行销售;如果在乙方能完成甲方需求量的情况下,乙方可在 独家生产。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 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 万元,以技术入股,提成产值的 %作技术转让的形式进行联营生产。

  4、甲方在乙方支付前期技术成本费 万元,到位三日后进行新产品调试生产,并 白话文…陆续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5、甲方负责 %产品的销售,销售时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的定金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拒绝生产供货。

  6、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公司,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甲方协助乙方组建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化组建,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30%,提成 年。

  7、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一、 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 )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时支付成本费 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生产合格产品,并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生 效 日内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乙方应给甲方适当奖励。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可负责 %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前也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的定金后,方可生产供货。

  6、乙方产品的价格定位,应在生产成本价的基础上加45-80%,否则价位过高会影响销售量。

  7、乙方应积极在 地区扩大再生产,其建立分厂、分公司、集团的所得收入乙方提成70%,提成 年。

  二、 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前期的技术成本费 万元到位后 日内,如果不能调试或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应 日内将乙方的前期技术成本费全额退还。(注:合格产品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由甲方负责将产品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能生产或放弃生产,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与需货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三、其它条约

  1合同期瞒,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如继续合作,可另议。

  2合同期瞒,乙方如继续使用专利人肖像和名誉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用费,费用另议。

  3 有效期20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 备注: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20 年 月 日 签订日:201 年 月 日

公司合作的合同范本 篇3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件,主要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法人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二、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派车保证金(人民币),该押金不计利息。

  三、乙方车辆必须各种手续齐全,防护用品齐全,如因以上原因所造成的职能部门罚款、扣押及货物丢失、淋湿、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四、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提货地址和送货地址,并提供接货人相关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等。

  五、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装车和卸货的数量一致,货物完好,乙方签甲方出库单。

  六、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在提货过程中乙方负责装卸,货物送到地址,乙方负责联系接货人接货。装卸货物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没有甲方委托的的前提下,接货人委托乙方提供装卸服务的,需乙方与接货人友好协商支付。

  七、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按甲方出库单收货,确认货物完好。

  八、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运费:¥,计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转帐或现金),货到目的地日期起,日内付款。

  九、甲方下单后,乙方不得拒接;乙方按甲方所委托货物要求指派车辆,如乙方不能及时派车,在超过小时,没有回复,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另行委托车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乙方2倍赔偿,并在在保证金里扣除。

  十、乙方运输货物须在小时内安全到达甲方指定目的地。

  十一、超过立方或吨以上货物如在公里范围内,乙方需协助甲方提取且不计运费。如超过此限甲方须酌情补助费用;。

  十二、权利义务

  A、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

  甲方需要变更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捆扎,遵守有关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B、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按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指定的收货人移交托运的货物。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十三、违约责任 A、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甲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甲方应偿付乙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B、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十四、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运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十五、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仍未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协议相关补充条款详见附件,如附件协议与主条款相冲突,按附件协议履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具体职责和要求

  甲方:

  a)由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所有工作和用户需求。

  b)由甲方负责跟进一切事务至售后服务工作。

  c)关于甲方和客户在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

  d)只负责与客户沟通联系、向客户介绍、拓展公司业务,扩大公司知名度。

  e)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f)乙方无需承担包括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招待费、通讯费等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这些成本或费用应由甲方负责。

三、利润分配

  以甲方财务综合报表为依据进行支配。

  事成结款后分红利润比例以每单次(项目合同)纯利润的15%股利分配给乙方。

四、分红进账方式

  甲方在客户支付款项之后,应立即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分红,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分红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分红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分红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五、合同的改造、变更、解除、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无意继续履行该合同,须提前15日(含周末、节假日)告知另一方,方可终止合同。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应将双方之间债务款项结清。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公司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信息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公司合作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权所属的“”项目(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市路号,可售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左右;该项目的商业和写字楼单位均为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销售范围,所有可销售物业均视为乙方业绩并可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

二、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后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推盘量指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并实际公开销售的物业面积)的%,项目正式开盘后12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的%,乙方销售业绩以《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销售面积为标准统计。

  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在年月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如项目在正式开盘前未完全具备销售条件(指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其他销售手续不齐全),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间随之顺延或不再生效。

  3、如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对应的代理费。如甲方与乙方解约,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以购房合同和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统计基数)对应的代理费。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时,在乙方完成项目%销售率后,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四、策划、设计、代理费的相关约定

  1、策划、设计、推广及销售人员基本费用;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每月五号支付当月基本费用万元,至项目销售完毕的当月终止支付。

  2、项目商业部分(包括酒店、写字楼、车库)销售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乙方代理费标准为销售总额的2%,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商业销售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

五、销售代理费的结算约定:

  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代理费。

  2、客户交付部分首期款并签定购房认购书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实收购房款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3、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定购房合同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购房合同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4、如由于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超出上述约定时间个工作日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定影响乙方结算的,甲方须按照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自行销售,所有销售成绩(包括项目团购部分及关系户购买)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须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6、甲方支付代理费前,乙方可提供收据,甲方支付代理费后,乙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7、甲方支付策划代理费只以对公转账进行: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六、关于溢价代理费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如乙方实现的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底价,价格超出部分对应的销售额部分,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按:分配,即甲方分配%,乙方分配%,乙方分配的%即为乙方溢价代理费。

  2、结算时根据每套实际成交价格与项目底价价格的差额,进行溢价代理费的结算,即乙方溢价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实际销售价已销售面积—销售底价已销售面积)分配比例,乙方溢价代理费以客户签定的购房合同或认购书为计算依据。

  3、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为:本项目酒店销售平均底价为元每平方米、写字楼销售平均底价为元每平方米、项目商业部分销售平均底价为元每平方米。

  4、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溢价代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季度末按约定溢价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上季度的溢价代理费。

  5、甲方不得对项目价格任意打折,如甲方对关系户打折成交价格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则该部分的销售不计入双方计算溢价代理费的基数。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开发销售拥有合法手续,并负责履行购房合同中的卖方职责;项目相关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所需宣传广告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广告费用;项目广告推广费用投入控制在项目总值的2%以内。

  3、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处的装修、办公家具、投影机等销售硬件设施及负责售楼处的电话、水电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策划工作:包括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规划设计建议、项目商业策划报告、项目营销执行报告、项目推广宣传、项目销售计划等。

  2、乙方负责项目销售执行工作、售楼处置业顾问的培训和销售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置业顾问工装(秋冬装、春夏装)和销售文具并承担费用,如甲方对置业顾问工装有特殊要求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项目所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品牌系统设计》、《项目现场包装设计》《项目销售物料系统设计》《项目广告推广系统设计》等设计工作。

  4、乙方负责项目推广所需的文案撰写工作,包括报纸广告、新闻宣传、网络推广、销售物料的文案工作。

  5、乙方负责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工作,包括参加房交会、开盘活动、促销活动等策划工作。

  6、乙方须参加与其他专业公司(规划设计院、景观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沟通会议。

  7、项目销售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须制作价格方案送审。乙方严格遵照甲方所确定之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入伙时间等销售条件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须严守代理中介职业规范,维护甲方形象及声誉。

  8、针对甲方项目,乙方须成立专业策划销售团队组成的项目部;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有人员和置业顾问的奖金、提成等费用。

九、关于双方工作分工对接的约定:

  1、乙方负责客户接待、谈判并签定购房认购书,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买卖合同》的审核并盖章。

  2、甲方须派相关人员驻留售楼处现场,负责收款(定金和房款)及银行按揭办理;

  3、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计划等均需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须通过周报月报等形式向甲方及时汇报销售进度。甲方须指派专人审核确定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并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4、针对甲乙双方会议纪要、来往文件、销售统计等文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即为有效。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作违约并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超过3个月,视为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共同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公司合作合伙协议书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合作经营协议书为达到互惠互利,合作双赢之目的,大力拓展业务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甲方就 区的各服务站点采取分区域独立经营,独立结算的方式与乙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区域:

  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品牌的使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上合作区域和规范操作流程,为乙方业务发展不断完善经营环境;

  3、甲方以网络的同等价格向乙方提供网络物料;

  4、甲方为保护品牌的健康稳定发展,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品牌保证金 元整(小写¥ 元);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一次性付清,可首付(大写) 元整(小写¥ 元),其余的在乙方每月的提成金额中扣取 直至扣满为止;

  5、甲方不提供工作中的任何运输工具,乙方必须自己解决工作中的运输工具;

  6、甲方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自行承担路线承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支出:油费、路桥费、车辆维护修理费等与所承包相关的一切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只有在合作区域的经营权,没有转让或再合作的权利;

  2、甲方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承担所合作区域内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有坏账),并自负盈亏;

  3、乙方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否则甲方将采取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并没收品牌保证金,对没有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的合作者甲方可无息返还品牌保证金;

  4、客户下单必须通过甲方的统一下单热线 ,另外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电话卡,该电话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解除协议时,乙方必须将电话卡归还给甲方;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操作要求,即在甲方规定的派送时效内完成所有的收派件,具体操作必须按照甲方收派件流程操作;

  6、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网络管理要求进行各项业务活动,绝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违者愿意接受甲方相关规定的处理;

  7、乙方不得隐瞒有关快件遗失或损坏、滞留情况,不得由改单、卖件、偷拿客户物品或擅自跨区域收派件等恶意行为,否则除赔偿所有损失外,另可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对于连续两次恶意行为被甲方查获的,除按照上述标准处分外,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8、乙方必须每日按时交单、交款、欠款超过500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且每日按欠款的10%加收滞纳金,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

  9、快件必须规范操作,如果有违规[包括编错代码、贴错标签、无大头笔书写代码、地址电话不详、收取快捷网络所规定的违禁物品(详见服务手册),收取易碎物品没有按规定提供包装,引起物品损坏等违规行为],甲方将严格按照快递网络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五、利润分配方式:

  乙方在自己区域(承包路线)每月业务总收入(该月所接运单运费的`总金额)减去中转费(成本费)的余额,按甲方50%、乙方50%分配。

  六、其他协定:

  1、乙方运营的奖惩按甲方的网络管理规定执行。若乙方涉嫌刑事犯罪,甲方将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也终止了双方的合作关系;

  2、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解除双方合作关系并经甲方同意;

  (2)乙方未履行所签订协议条款致使条款无法实现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网络管理规定的;

  (4)乙方必须统一使用委托单及包装袋等甲方规定的物料,并以现金的形式向甲方购买,不得使用其他网络的委托单,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5)甲方从本公司发展需要,如乙方业务量递增额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可在乙方所服务区域增加收派员,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阻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的;

  (7)形式或企业内部发生重大变更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8)乙方长期没有参与经营甲方业务,只雇佣其他人员顶替的。

  七、有关本协议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