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每当我们进行房屋买卖时,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签订一份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那么,一份完善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包含哪些要素呢?下面是会员“wbg8”整理的房房屋买卖合同(共11篇),供大家赏析。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
出卖方:
买受方: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书正规版 篇2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改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中“房改房”是指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由个人集资建设的住房。
2、甲方自愿将位于第幢单元楼号的已购房改房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系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权证号码为。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改房做了充分的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改房。
3、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改房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单价为每平方米元。
4、双方商定的付款及交房方法、期限:。
5、甲方保证该房改房符合《杭州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无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情形。本合同签订前有关该房屋的产权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房屋移交乙方时,其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7、乙方所购买的房改房仅作居住使用,乙方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在装修住房时,损坏共用设施、侵害他人利益,不得破坏损坏住房结构或承重部位。
8、乙方取得住房权利之后,甲方缴付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结余部分不予退还,随同房屋产权过户转移给乙方。
9、本合同生效以后,甲、乙双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10、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及权属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11、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1)付清全部房款后,所购住房权归乙方。
(2)乙方购买新建住房一年内,如发现确属住房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2、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自行约定。
13、甲方逾期交付房改房的违约责任自行约定。
14、其他违约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
15、甲、乙双方风险责任:房屋买卖在产权登记确认前,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产权登记确认后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16、房改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如实告知原产权单位,且原产权单位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17、本合同末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明确。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0、本合同依法成立后,双方都必须自觉履行,需要变更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签补充协议。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别送市住房制度室、产权登记部门及相关单位。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万能版 篇3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每平米(¥)元人民币,共计(¥)元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元整。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后,由乙方承担与该房屋使用相关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在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房屋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4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第二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元整。
4、.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元。(小写: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元。(小写: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元。(小写: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币元。(小写: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其余价款可以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第五条 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
第六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出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 出卖人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位于幢单元房号,轴线范围.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年月日前通水;
2、于年月日前通电;
3、于年月日前通气;
第十三条 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墙面,保修月;
2、地面,保修月;
3、顶棚,保修月;
4、门窗,保修月;
5、上水,保修月;
6、下水,保修月;
7、暖气,保修月;
8、煤气,保修月;
9、电路,保修月;
10、,保修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第十七条 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声明及保证
出卖人: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 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出卖人、买受人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年月日
农村房屋买卖的合同 篇6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白云区麦架乡下堰村阴阳寨皂角旁(刘家门口),房屋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房屋为三屋楼,一楼为4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700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
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 方(签印): 住 址(工作单位): 联 系 电 话: 乙方(签印): 联 系 电 话: 签 订 日 期: 年月日
集资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7
甲方(组织方):
乙方(参加方):
甲方为了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拟在小区集资建设成本价住宅楼,乙方自愿申请购买,为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小区的房屋一套以成本价集资方式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售的房屋和所在的小区规划做了充分了解,自愿以成本价集资方式申请购买该套 房屋。
二。 甲方所售房屋先按设计面积和预计成本价预售,每建筑平方米为人民币1118元,放款分三次付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交款通知,在破土动工前付清首付房款,工 程主体封顶后交第二次房款,交款额为各户总房款的90%,发钥匙前15天,按西安市房屋测量事务所测量面积和预售价交清剩余的10%房款。最终按西安市房 屋测量事务所测量面积,经审计并验评批复的房价计算出各户的总房款,多退少补。
三。 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足首期,二次或剩余10%房款的,均视为违约放弃。甲方不在保留其购房资格,其住房收回重新处分,已交房款退还乙 方。
五。 按照房改政策要求,乙方同意甲方代办房产证,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在第三次交纳房款时预付,办证后多退少补。乙方对市内暖气等设备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拆 除。
六。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西安市房改办一份.
立协议人:甲方(组织方):
乙方(参加方):
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于,(以下简称该二手房)。甲方已取得该二手房的二手房所有权证(编号: ),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产权人:,房地产用途为:。
第二条 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租约,甲方须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该二手房转让预订期为天,甲方应当在预订期内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年月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前,按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七条 在本合同的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乙方领取。
甲方逾期不予协助办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产权办理申请提出之日止按每日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该二手房所附着的户口,甲方承诺在收到二手房转让总价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按每日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二手房交易产生税费共有: (1) 营业税 (2) 城市建设维护税 (3) 教育费附加 (4) 印花税 (5) 个人所得税 (6) 土地增值税 (7) 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 土地使用费 (9) 契税 (10) 产权登记费 (11) 公证费 (12) 其他。
经甲、乙双方协商,其中项由甲方承担,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外剩余房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9
出卖方(甲方): (本人)身份证号:
买受方(乙方): (本人)身份证号: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清,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付 元,剩余 元于 年 月 日付清。
第四条 交付期限。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第六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临汾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甲方):xxxxxxxx
买方(乙方):xxxx
电话: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xxxxxxxx;位于第xx层,共xx(套)(间),房屋结构为xxxx,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xxxxxxxxxx;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xxxxxxxxxxxxx。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xx%(不包括±xx%)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xx%(包括±xx%)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xx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xx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xxxxxxxx;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xxxxxxxxx;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xxxxx元,总金额为(币)x亿x千x百x拾x万x千x百x拾x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币)x亿x千x百x拾x万x千x百x拾x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xx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xx计算。逾期超过xx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x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xx%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xx%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xxxxxxxxxxx。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x个月内按xx利率计算;自第xx个月起,月利息则按xx利率计算。逾期超过xx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x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xx%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xx%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xxxxxx。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x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x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x%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x页,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xxxx
乙方(签章):xxx
房屋买卖正规合同 篇11
售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自有坐落于营口市鲅鱼圈区 路 号 小区 栋 #楼 单元 楼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房产转让价格
1、甲、整( )。
2、该房屋售价中包含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按照银行按揭付款方式办理。
1、签署本合同时,乙方支付甲方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甲方必须将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证原件交与乙方。
2、签署本合同后,由乙方代甲方继续交纳银行按揭贷款等其它相关费用,甲方有义务提前告之乙方。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则视为违约。
四、相关事宜
1、甲乙双方议定:月
2、甲方将该房屋移交给乙方前,所有该房屋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结清。该房屋待全部房款结清后,交易全部费用由 承担。
3、该房屋以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该房屋与甲乙双方签署合同时约定的房屋原状。
五、违约责任
1、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当日,甲乙双方及甲方配偶须同时到场,如因甲乙双方原因,延误办理时间的,由延误方负责。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须按合同条款进行交易。如属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如属甲方违约,甲方则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退还乙方所付其他款项(不另计利息)。
3、乙方须按时间向甲方交付购房首付款,如超过日未用甲方支付购房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购房定金,同时终止本合同。
4、甲乙双方的通讯联络以本合同所载明的电话、地址为准,甲乙双方必须保证上述电话、地址的真实性。
六、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宜
八、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