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是会员“tangan”整理的二手房的买卖购房合同协议书精品7篇,供大家参阅。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 篇1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
第二条 价格: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拾 万仟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交首付款万元(大写拾 万仟佰元整),余款元(大写拾 万仟佰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完首付款当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用于自行装修整顿。乙方完全付清余款当日内,甲方将房屋所有权交付给乙方。
( 甲方: 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注:1、甲方如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及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同时,乙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装修费用甲方不再退还。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备齐所有办理过户的资料,向房屋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登记相关手续,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总房款的3‰向买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过户手续。若因此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首付款、装修费用及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 甲方: 乙方:)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 篇2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 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 甲方: 乙方: )
第二条 、标的.物
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毛坯)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总房产证)为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 年。
第三条、 价款
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为人民币 元。
第四条 、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等交费证件,并将费用结清。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付款方式: 。
第五条、 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协助义务
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产权共有、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总房款的3‰向买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过户手续。若因此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总房款、装修费用及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 甲方: 乙方: )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杂项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购房合同协议书八 篇3
卖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买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
第七条【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4份,卖方1份,买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购房协议书 篇4
甲方(房屋出售方):
乙方(房屋购买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市街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号为;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年月日。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本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公证手续,待房产公证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公证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元罚金,逾期日视为毁约。
九、附加条款:
。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公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篇6
卖方:证件号码:
买方:证件号码:
交易双方郑重申明坐落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未委托任何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系自行成交,自行办理交易登记手续,自行承担交易中的权属风险和交易风险,如有一切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申明人:
日期: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交易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权属状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丘权号为;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划拨取得;该房屋状况详见《房屋状况说明书》(附件一);
2、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3、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其中含定金(小写)元,(大写)
元。尾款(小写)元,(大写)元;
2、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按照《沈阳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及经纪服务佣金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在下列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沈阳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
□全额付款
(1) 年 月 日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解交监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贷款
(1) 年 月 日前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解交监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额。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沈阳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监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3、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支付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的赔偿金。
□
第三条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5、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赔偿金。
□
6、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房屋产权登记
1、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沈阳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沈阳市网上实施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进行网上签约和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15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4、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手续;
5、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由甲方承担的税种为:;
由乙方承担的税种为:;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证照|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
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沈阳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沈阳市存量房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沈阳市存量房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日期:日期:
附件
房屋状况说明书
1、房屋基本信息
房屋坐落:沈阳市区
权证号:产权号:
共有情况:□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房屋用途:产权
登记时间:
2、房屋自然状况
总层数:所在楼层:
房屋套型: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
建筑年代:
3、房屋权利状况
抵押状况:有□无
租赁状况:□有□无
司法查封:□有□无
行政限制:□有□无
其它:
4、随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施及家电、家具:
(1)□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以上均有
(2)□洗衣机□冰箱□彩电台□空调台□热水器
(3)□无家具□床张□衣柜□书桌□餐桌□沙发□其他:
5、房屋质量瑕疵
渗水□有□无
白蚁□有□无
其它:
6、其它影响交易的不利因素
7、房屋装修基本情况
装修程度:□毛坯□简装□精装
8、租赁、抵押、相邻关系及其处理方法
甲方以上信息,自签订本合同前均真实、合法、有效。签约时乙方负有查验义务,如有不实,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须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二手房购房合同协议书 篇7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号栋单元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人民币元整(¥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元整,第二期支付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元整。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五条: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签名和手印)
乙方:(签名和手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