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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赊欠买卖合同【6篇】

时间:2023-09-24 14:04:54 买卖合同

货物赊欠买卖合同 篇1

  买方:卖方:

  买方经办人:卖方经办人:

  买方E-Mail:卖方E-Mail:

  合同签定地点:用户编码:

  合同签定时间:合同编码: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到货期、单价及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合同总金额:

  2.产品验收

  质量标准:产品验收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对于卖方出售给买方的货物卖方保证:均为上述标明的原厂家生产或原厂家认可的产地制造的产品。均不得有曾使用过的产品、残次品、不合格产品。

  买方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收到货物后天内应及时向卖方反映,并发给卖方对产品质量质疑的书面意见,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及时与生产厂方联系,并负责最终妥善解决。

  3.交货地点:买方填写

  4.发运方式及运输

  保险的价格计算:

  买方选择发运方式:

  特快专递:小于等于克元,杂费元,共计元(起价)。以后每超过克再加元。

  航空快递:小于等于克元,杂费元,共计元(起价)。以后每超过克再加元。

  平邮包裹:小于等于千克元,杂费元,共计元(起价)。以后每超过千克再加元。

  航空运输:小于等于千克元,杂费,共计元(起价)。以后每超过千克再加元。

  铁路快运:小于等于千克元,杂费元,共计元(起价)。以后每超过千克再加元。

  以下小件产品的参考收费标准不按以上收费标准计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千克左右的贵重IC:如,等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千克左右的配件:,等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设备:板,等元/个(块)

  注意上述收费不包括包装费、保险费。

  买方选择投保金额:

  买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额上保险人民币:元

  保险费率按%(特快专递)%(航空快递)%(平邮包裹,航空运输,铁路快运)

  5.包装方式

  买方选择包装方式: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邮局硬纸盒包装:小于等于克货物包装费元;

  小于等于千克货物包装费元;

  小于等于千克货物包装费元;

  小于等于千克货物包装费元。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定制木箱包装:小于等于克货物包装费元;

  小于等于千克货物包装费元;

  小于等于千克货物包装费元;

  小于等于千克货物包装费元。

  6.汇款方式

  买方选择:

  银行电汇、邮政汇款、在线支付、信用卡支付

(1)银行电汇:(2)邮局汇款: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收款人:

  银行帐号: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3)在线支付:

  单位名称:(4)信用卡支付: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一卡通:

  银行帐号:收款人:

  7.付款方式

  预付款支付方式:

  卖方与生产厂家落实货源后,买方按上述合同总金额的%(即¥元)在合同签字后日内(即年月日之前)汇出预付款给卖方,如买方在合同签字后7日内未发出预付款,买方需供方重新确认。

  所剩余款支付方式:

  买方按照上述到货期期限终止日提前15天向卖方支付所剩余款。买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清余款或分两次付清余款(与下一条款发货时间买方选择一次全部交货或分两次交货相对应)。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时间:年月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金额:¥元

  分两次付清所剩余款,第一次交付余款时间:年月日

  第一次交付余款金额:¥元

  第二次交付余款时间:年月日

  第二次交付余款金额:¥元

  8.发货时间

  买方选择: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部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一次全部交货。

  由于到货期分散时间较长,按照买方要求先到的货先交货,共分两次交货:

  第一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数量、序号数量、…序号数量;

  第二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数量、序号数量、…序号数量。

  9.违约责任

  卖方责任:买方付清余款后,卖方如未能按期交货,卖方保证在买方认为有必要终止采购后应无条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无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无法按期完成,或在网上网站因各种无法控制的原因丢失了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情况发生时,由此而造成交货期延误,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以上情况之外,由于卖方工作失误而给买方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情况发生时,卖方应与买方协商,对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予与赔偿,但对买方的任何间接损失卖方不予赔偿。

  买方责任:买方保证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时交付货款,如未能及时交付货款,由此而给卖方造成延期交货的情况发生,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买方未能按照上述时间付款,经卖方多次催交货款(一般情况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个工作日和延误交款日期后一周,一月,三月,六月,卖方会向买方发出催交货款通知书。注:如卖方未按上述日期发出催交货款通知书,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仍未及时付款,至使拖交货款达个月以上的情况发生时,由此而给卖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其它条款

  合同编码:。买方汇款时请注明合同编码。

  合同附件共计份,指买方填写的确认回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买方付款到账后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项条款全部执行完毕时截止。

  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买方:

  公司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买方代表签名:

  卖方:

  公司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买方代表签名:

货物赊欠买卖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方(乙方): 签订日期: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得责任和义务,使双方有关 购销业务能够健康有序得发展,经双方共同磋商,特定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恪守。

  一、购销货物名称:

  二、质量要求

  按乙方企业标准,或以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发样品为准。

  三、订货约定

  1、甲方需要购货时,需提前十天以上下订单,每次订货先以电话商议或与业务负责人面谈,然后由甲方或乙方业务负责人将订货单传给乙方销售部。每次可订一车或数车生产计划。

  2、每次订单甲方必须明确规格型号、价格数量、发货日期等经双方确认后方可有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得法律效力。

  3、如甲方需要变动货物得规格、数量及送货日期,必须在乙方未生产之前补发传真给乙方,否则甲方必须按原订单收货。

  4、如乙方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得影响(如:大型设备损坏、自然灾害等),造成停产等情况,使货物不能按时送达的,乙方应及时把信息通知甲方。

  5、按约定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拒付尚未交付或下批次发货物,甲方因此造成得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每次订货时得订单作为该合同得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货物交割得相关规定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费由

  2、交货地点:

  3、货物到达甲方,由甲方负责卸车,卸车费用及各种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收货后必须要在乙方销售回执单上签字、盖章,以证明货已收到。

  5、甲方收到发票后必须在乙方销售回执单上签字说明以证明发票已收到。

  五、验收标准及异议提出期限

  1、验收标准及方法以本合同第二条为准,提出质量异议期限为收货天,约定期限内无异议,视为产品合格。

  2、合格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每顿±2公斤。

  六、结算方式等约定

  1、标得物所有权及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但甲方为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得物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2、结算方式:

  3、结算期限:

  七、违约责任及合同纠纷得解决方式

  1、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按违约部分的20%支付违约金。

  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双方再行协商后予以补充,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约定事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货物赊欠买卖合同 篇3

  甲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地址: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职务:职务:

  电话: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玩具销售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玩具的销售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选择铺货地点及派出工作人员现场进行销售。

  2、甲方负责到铺货地后的货物的存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铺货及销售人员培训。

  2、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产品运输及配送。

  4、乙方承担样品损耗。

  四、比例分成。

  1、甲方在销售后按销售价的支付乙方成本费用。

  2、玩具销售的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五、不可抗力。

  合同期内如出现政治事件、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一方须马上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因素的具体情况及可能的发展动向。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约不能正常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决定延期演出的具体时间。

  六、违约责任。

  本合约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存在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拟定地在北京,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进行仲裁。

  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约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八、合约的生效和其他。

  1、本合约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生效日期。并传真件有效,在签字盖章后三日内,双方均以特快传递方式互寄合约原件,各自保存。

  2、本合约期满时,双方发出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约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3、在合约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约的组成部分,与合约具有同等效力,协议正本可先行签订,附件交付后作为协议整体具备相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用中文书就,共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赊欠买卖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预订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服务机构:遂宁市诚欣房屋中介(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该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事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物业。甲方已取得该物业的所有权,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该物业产权面积为平方米,该物业甲方拟定于签定买卖合同并支付完□首付款或□全款交付给乙方(具体时间以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物业单价为¥元/㎡(大写:/㎡),总房价为¥元,(大写:),乙方采弱一次性□分期□按揭(具体时间以买卖合同约定为准)方式付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该物业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该物业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买卖价格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到船山区诚欣房产中介处协商签订该物业买卖合同。超过预订期导致未能按时签订该物业买卖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违约方向守约方按定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该物业买卖合同的,甲方应两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因甲方故意谎报或隐瞒该物业的具体情况,导致乙方未对该物业充分了解的;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物业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或其它由甲方主观因素造成无法顺利过户于乙方的;3,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价格作为该物业买卖价格的。

  第六条:除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七条:在乙方向甲方交完定金后,丙方负责保管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买卖合同》,同时甲,乙双方各按第二条约定的总房价百分之一向丙方支付佣金,在签定本协议时先支付全部佣金的百分之五十即¥元(大写:),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在该物业所有权证过户递件后当日支付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四川省遂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签订该物业买卖合同后,本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各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持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遂宁市诚欣房屋中介

  时间:时间:时间:

货物赊欠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简称甲方

  承买人简称乙方,

  兹为货物欠款买卖

  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货件卖与乙方,约定年月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

  地址:

  买受人:

  地址:

  年月日

货物赊欠买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枣庄市盛源荣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荣达公司)月度材料采购计划,由甲方与荣达公司洽谈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的组织进货、供货、结算、回款等一切销售事宜,由甲方直接与荣达公司进行,乙方不再参与。

  三、甲方按荣达公司提供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于每次向荣达公司开据发票进行财务挂账后的十天内全额支付给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1%加付违约金。(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居间费用的发票)

  四、供货的`质量以及供货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或者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居间活动中产生的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绕过乙方或者隐瞒与荣达公司发生买卖业务,必须每月向乙方通报业务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在荣达公司财务挂账情况,按甲方与荣达公司发生的供货金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