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是热心会员“gsxby9”分享的技术咨询合同(共6篇),以供参考。
技术咨询合同 篇1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委托人:
受托人: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点)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三、委托人的协作事项:在合同生效后(时间)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其他:。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验收、评价方法: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项所列要求,采用方式验收,由人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评价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元。受托人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为元,由人负担。(此项经费如包含在咨询经费中则不再单列)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
③其他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一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含中介人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
受托人(签章):
年月日
技术咨询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网站建设服务、软件技术服务事项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兹遵守。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建设服务、软件技术咨询、指导服务。
二、协议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一 年,自20xx年 2 月 10 日至 20xx 年 2 月 9 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3、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将在著作版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5、甲方对合同中的网站建设的网页、图像享有排它的使用权;
6、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软件使用环境说明、发现问题时的程序报错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及时提交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甲方网站的建设维护和软件技术服务,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的地方进行修改;
4、向甲方提供软件安装、使用、模板制作等各类咨询服务,对服务范围内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两天之内)答复;
5、对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五、费用的支付
1、费用以乙方每次提供服务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于服务工作结束后以服务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确认;
2、甲方于双方共同签署服务确认单7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或者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XXX支行
账号:XXX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七、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日期:
技术咨询合同 篇3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应于一九年月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框算表,于一九年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三、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框算表交付甲方后日内,再付给乙方元。
四、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框算表的时间;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框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乙方如中途中断资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六、其他:。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别交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建行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咨询单位(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年月日
技术咨询合同 篇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三,委托人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时间)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其他: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项所列要求,采用方式验收,由人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
评价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元。
受托人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为元,由人负担。(此项经费如包含在咨询经费中则不再单列)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元,时间:
③ 其他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 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含中介人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篇5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甲方、客户)
受 托 方: (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
(二)合同类型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二)建设内容:;
(三)建设规模:;
(四)项目总投资:。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
(三)进度要求:。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 。
2、提供工作条件: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
5、其它:。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
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即人民币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进度支付);
(3)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
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份),电子资料 。 时间:地点: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
(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例如2%)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例如2%),作为违约金。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例如10%),作为违约金。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例如10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篇6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经济咨询签订本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咨询目的
(一)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二)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进度款监控,合理使用投资资金,节约成本。
第二条 咨询内容
按下面第(二)项办理:
编制(审查)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标底,标价。
审核工程结算书。
编制工程项目投资评价可行性报告。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进度款监控。
第三条 咨询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结构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工程开(竣)工时间:
咨询服务成果的用途: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 咨询服务期限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项执行:
(一)合同签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内完成,但不包括与当事人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二)合同签定之日起 工作天内完成 ,之后 工作天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合同签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内完成初步咨询服务成果,甲方如有疑问和异议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询服务成果起 工作天内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问和异议起 工作天内复核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但不包括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第五条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按以下第( )项执行:
(一)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二)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三)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但不少于总造价的 %)计收。
(四)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和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之和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五)按工程钢筋实际用量的税前工程造价 %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六)按工程预(结)算税前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第六条 咨询服务费支付办法
(一)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咨询服务费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咨询费结算报告,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后,按第五条确定的收费标准的 %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手续。
(三)余款在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单位三方就本咨询服务成果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时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单位未认可的情况,乙方出具咨询报告,并对咨询报告负责。如甲方和承建单位之间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举证工作。
第七条 甲方责任
(一)按项目咨询要求和范围在合同签定后两天内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资料及情况(迟交齐资料则咨询服务期限顺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负法律责任。
1.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标文件等资料;
2.工程会审记录资料;
3.工程施工(竣工)图纸;
4.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
5.有关标准图集及标准规范;
6.工程建设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
7.承建单位的预(结)算书等资料;
(二)须配合乙方咨询服务(包括组织与承建单位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地点等)并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三)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
(四)对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复等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件等只作参考,不作凭证。第八条 乙方责任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给甲方,并对咨询服务成果负责。咨询服务成果包括:
1.工程概况;
2.编制(审查)依据及说明;
3.工程造价汇总表及说明;
4.工程结算书;
5.审查结果分析,工程量,取费标准审核的说明;
6.列出送审预(结)算书与审查结果的主要造价增减对照表;
7.有关建议;
(二)按第四条规定期限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编制(审查)结果保守秘密。
(四)未经甲方同意除与甲方联系人接触外,不得与咨询项目承建单位或项目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任何接触。
(五)须向甲方提供收费的正式服务发票。
(六)不得截留,外传,遗失甲方提供的资料,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交割时退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履约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乙方除不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还可按第五条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咨询服务费;如属乙方原因导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除向甲方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并赔偿损失。
(二)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后甲方逾期付款的,从咨询成果交割后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金额的0。05%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三)甲方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款项的,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迟提交或不提交咨询报告意见的,免收咨询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而未能协商解决,按下面第(二)项方式解决:
由政府仲裁机构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需解除;
3.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询项目完成并结清咨询服务费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