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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合同书必备5篇(山地合同范本)

时间:2024-02-19 09:40:37 其他协议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山地合同书必备5篇(山地合同范本),供大家赏析。

山地合同书必备5篇(山地合同范本)

山地合同书必备1

  甲方(出让方):

  乙方(买受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宣威市西宁街道包家湾村的一块山地转让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此山地享有的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出售金额为元,大写捌万零陆佰元整。

  二、该地四至界线: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甲方须保证该土地使用权确属甲方所有,并且持有有效、合法的'证据证明该地的使用权属于甲方。

  四、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签字后,即获得该地的永久使用权。

  五、乙方转让该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或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私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的,均应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如因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遇国家政策调整变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未能达成的,当事人有权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七、由于年代或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九、付款方式: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元(贰万元整),余下款项于20_年目底前全部付清。

  十、双方应为对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_年4月6日

山地合同书必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共建和谐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山名:

  四至范围: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洛江区镇(乡、街道)(大班—小班),主要树种,面积亩林权转让给乙方(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及埋藏物等),具体范围及各项森林资源调查因子见林权证,位置见林权证附图。

  二、种植承包经营年限

  起止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林地上所有种植的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年,面积以林权证确定数字为准。付款方式:承包费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费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个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该年度的承包费。

  四、现有森林植被处理办法

  经林业机构对发包范围内森林植被的调查测算,合同范围内林分蓄积量为立方米,其中松树类立方米、其他阔叶树立方米;另外,山上还有经济林树种株。经甲方讨论定价后,甲方同意以总价元出让给乙方(或现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签订年内被由甲方自行处理采伐处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现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甲乙双方按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五、承包经营项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关问题处理:

  1、承包林地用于发展林业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独立支付相关费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时山林管理费以及轮、采伐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费。

  3、乙方可以开石围筑、深挖、整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换卖土壤、石头及地下矿产,地下出土归国家所有,地下资源归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赔偿由甲乙双方与征用方共议。

  4、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开发或经营违反国家环保、土地使用项目,注意保护承包周边环境承包区内水土保持,因开发、开采导致的破坏,乙方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5、开发期间,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基地内的安全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未经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乱挖种、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砍枝头,肆意猎捕、放牧,对破坏森林者,甲方应按当地的乡规民约处理或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建设的水、电、道路的养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经营期结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长期采伐。承包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发包,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承包的权利。

  六、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乙方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度或下一个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尚未种植的山地。

  3、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在生产作业、抚育管理中所需的劳动力,甲方在同等技术要求和工价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5、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6、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使用权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负责林地准事宜,以及从育苗、造林、管护至林木采伐的个道工序所需资金。

  2、乙方应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时应按技术规程及时做好林木的补植事宜。

  3、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作任何投资。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或变相转包,但有权以合作方式引入资金。乙方与他人的合作不改变乙方的承包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独立承担合同中的规定责任。

  5、乙方不得闲置土地,乙方的种植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取承包金,乙方应按违约规定缴纳。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争取的上级项目扶持资金、物资等归乙方发展生产专用,甲方必须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

  7、由于社会经济效益的变迁,人民币的币值改变,双方应协商作临时调整,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乙方未按规定种植林木,使山地抛荒,造成资源浪费,经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发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还。

  3、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4、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有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九、在租赁开发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基地内的山林地,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补偿事宜。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证机关份。

  甲方代表(签名):

  (以下无文字)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山地合同书必备3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关政策,结合本族或本村实际,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地名称和四周界址如下:

  1、山地名称为

  2、四周地界为东至;西至北至

  二、甲方必须确保所发包的山地属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发给乙方进行种植、养植[但不准种桉树],合同期内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投资生产经营由乙方负责,所有收益亦归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为肆拾年。从20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租金为元每年,其中属于族占有、大房占有、二房占有、三房占有,肆拾年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内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额的承包租金外,无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资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双方签字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头二年租金,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月次付清当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__年_月_日前未付清当年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转包该山地给他人或经济组织进行种植、养植[但不准种桉树]或与他人或经济组织合股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但乙方应事先声明通知并甲方备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残林或林木自签订之日始归乙方所有并处理,乙方无需对甲方进行补偿,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砍伐清山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如因乙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农田的,乙方应按地上的农作物的损失情况作适当的赔偿。由甲方自行恢复生产。但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损失村民解决。

  八、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坟墓,需事先经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且每坟不得超过4平方面积。

  九、山地如经国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积的补偿受益方归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属物、作物及财产补偿归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实际征用面减付应交甲方的租金,每亩每年按十五元计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车道路,甲方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让通行或收费,甲方必须无条件帮乙方协调好,否则费用从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围内已种植作物的`地方,双方釆取商量解决,如双方如果达不成协议,乙方根据原村民所占用的实际面积,每年减付相应的租金,每亩每年十五元计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础设施由乙方处理,不能拆除的归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负责提供真实的山林证[有效证明],为确保双方长远的利益,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山地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双方代表有变更或变化,也不影响优先承包权。

  十五、下列物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山地[林权证]复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绘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条件下,均可构成解除本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

  2、乙方超过十二个月未付清当年承包金时。

  3、因不可抗力造成该承包山地不能生产经营时[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

  4、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

  十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内擅自收回地使用权,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费用、生产资金、劳务费用、承包金、服务费用、山地中的资产价值(按当时市场价估算)等等,同时甲方应按违约年限的租金总额的50%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有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属于国家的生态林地。否则应赔偿乙方已投资的费用损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内单方解约,否则山地中所有资源、基础设施都归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在合同期内,双方代表如有变更或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自鉴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_月_日__年_月_日

山地合同书必备4

  转让方:

  受让方:

  甲方在榕江县乐里乡乐里村12组,购买山林一片,石昌兵、石伟等户,面积350亩,自愿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经双方协商,有关事项,特拟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山林四底界,按原先甲方与乐里村所签的合同规定的四底界为准。

  二、双方议定该片山林价格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付款方式:双方签字后甲方将应有的手续全部交给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必须要有甲方的领条。

  三、甲方保证该山林在合同期内无任何争议和纠纷,如在本协议规定内出现纠纷等问题造成乙方不正常操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双倍返还的`购山林款。

  四、该山林转让期限自合同签字日起20_年3月3日止,乙方必须将木材砍伐完毕,如有延误罚款伍拾万元。

  五、涉及该山林原来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六、该山林自转让之日起,合同规定该山范围内的一切杉松木,均归乙方所有,(包括合同内的土地使用权)。

  七、甲方保证乙方通行(包括拉木材车辆通行)不受任何阻拦。但公路桥梁修整和公路跨方由乙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山林的林权证书,先林合同以及其它与此山林有关的所有证件等;都交归乙方。

  九、违约规定: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毁约,罚违约方伍拾万元给守约方。该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证,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年5月30日

山地合同书必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稳定和完善林业“三定”时期的农村经营体制,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本村民小组成员的村民会议半数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将坐落在小地名为面积亩,四至界线:东起南至西至北至的林地(《林权证》号:;界线图附后)承包给乙方,为乙方承包经营的责任山。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责任承包时间:由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共年。

  二、责任承包林地的用途: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林地使用性质。

  三、责任承包林地使用费:林地使用费按每年每亩元,面积亩共计金额元,由乙方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缴纳。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依法享有发包林地的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发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监督乙方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承包经营林地闲置荒芜超过两年的,有权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收回林地使用权,重新发包给有绿化能力的经营者。

  6、协助乙方依法依程序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山林权证。

  7、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可以依照村民自治的法定程序组织集约经营,维护林区的稳定,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二)乙方: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但涉及林地使用权或其他经营权流转的,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限定在承包期内依法办理其流转手续。

  2、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享有优先承包权。

  4、承包期内可依法继承。

  5、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6、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出现的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7、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承包期内,乙方全家迁入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乙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在经得甲方同意下依法进行林地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乙方全家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在承包期满后将承包的`林地交回甲方。乙方不交回的,甲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的林地。乙方交回承包林地或甲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林地上投入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六、承包的林地,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它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如有完善原责任山承包合同的,一并有效,原责任山承包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村委、镇、县林改办各执1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_月_日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