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会员“dixipinglunbeng”整理的服装品牌转让合同【通用6篇】,供大家赏析。
服装品牌转让协议 篇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注册商标名称及类别: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甲方(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服装品牌转让协议 篇2
立契约书人曹美玲(以下简称甲方)王月明(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服装品牌(衣臣)及中央商场的营业场所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衣臣的服装品牌及中央商场的营业场所,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 甲方的衣服库存:春装39件、夏装120件、冬装92件,合计251件,经协商一致以贰万叁仟元转让。
(二)其余质保金、进场费、模特9个、挂烫机1个、汇票总金额(伍千元以上)、上海总公司往来账款(壹千元以上)等所有费用,经协商一致以柒仟元转让。转让时以立清单签字为准。
(三)以上合计总转让价叁万人民币整。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先交付甲方壹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且服装品牌转让后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交付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中央商场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20xx年3月前)亦同。均由甲方承担解决。
(二) 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将衣臣的服装品牌经营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三) 中央商场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若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本契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14日
服装品牌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市地点,以开设发展特许经营代理加盟商的形式总代理经营甲方注册并拥有商标权的××品牌系列服装。
二、选址:
专卖店地址为乙方初步确认选定,经甲方同意即可。
三、装修、宣传、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设计×××专卖店的设计图纸统一形象进行装修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拍摄照片寄甲存档备案。乙方确认拳伟商标隶属于甲方。甲方依据乙方实际进货金额、区域、酌情投放不同价的广告费的50%的费用。甲方派专业人员协助乙方进行人员培训及店面陈列。
四、货物配流方式:
1、乙方按甲方的全国统一出厂价提货,乙方首次配货不少于壹拾万元,由乙方自选补配货,换货率一律为100%,甲方配衬品以成本价给乙方供货,甲方不负责退换货。
2、换货:乙方因换货调回甲方的货品,因保证物品清洁、完好无损、附件齐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换货,乙方进货的换货期以季度为限,按季度换货,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更换同类产品,甲方换协议规定的100%换货率换货,乙方需按甲方规定以每年年底12月20日到货为止进行最后一季度的换货。
3、提货方式:乙方委托甲方代为乙方发货者,甲方要求乙方对货物保险,运输方式由乙方指定,所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收货验查:乙方在接收到甲方货品之后,应立即开箱检验,核实数量及质量,并将检验结果在三天之内传真给甲方,甲方将视为数量正确,质量合格。
五、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品牌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抄袭拳伟款式设计设计自行生产销售;在拳伟专卖店内渗杂专卖其他品牌之服装;若乙方在经营过程,连续断六十天以上未向甲方进货而又不申明原因者。
七、续约:协议期限满,乙方如需续约,应在协议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办理续约手续。否则甲方可以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
八、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乙方需解除协议,应将原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正式文本等退还甲方,并拆除拳伟品牌标志,并拍摄成照片寄回甲方,结清往来帐款后,持履约品牌保证全票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九、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束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属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签字盖章用于修改补充的各份合同附件,细则,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协议期限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服装品牌转让协议 篇4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品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品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自愿将在中国注册的第号( )品牌转让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转让费为人民币20--元整,付款方式,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二、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之日至该品牌核准转让之前乙方拥有品牌核定使用商品独占使用权。
三、品牌转让申请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办理上述有效商品牌让的一切文件、证件。并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该商品牌让全过程中,转让人必须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资料提供至该商品牌功转让乙方名下为止。
四、 甲方保证转让的注册品牌拥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权利瑕疵,具体地说:
(1)转让的品牌在转让之日前没有给第三者办理过许可证使用:;
(2)转让的'品牌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品牌争议;
(3)转让的品牌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财产诉讼保全;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品牌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申请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品牌一并办理转让;
(5)要求一并转让的品牌乙方不另支付额外费用。
五、 转让的注册品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品牌无效,要负责全额退还品牌转让费。
六、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违约责任,在签订此协议之前或者之后如甲方将上述品牌卖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赔偿乙方转让费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家品牌局备案一份。
九、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品牌服装买卖合同书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依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础上,就服装商品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明细
服装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照 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建议对水洗、尺寸变化率、断裂强力、撕破强力、滑移、色牢度、耐光、耐洗、耐汗渍、耐摩擦、耐水等与服装质量密切相关的参数制定详细的要求,或者约定按照双方封存货物样本的质量标准执行,以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条 交货方式、时间及包装:
1、采用以下第 种交货方式:
(1)甲方自提,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负责办理运输事宜,货交承运人,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交货地点: 。
2、交(提)货时间: 年 月 日。
3、货物采用 包装方式。
第四条 货物验收及质量瑕疵担保:
1、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时,甲方应对货物的外观质量和包装进行检验;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为 天,从货物到达甲方之日起计算,异议期满甲方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名称)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货物承担为期 年 月的质量瑕疵保证责任。在保证期内,如货物非因甲方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合同总价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乙方备齐货物后,定金抵作价款,甲方付清余款 元,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甲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 元;乙方备齐货物后,甲方付清余款,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如有余款退还甲方。
3、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所有货款,乙方收到货款后立即发货。(适合现货交易)
4、甲方分 次同乙方结算,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总货款 %;货物到达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 %;货物到达甲方之日起 日内支付剩余货款。货物所有权自甲方付清所有货款时转移,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的,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乙方所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4、甲方拒收货物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服装品牌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拓展"友昵"品牌服装市场,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经营"友昵"品牌服装达成如下合同:
1,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友昵"品牌服装在总代理,经销甲方"友昵"品牌服装.
2,经营的商场及专卖店的要求
选择省内批发及零售业务辐射面最广,客源最丰富的地区作为省级代理商的店址.
3,对代理商的要求
(1)个人或公司的形式均可,但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销售经验,广泛的社交能力.
(2)资金: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以支付合约保证金及装修费用,开业货品及其它有关经营运作的必要开支.
(3)营业执照:代理公司须拥有有效的经营营业执照,个人代理商进驻商场根据商场具体规定,甲方协助解决.
(4)具备较强的经营运作能力,愿意遵守"友昵"服装省级总代理商必须承担的责任,需有执着及尝试新事物的精神,必须全心投入"友昵"服装的销售工作.
4,区域独家经营
以省为单位,独家经营.
5,装修陈列设计
甲方提供形象设计图纸供乙方参照,以确保店面及柜台的形象统一,增加顾客信心.
6,广告推广
考虑资助客户部分广告费用(该费用以货品形式返还代理商),代理商换季的陈列品以成本价向我公司购买.
7,市场考察
专业人员到代理当地进行市场考察,提供对省级总代理店店铺选址的专业意见.
省级总代理承担之责任
1,省级总代理年完成的销售额为万元.
2,选择店面及商场柜台应是所在地的繁华路段.
3,人民币万元整的合约保证金,其中万元整的合约保证金可以允许省级总代理商见证发货(见证发货即收到省级总代理商的汇款传真单后可以立即出货,合约保证金扣除发货费用后,余额在合约期满个月内无息退还省级总代理商),额满后需交款出货.
4,省级总代理商在未经授权单位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包括合同期内),均无权向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转让"友昵"服装的省级代理权.
5,在省级总代理店内不得经营"友昵"服装以外的品牌产品,一经发现,友怡公司立即取消该代理商省级总代理权,且视为省级代理商毁约处理,而不作任何解释.
6,专人负责省级总代理店的日常销售工作,主要分析当地市场情况,提供月销售报表,提高盈利机会. 7,反馈市场信息,专人负责,第一时间传送最新营业货品信息,反馈消费者意见,以便甲方及时调整产品. 8,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所代理省份的),甲方可提供基础宣传材料样本.
配货价,换货率
1,第一批货试货期为天,结算价折,试货期内调换率按进货数量的 %换货.省级代理商,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进行批发销售,不得随意提价,否则按违约处理.
2,试货期间乙方不可随意调货,试货期满后方可以调货,乙方通知调货当天日内要退回给甲方,否则当乙方已卖出货处理.
3,每季换货率为 %,每年退货率为 %.
4,乙方每年购货达万元以上(含万),甲方返回购货额 %(服装)作为奖励.
订货及配货
1,甲方应将最新的服装款式通过互联网,寄样衣或照片等形式,将式样及价格及时通报给乙方,以便乙方订
货参考,如样衣邮寄到乙方后,乙方没有选中的款式,应在货到销售地天内返回甲方,样衣必须无污秽,无破损,无穿用,包装必须完好无损,否则视为乙方已买断.
2,乙方收到货品后,如发现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可将存在质量问题的货品退回甲方,退货期限为货到乙方所在地后天内.
3,发货及退换货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理.
4,乙方各种约定及信息往来均需以函件形式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函件包括:书信,传真,等形式).
区域保护
1,友怡公司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允许省级总代理商拥有指定地区的总代理权,保证在合同期内,指定地区只有指定投资者所经营"友昵"服装,友怡公司不增加或在当地另立其他专卖店.
2,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地区的销售能力达到甲方制定的销售额,如业绩不好或经营过程有损于授权方(友怡工贸有限公司)的声誉,授权方有权取消投资者的指定地区的省级总代理权或在当地增加投资者.员工培训招聘
1,省级总代理店员工招聘工作由省级总代理商负责.
2,省级总代理店员工只受聘于省级总代理.
3,友怡公司不负责省级总代理员工之任何法律责任.
4,省级总代理商的员工必须履行友怡公司的服务准则,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友怡公司将随时派人巡视,如有不足应即向省级总代理商提出,经营商应立即改善.省级总代理店员工的服务素质将成为友怡公司与省级总代理商续约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广告及陈列
1,友怡公司协助省级总代理商的陈列工作.
2,省级总代理亦可在当地主要传播媒介(如电视,报纸等)作推广活动,但必须在事前得到友怡公司的批准,并必须使用"友昵"品牌指定的标志及名称.
1,合同期未满,乙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同意,结清货款,在合同期满后,保证金如数无息返还,余货由乙方自行处理.
2,如乙方因经营不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后,乙方立即停止使用有关"友昵"的一切标志.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附页规定,其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不得用甲方的名义借款,贷款,抵押.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形象的宣传.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经营造成的一切损失,不负责乙方的法律责任.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公司:公司: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