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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合同【精彩12篇】 代理委托合同

时间:2023-08-25 09:27:47 其他协议

  【简介】以下是网友“hafe51473”分享的项目委托合同【精彩12篇】,供大家参考。

项目委托合同

项目委托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根据本项目的建筑特点和工程整体造价,结合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甲方的设计要求及投资情况,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下列协议条款:

  第一章 项目概况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

  第二条 工程项目地点:8

  第三条 工程项目规模:

  第四条 工程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章设计范围

  第五条 项目平面流程即项目流程功能布局整合设计。

  第六条 项目工程基础平面包含健身区、男女浴区、泳池区、等设计、

  第七条 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效果图:包含走廊、男浴区、女浴区、健身区、等部位效果图。

  第八条 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包含平面、顶面、立面、剖面图、装饰节点详图。

  第三章 设计内容

  第九条 平面流程设计

  甲方提供项目对应的原始平面图,乙方依据约定时间按时提供设计范围内的平面设计图。

  第十条 效果图设计阶段:乙方提供设计范围内走廊、男浴区、女浴区、健身区、等部位效果图。

  第十一条 施工图阶段:乙方提供效果图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核认可后,乙方进行全部施工图纸设计,即设计范围内相关的面平、立面、顶面、剖面图,包括细部大样图。施工图纸A2 A3。

  第四章 设计期限

  第十三条 项目平面流程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完成。

  第十四条 效果图平面流程设计甲方认可后日完成。

  第十五条 施工图项目平面流程设计定稿后 日,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完成。

  第五章 设计费及付款方法

  第十六条 设计费:总设计费 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付款办法: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三十,暨 万元人民币。平面流程设计、效果图完成交付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五十,暨 元人民币。施工图设计完成,立面、顶面图完成,细部大样图完交付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暨 万元人民币。

  第六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相关原始资料及文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设计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有较大修改,须及时提前征得乙方同意, 因修改设计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四)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五)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六)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七)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方案设计后应及时在 7 天内审核并书面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视甲方已经同意。

  第十九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只二。

  (二)乙方负责设计交底和辅助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在不影响工程总造价和设计周期的情况下,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对设计提出的修改要求。如遇重大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原设计与施工发生矛盾或出现无法实现原设计的情形,乙方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重新提供合理设计方案。

  (四)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机额相等。

  (五)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额返还首付设计费,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六)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图纸,并以书面形式说明设计要求。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十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均可向各方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均可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三十一条 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或施工委托管理合同。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项目中,装饰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并且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设计图纸经双方盖章确定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设计工作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设计费后,本合同失效。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公司: 公司: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项目委托合同范本 篇2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 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内容。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1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 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 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 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 元或仅支付 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3

  甲 方:

  地 址: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 方:

  地 址: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

  第二条 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履行地及结算。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

  第五条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乙方解决。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

  第六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 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

  第八条

  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暂按一美元元人民币计算)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 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 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

  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帐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帐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 垫款处理

  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 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8条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 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 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 仲 裁

  1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以下简称丙方)

  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进行土地评估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评估协议如下:

  一、评估对象

  估价对象x位于(现为x市x路x号)x号宗地、x市x路x号x号宗地,x食品公司位于x路三里x号x号宗地的国有土地。

  二、评估目的

  分析估价对象价格,为甲、乙双方进行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基准日:本合同签订之日。

  四、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其他资料。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委托方应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汇总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委托方应为受托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负责受托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并派出相关人员协助评估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现场勘查。

  (三)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使用,如非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非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概不负责。

  (四)委托方未征得受托方书面许可,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丙方义务

  (一)受托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的期限对委估对象出具评估报告。

  (二)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提供给受托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委托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或因委托方其他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受托方有权延长交付评估报告时间,同时有权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四)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方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可以顺延,业务约定书被解除后所收取的预付款不退还。

  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根据三方协商,甲方按《发改价格[20x]291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丙方支付评估费,即评估费为评估总额的1、5%。甲方或乙方持评估费缴费凭证向丙方领取评估报告。

  八、评估纠纷处理和评估责任

  本合同产生的评估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可向本协议项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后甲、乙双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丙方不得将所涉及有关资料和评估结果泄露给任何单位及个人,评估人员与本评估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应自行回避,否则,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

  九、违反本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1、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委托事项及评估约定的,需提前与其他方协商,导致产生评估费用的三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事项完成日之后失效。

  十二、对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南宁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补充条款:无。

  甲方:乙方:丙方:

项目委托合同 篇5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制作网站,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

  本合同书内容除包括合同正文外,还包括:

  附件一:《网站建设步骤》

  附件二:《网站建设需求说明书》

  附件三:《网站设计报告》

  附件四:《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

  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开发设计。

  2.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网站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

  3. 甲方有对网站整体设计方案(其内容包括: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等)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4. 在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后,有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的权利,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尽可能不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

  5.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网站设计制作全部工作后,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验收(3个工作日内)。

  6. 甲方应对其网站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面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开发设计的服务。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经甲方授权,在此项网站设计开发范围内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标识等,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4. 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网站开发及制作。

  5. 乙方在完成网站设计开发后的3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全部网页上传至甲方指定空间,或安装在指定服务器并调试运行成功,经甲方确认后,按照本合同第五项要求,予以支付款项。

  6. 乙方在取得甲方另行书面同意后,经甲方许可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或技术支持等字样或标识。否则不得在网页中进行标示。

  三、网页制作

  1. 甲方应对网站总体风格设计、栏目设置及功能要求等提出书面需求材料,如甲方无法提供书面材料,乙方设计人员可以到甲方进行调研(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在充分了解甲方的设计需求后,提交书面的设计方案。乙方在收到需求材料或到甲方进行调研后,完成网站初稿设计方案并交甲方签字认可,针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和甲方磨合以确定最终方案。

  2. 甲方应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和前台风格予以签字确认。

  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签字确认后的网站设计方案进行网站设计开发。

  4. 甲方签字确认后,在不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修改要求。

  5. 甲方确认最终设计方案和首页样稿后,乙方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子页面制作。

  6. 在网站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在不违反总体设计方案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7. 对于在乙方设计过程中,甲方后续提出的功能升级或者其他造成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形,乙方有权提出增加合同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协商未果等情形,则乙方有权坚持原有方案,并完成合同。

  四、验收确认:

  1. 甲方须在乙方交付网站制作成品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

  3.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有乙方负责解决,如乙方未按要求解决,甲方有权拒签《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若超过验收期,甲方既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默认。

  4. 甲方可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合同规定的.网页,以进行验收。

  5. 验收时,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以及实际制作页数及功能和其它效果的确认。

  6.验收合格后,网页设计与制作阶段工作结束,系统进入售后服务期,免费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日起,时间为1年。

  五、费用及付款

  本项目的网站项目开发制作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双方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款额的50%,计元,人民币大写:;网站验收合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款额的50%,计元, 人民币大写:。

  六、服务与支持

  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1.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网站系统使用培训和解说。

  2.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一年技术支持(、电话及Email等)。

  3. 乙方负责对甲方网站管理系统在一年内可以免费进行简单维护和修复BUG,但如果涉及功能升级和模块增加,则根据双方约定增收相应费用。

  4. 其他服务甲乙两方协商解决,最后由甲方填写《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进行确认。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或拒不付款时,乙方除有权不开通或关闭已开通的网站。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2、 乙方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为甲方提供以上某项服务,乙方向甲方返还该项费用。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一条款,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3%)。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其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请法院裁决。

  十、其他

  1.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网站建设步骤》、《网站建设需求说明书》、《网站设计报告》、《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 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乙 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6

  编号:( ) 字 号

  公关策划项目委托代理

  协议书

  甲方: (委托方)

  乙方:南京金鹰公关企划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方)

  甲方: (委托方) 乙方:南京金鹰公关企划顾问有限公司(受托方)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甲方需要,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

  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委托公关策划代理项目,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系正当合法业务。

  二、 聘请乙方为公关企划顾问单位,授权乙方 先 生(女士)作为委托项目的代理人,并与乙方签订公关顾问单位协议书,出具授权委托。

  三、 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 料,中途如有情况变化及时通报乙方。

  四、 项目所需时间:

  五、 乙方承担委托代理项目,要指定专人办理,按月或 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以便甲方配合。

  六、 为了有利于开展项目代理工作,甲方同意乙方所派 的承办人员以甲方身份开展工作(必要时提供有关证件、名片)。

  七、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如实向甲方通报实际情况,否 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 代理费用:

  九、 费用支付时间:

  十、 如乙方代理的项目如期保质完成,甲方应对乙方承 办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

  十一、 由于乙方的原因拖延时间或未达到预期效果(金 额),甲方将适当扣除代理费用。

  十二、 如乙方项目代理不成,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退还甲方定金。除甲方同意支出的必要的差旅费、材料费、公关费由甲方负责,未经甲方认可的开支由乙方自负。

  十三、 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由 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四、 其它约定:

  十五、 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造成项目无法进行时,可以 终止协议,各自承担自己已支付的费用。

  十六、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效力。

  十七、 本协议有效期自 月 日起至月 日止。

  十八、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 份。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签章) 日 (签章)

项目委托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策划网上投资页面。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任务

  任务一:乙方对甲方网上招商进行专项策划,准备招商页面主题文案;

  任务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招商页面主题文案设计制作网页..

  二、委托项目进度

  第一阶段:计划副本的准备

  2.在四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营销需求,通过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编制招商页面的主题文案..

  2.计划时间从甲方全额付款并按乙方要求提供资料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第二阶段:网页设计制作。

  2.为期三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招商页面主题副本和甲方ci规范的要求设计制作网页。

  .2规划期从甲方联系人书面确认第一阶段规划结果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规划工作各阶段按程序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重叠,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甲方应及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背景资料和信息,并以书面形式指定一至二人作为项目联系人,负责配合乙方的工作;

  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后两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阶段计划给予书面确认或书面指导意见;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乙方应按计划进度完成各阶段的计划任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请甲方确认;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后两个工作日,如甲方没有确认回复,则视为甲方已确认提交的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指导和标准要求对各阶段的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案或平面设计的时间不计入累计总时间。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五.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佰80元整(¥580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和生产的全部费用。

  礼品连锁中国()网站分类信息栏在分类下排名,广告形式为(图文链)。规格:服务期限20xx-20xx,以本项目制作的招商网页为限。

  六.成果归属与标题公示

  乙方应在项目结束时将其最终规划成果正式移交给甲方,所有不可接受的规划方案仍归乙方所有;

  乙方保留对规划成果的命名权;

  七.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乙方将终止项目规划,且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履行中断,乙方应收回之前的规划成果,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八.合同中止

  本合同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的,自动终止;

  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经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纠纷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包括附件和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项目委托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

  第二条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履行地及结算。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

  第五条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乙方解决。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

  第六条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

  第八条

  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暂按一美元元人民币计算)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

  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帐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帐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垫款处理

  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8条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1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

  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9

  甲方:xxxxxxxxx

  地址:xxxxxx邮码:xxxxxx电话: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xx

  乙方:xxxx

  地址:xxxxxxx邮码:xxxxx电话: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

  第二条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履行地及结算。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xxx。

  第五条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xx%由乙方解决。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xx%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

  第六条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xx%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xx%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

  第八条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暂按一美元xxxx元人民币计算)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xx%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帐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帐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垫款处理

  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xx%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8条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

  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1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xxxxxxxxx(签章)

  甲方代表:xxx(签章)

  20xx年x月x日

  乙方:xxxxxxxxxxx(签章)

  乙方代表:xxx(签章)

  20xx年x月x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10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项目内容:

  五、项目完成标准、时间与质量考核: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元;

  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以下第款执行:

  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日之前支付元;

  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届满后日内,委托方一次性支付给受托方。

  3.受托方每次领取服务费用时须向委托方提供真实、有效、足额的服务费发票。

  七、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九、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属于项目委托合同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补充条款: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示本 篇11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为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为乙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焊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学电焊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学校操场栏杆及乒乓球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学校主路东栏杆围墙进行维护维修;同时焊接安装八个乒乓球台架子。

  2、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

  三、合同工期

  1、土方开工日期:定为年月日

  2、工期要求:预计工期一个月。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按规范要求施工,并服从甲方的要求。

  2、因乙方施工原因产生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预案,该预案必须经甲方认可。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日内,向甲方交纳1000元质量保证金。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内所有工程量按中标预算价格计算,不得擅自提价,工程实际总价不得超出中标价格,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担。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建筑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2、工程全部完成,甲方支付乙方总成工程款的70%并退还保证金;

  七、竣工验收本合同所指竣工验收合格为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内注明的通过日期。

  八、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无故停工达三天以上,且经甲方催促仍不复工的;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或文明施工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甲方通知整改后未能有效整改方案的;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分包工程的,甲方除追究责任外,乙方还必须支付本工程造价的15%违约金》;其它严重违约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

  2、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项或退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商定条款与本合同同时有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份,双方签字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日期:

项目委托招商合同 篇12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