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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加工合同(精华10篇)

时间:2023-08-30 09:56:25 其他协议

承揽加工合同

承揽加工合同 篇1

  甲方:(定作方)制品厂

  乙方:(承揽方)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纸箱印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印刷品印刷及印成品服务共四项。

  1、印件名称一:,规格:,数量:,色数:,单价:,总价:;

  2、印件名称二:,规格:,数量:,色数:,单价:,总价:;

  3、印件名称三:,规格:,数量:,色数:,单价:,总价:;

  4、印件名称四:,规格:,数量:,色数:,单价:,总价:;

  总金额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2、由甲方将纸箱印制品材料于年月日前交给乙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条:交货时间

  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印刷设计稿,如甲方未按时间向乙方提供设计制作材料,乙方有权选择书面通知甲方,书面通知到达甲方后,乙方有权选择限时交付或顺延合同所列甲方委托项目的完成及交付时间。

第三条: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及时间

  本合同总金额为元,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作为定金及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加工完成并交付之时,由甲方把余款一次性打到有限公司对公帐户,开户行,账号:。

  甲方不能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留置加工承揽物并在加工方拒付款项达到十日后,自行处理加工承揽物(出售及另作他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等。乙方完成相应工作后,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投入生产,乙方顺延相应加工承揽物交付时间。

  2、乙方在完成甲方项目设计后,经甲方认可,投入制作生产或下一步工作流程。

  3、甲方应及时验收并按照合同支付相应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期限向乙方支付定金及预付款,乙方有权不安排生产计划。

  2、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交货或未按甲方质量要求交货,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定金及预付款。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均应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共同选定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承揽人营业执照:

  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

  承揽人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万元。

第二条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1、

  2、

  3、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使用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年月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5%(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地址:电话:电报:电传:

  乙方:地址:电话:电报:电传: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乙方提供以下原料辅料及包装物料数量及金额(不计价提供)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值

  运达地点及时间

  备注

  加工定额及损耗:

  交货条件:

  a 乙方自合同生效日内将料、件运到口岸(电告批量、时间),在码头仓库交货。交货前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到仓库接货,从码头到工厂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b 甲方收到料件后天将加工成品分批运到口岸(船上或仓库)交货。运什费由甲方负责。

  以方提供的花样、色样、商标,如涉及到专利权问题,概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保险:乙方原料运进,加工期间财产和成品出口到对方港口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一切险和加工期间财产险。保险金额按成品价值(包括原料、工缴费和运费)的110%投保。

  付款方式:

  赔偿条款: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发运原料物件或发来的料与本合同条款不符合时,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发生的误工损失(按加工费总额 %×误工天数)。甲方如逾期交货,则按同等条件,赔偿给乙方。

  2.甲方如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废次品,超过本合同规定部分,甲方负责按原辅料价值赔偿给乙方。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共同商议,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九、本合同所定的加工费以货币计算,为保障双方利益,一致同意合同所订的加工费用,按本合同签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货币的汇率计算,今后实际结算当中,如中国银行公布的牌价货币升值或贬值超过 %时,工缴费应按升、贬值的实际比例相应增减。

  十、为适应生产需要,乙方同意提供设备(附清单),设备货款在甲方每批工缴费中的 %偿还。交货条款按本合同第四条a项。

  十一、本合同的货物进出口、结汇均由公司办理。

  十二、仲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中国贸促会的有关部门仲裁。该会之裁决作为最后裁决,双方均有约束,仲裁费由败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经甲方审批机关批准后,甲方即电告乙方生效。

  十四、其他: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货号:

  面料: 颜色:

  尺码:

  第二条 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套(上衣、裤子)

  2、数量:套,其中码套,码套,码套,码套。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确认,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

  质量:

  第四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 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服装款式 和规格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第六条 报酬

  1、加工单价:元/套

  2、总金额(元):小写(大写)

  第七条 包装方式

  内用包装,外用包装,包装费由方承担。

  第八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年月日。

  第九条 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年月日之前。

  2、验收地点:。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第十条 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 报酬结算

  1、转账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当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二条 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二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 甲方将扣除乙方每日2%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4

  定作方(乙方):

  承揽方(甲方):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以乙方下单为准。款号,件,单价

  款号,件,单价:

  3、交货期限:按甲方接单日起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提供面料,辅料,样衣,图纸,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年月日制作出样品,经乙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保存。

  四、甲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乙方允许甲方制作误差率为%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乙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乙方订单之外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乙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技术员跟单(检查质量),其食宿由甲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乙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3、运输方式为;运费由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经跟单员验收确认后,当天交付货款

  九、结算方式:

  1、在甲方交货后,由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乙方。

  2、乙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甲方结算。甲方银行帐户为:

  十、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承揽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制作工艺、数量和其他

三、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元)。

四、完成时间

  年月日前完成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

五、结算方式

  乙方先付甲方订金元,甲方应开具收据给乙方。甲方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报价工艺完成相关物料的成品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据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尾款,共人民币元(¥)。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时间付款,逾期未付款者,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5‰)收取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

  2、乙方提供的样版、设计图等不够清晰,规格不符,甲方已要求更改,但乙方没有更改而按样品做出产品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出具的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等文件资料的打印、书写或其他的错漏,可以更正,且甲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甲方不能准时按质按量制作完成,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要求制作的成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做,并由甲方承担重做费用。

  6、甲方经两次重做后仍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将已收款返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提请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 日年月日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模板(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其他

  1、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2、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6

  定作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揽方:

  签订时间:

  一、加工标的

  货物名称型号面料颜色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地点及期限

  交期:

  出口国:

  合计人民币(大写)按实际金额结算 单价含线 税 封箱带

  二、定作方提供材料(若定作方提供材料,则必须填写)

  材料质量数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面料.里料一等按定单数量到位按实际排版单耗

  三、承揽方应当在收到定做人提供的材料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依据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提出异议期限为7天;定作方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里料、辅料的,承揽方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应该得到定作方的书面确认方可开裁。

  四、加工物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以定作方指示书、确认样的要求为准。物品加工其他特别质量要求:按相应的出口产品的检验标准和SN/T1649 的标准验收。

  五、承揽方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3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定作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7日内答复。

  六、加工物品的包装按定作方的要求。

  七、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合同所约定的定作任务或部分定作任务转移给第三方完成,否则将构成违约,定作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八、承揽方负责将定作物品送至定作方指定的地点。(定做方自提)。

  九、承揽方应该在货物生产完成后、出运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客户最终确认样及确认意见标准。由于承揽方逾期交货、货物的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索赔和其他责任由承揽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索赔、因交货期推迟而引起的空运费等)。

  十一、付款方式:内部结算。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在加工制作期间,定做方有权随时进入承揽方的工作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2、双方对质量标准确认以封样为准,双方各保留封样,由承揽方无偿提供。

  3、若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任务完成后,承揽方必须将剩余面料、二等衣服等送达到定作方指定地点。

  4、用料按定作方要求,超出不允许裁剪,按最省的排料。

  5、最终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定作方验收,由于承揽方原因造成定作方二次加工、二次出运和退货索赔等一切损失均由承揽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承担因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还应赔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四、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定做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未尽事项双方协议解决。

  定做方:

  代表人:

  时 间:

  承揽方 :

  代表人 :

  时 间 :

承揽加工合同 篇7

  甲方:xxxxx(委托方)

  乙方:xxxxxxxxxx(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1、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

  2、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

  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

  2、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3、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

  4、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

  5、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6、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7、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2、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

  3、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

  签订地点: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8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揽甲方活动的项目

  1、舞台搭建和舞美设计布置;

  2、灯光、音响、视频工程的安装和调试和现场操作;

  3、活动所需设备和物品的运输、装卸;

  4、活动现场的录像。

  第二条 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的名称:。

  租赁用途:。

  使用时间:年月日。

  安装时间:年月日时。

  安装地点:。

  拆卸时间:年月日时。

  第三条 租赁设备的运输与操作

  租赁设备的进退场调试安装、操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设备的使用及规定

  1、合同期内,乙方设备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甲方下达合理、合法的演出设备使用任务,乙方应听从指挥调遣,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合同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

  2、乙方应根据演出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自负),确保演出正常使用。

  3、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终止或者是终断,损失由甲方自负。

  4、甲方应该积极配合乙方整理场地,提供电源,演出期间确保电路畅通,如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安全与治安

  1、甲方必须确保演出场地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因打架、斗殴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完全负责(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2、夜间值班,甲方须派数名保安人员协同乙方人员守好演出设备。

  第六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

  2、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总额%,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余额演出个工作日结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乙方不能执行甲方规定的演出时间及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等误工,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因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误工设备损坏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3、本着高度负责,长期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器材明细表及节目单进行演出并保证舞台坚固安全、音响演出效果。

  4、乙方如有器材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 其他

  1、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9

  委托方: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

  项目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以上只万万万淬火综条支万万万合计

  2.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号:乙方: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号:年月日

承揽加工合同 篇10

  委托方:公司

  签订地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标的、数量、价款:

  1、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数量(每层数量数/每排数量数)。

  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有效)

  委托方:公司

  受托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