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下面是热心网友“o2”整理的产品代理合同(共5篇),以供参考。
产品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
乙方的代区域为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年月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乙方为销售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使用权和代理权转让给乙方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于年月日前将位于的店铺(面积为平方米)及在x区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三、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履行该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甲方应保证租赁合同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合同顺延年,并由乙方与店铺产权人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甲方与店铺产权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六、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接手后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乙方有该店铺合法的承租权及合法的代理权,并有权依法转让,若乙方未能得到该店铺合法的承租权及合法的代理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给乙方全部装让费并按按转让费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该按时将装让的内容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原因造成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任与接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合同第二条项下产品的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非独家地销售有关产品。对此,乙方同意并接受。
第二条 代理销售的产品
本合同所指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是CCTV央视网络电视法制频道家庭法律保障卡、私人律师卡、企业法律服务卡和企业法律服务VIP卡。
第三条 乙方的代理销售区域
本合同所指乙方的销售区域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月完成甲方要求的产品销售目标,即乙方每月的销售任务为:张。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给予的指令,在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按照甲方的销售策略、销售要求销售有关产品。对于乙方违反甲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进行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3、当甲方在乙方及其供应的销售商所在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员及合理的设备予以配合。
4、乙方享受甲方的代理商供货价,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售给终端消费者。
5、乙方应在每件产品销售后二十四个小时内将产品销售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甲方。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产品货款。
第五条 产品结算价格及货款支付
乙方一次性从甲方领取家庭法律保障卡张, 私人律师卡卡张 ,企业法律服务卡张,企业法律服务VIP卡张。乙方在领卡之前须向甲方支付元保证金,乙方在领卡后十五天内或下次领卡前(以先到的日期为准)将款项结清。卡的结算价格为家庭法律保障卡每张 元,私人律师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VIP卡每张元。
第六条 产品服务的开通
在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应付货款的前提条件下,在乙方将产品销售信息反馈给甲方后24个小时内,甲方为乙方已销售的产品开通服务。因乙方原因致使产品服务无法按时开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 奖励
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则甲方按照乙方给甲方结算金额的2%给予乙方奖励。
第八条 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代理销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产品的宣传
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宣传以促进产品的销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宣传印刷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书面变更合同。
2、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因此发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1)乙方超越销售区域销售产品;
(2)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任务;
(3)乙方违反结算规定,超过规定期限未支付有关货款;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等,导致甲方的权利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时。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北京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帐 户: 帐 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 溢冰泉矿泉水 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溢冰泉矿泉水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销售商。
2、销售内容:甲方生产的所有产品销售权规乙方所有
3、乙方尽最大努力销售甲方产品。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
5、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乙方有权提出调换,甲方应立即予以调换。
6、乙方应完成任务: 。式销期除外。
7、付款期限 :甲方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 日内付清货款 。
8、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市场支持,与乙方一起培训销售服务人员。
9、产品定价:瓶装水(550ml×24瓶/件) 元/件;桶装水(18L/桶) 元/桶。此价格属基础定价,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再作调整。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全面的市场支持,配合乙方销售策略,适时做好促销,如安装广告牌,市场品偿品等。
11、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销售产品,如未经乙方同意签字,甲方销售出的产品,将抵充乙方销售任务,且乙方将扣除同等金额的.产品销售货款。
1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需交纳保证金 元。
二、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三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四、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5
卖方:湖北千里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方式
第一条 经销级别: 省级、; 地、市级; 县市级总经销商。
第二条 经销区域:经甲方考察合格, 授权乙方为 省 市(地区) 县(县级市)总经销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县级:5万;地、市级:10万;省、直辖市:100-300万)
(2) 履约保证金到帐发货:首批根据乙方工作计划数量或履约金额数发货;以后“送二接一”。
第四条 乙方必须完成的月平均销量:省级 件/月,地市级 件/月,县(市)级 件/月。
第五条 乙方首次提货量及价格:(以单价为准)
品种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零售价
胃痛安合剂 100ml/瓶×96瓶/箱 瓶
丹蓝益气养阴口服液 10ml×9支×48盒/件 盒
巴参胶囊 60粒/瓶×96瓶/箱 瓶
圣安垫(薄型) 40cm×40cm×3cm×20个/件 个
圣安垫(厚型) 40cm×40cm×6cm×10个/件 个
合计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以上内容更改无效
二、市场扶持
第六条 甲方可免费提供营销企划方案,电视专题片广告带,报媒广告样稿、终端宣传品样稿。
第七条 甲方可代为培训市场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广告由甲方决策及发布,乙方需提供发布计划,此计划若达不到市场发展标准或双方共识,甲方无须通知乙方而对其进行否定。
三、奖励
第九条 乙方根据销售回款总额,可享受如下比例的返利:
销售回款总额 50--100万 100-200万 200万以上
返利比例 年返利1% 年返利2% 年返利%
四、甲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十一条 甲方承担50件以上(含50件)的长途运输费用,其他运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甲方自己建立的连锁店除外)。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调换在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十四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因乙方无法经营下去,可办理完好包装产品及质量的退货手续;超过半年,甲方不受理。
第十五条 甲方有权建立比乙方级别更高的代理商;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疗效界定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督查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场或中央、全国级媒体投入广告时,亦随时通知乙方调整价格(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九条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按双方成交总额的10%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前三个月内,必须完成月平均最低销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二十三条 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20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广告需求计划;同时,有责任监督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发布广告的情况,并将监督情况向甲方总部企划部反映。
第二十五条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优先取得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建立下级代理商网络,享受其中的差价,甲方发展乙方的下级代理网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差价;
六、违 约
第二十八条 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二十九条 乙方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销售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并没收其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七、其 它
第三十三条 本
合同有限期 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在合同期满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予续签。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湖北千里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