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61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销售合同

代理销售合同【通用14篇】

时间:2023-07-14 14:37:29 销售合同

  在商业领域中,代理销售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确保了代理商和销售商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得以明确和保护。本文是网友“shancailao”分享的代理销售合同(共14篇),以供借鉴。

代理销售合同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范本 篇1

  题 目】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 【颁布单位】 全文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 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 坌砜芍ぃ痪捎蟹康夭追接μ峁┓课菟腥ㄖな椤⒐型恋厥褂萌ㄖな椤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返

代理销售合同模板 篇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传真: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传真: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一、产品概况

  商品名称:

  规格:

  产地:

  计量单位:

  代销数量:

  单价:

  金额:

  现货:

  每季可供数:

  二、物品的所有权属于所有。

  三、质量标准: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四、包装规格: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交(提)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交货地点: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乙方应在订单中明确货物的收货人信息,至少应包括: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

  2、甲方的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应在日内进行货物签收和验收。

  3、甲方及其供应商有权要求指定的货物签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供查实身份,并要求其在签收时在货物签收单上签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其签收,并追究乙方逾期收货的违约责任。

  4、甲方可委托甲方的供应商直接向乙方发货,乙方在甲方供应商的货物签收单上签收,视同签收了甲方的货物。

  5、乙方接收货物时,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数量短缺、品名、规格错误、产品质量等问题,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若乙方超过期限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七、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八、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十、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十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乙方:

  1、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各自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盖):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模板 篇3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 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化妆品代理合同模板 篇4

  合同签署地:

  合同编号: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为大力推广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产品的销售,甲方诚征各地代理商,乙方要求建立所在地的销售代理,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薄利多销、利润共享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二、双方责、权、利: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在地区的代理。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并为乙方提供产品信息,市场经营信息及推广指导。

  3、乙方享有甲方授权代理的产品在授权区域经销权,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所管辖区域内布点率达60%以上(商畅⒈龉荨⒎沟辍⒊市、便利店等),并告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4、乙方须配合甲方维护其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稳定,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降价销售(包括优惠、促销活动等);乙方不得跨地区经销,违反此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5、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内销售其它类似相同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6、严禁对消费者做出不负责任的和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及治疗作用。

  7、甲方可按照乙方要求在产品包装上加印乙方单位及区域代理字样,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一次结清。

  8、乙方有办理产品在代理区域上市的相关手续;对甲方产品经营情况、市场情报有保密义务;对市场销售情况、用户需求信息等有通报义务。

  三、产品价格及数量:

  1、产品价格详见附表: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本地区刻意违反价格政策,并造成区域价格混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如逾期10天未交足上述货款,则视为乙方取消合同,甲方有权继续对该地区征召代理商。

  四、供货及验收:

  款到发货,铁路发运集装箱或慢件零担托运,也可汽车连运、航空及邮政快递方式。

  1、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并汇款,指定专人(委托人)姓名,职务签字盖章,甲方根据此定单发货。

  2、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后,经甲方认定款到帐户5日内发货,运费由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

  3、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按期供货的情况除外。

  4、乙方在货物到达提货时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货物件数是否符合,如发现有误,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进行交涉,并在3日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验收时,如发现规格、型号与订单不相符合,应妥善保管并在货到3日内提出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交货地点:省市县站

  7、验货地点:甲方库房

  8、运费:甲方只负责铁路慢件、或物流运费,如需快件甲乙双方各负担50%,其它如航空及快递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市场推广与广告宣传。

  1、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所需的宣传,推广资料和宣传品。

  2、甲方负责全国性宣传和策划,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策划与经营指导。

  3、乙方应无条件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美誉度。

  4、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广告的制作、发布须接受甲方的指导,广告费及市场促销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产品质量保证。

  1、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如因保管不当等非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问题,甲方不负责。

  2、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退货费用。

  七、奖励条款:

  1、凡一次性购买甲方产品序号001-015任意组合产品3盒以上者,均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提取25%利润;

  2、一次性购货5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0%;

  3、一次性购货10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5%。

  八、其它:

  1、合同期满时,乙方完成甲方销售业绩良好,方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货物在半年内无损坏),甲方按合同价格每盒扣除13元作为包装损失费,其余款货到如数退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本合同签署地法院诉讼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有限公司

  乙方(章):

代理商销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某某 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权及代理方式

  1、甲方授予乙方在 区域内销售某某产品的独家代理销售权;

  2、代理期间,甲方保留直接销售的权利,甲方直接销售代理产品的主要范围限于:装饰公司及装饰队伍、设计单位客户资源、设计师客户资源、大型客户、定做客户。甲方直接销售代理产品的价格同样不低于甲方指导价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甲方名义去私自从事任何行为,不然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 区域内的独家销售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以及铜牌,乙方必须将其放置在产品销售的醒目位置;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及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

  4、甲方向乙方提供样品xx平米,甲方所供产品应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

  5、在乙方销售量连续 个月低于xx平米时,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独家销售保证金人民币xx元 ;

  2、乙方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样品后,须向甲方提供样品押金人民币xx元,当乙方销售总量超过200平米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样品押金。

  3、乙方应保证月最低销售量不低于xx平米,年最低销售量不低于xx平米,

  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激励条款

  为激励乙方开拓所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如乙方每年销售量超过400平米,甲方奖励乙方10平米普通型平板。

  四、竞争禁止条款

  1、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均不得代理或销售与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产品。更不得制造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产品或类似于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产品;

  若乙方违反此条款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并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按照在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包括续签合同的合同期内)代理产品的所有销售额的10%的比例的金额赔偿给甲方。赔偿应首先从乙方的销售保证金中扣除。

  五、保密条款

  1、甲方不得将乙方销售单价、销售额、客户或其他乙方认为应当保密的信息泄露给无关第三人;

  2、乙方不得将所知道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者其他甲方认为应保密的信息泄露给无关第三人;

  3、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六、价格条款

  (一)甲方的供货价格

  1、甲方的供货价格为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的提货价格;

  2、普通平板价格为580元/平米、起伏型价格为680元/平米、定做平板价格为1300元/平米;

  3、若调整供货价格,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销售价格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最低销售指导价格进行销售,若乙方擅自降低销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首次发现,甲方对乙方进行警告并处XX元罚款;若再次发现,甲方有权解除乙方销售代理权并没收其独家销售保证金;

  2、乙方单次(一次定货单)销售50平米以上,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但对最终销售价格必须予以保密;

  4、甲方指导价作为合同附件予以提供,如调整指导价,甲方需提前 天通知乙方。

  七、物流条款

  (一)定货

  1、乙方与客户达成一致,乙方将定货清单传真或邮件至甲方指定员工。定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规格、数量、销售单价、销售合价、需供货的时间;由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2、甲方确认货源后将确认清单回传或邮件至乙方,确认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规格、数量、供货单价、供货合价、供货时间;由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3、定货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邮件等形式。甲方不接受口头、电话、短信等非书面形式的订单。

  4、双方如更换授权代表人,需提前 天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给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付款

  1、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照甲方确认清单上的合价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将货款通过现金交付或者银行转帐的方式递交甲方,甲方收到后立即确认;

  2、甲乙双方具体付款方式另行书面约定;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不按约定付款方式付款导致的任何资金风险或损失。

  (三)提货

  1、乙方按照甲方确认清单上注明的时间到甲方仓库或指定地点提货。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共同对提货单项目予以检查并确认。货物与确认清单型号、尺寸、品质不符者,乙方必须在检查中予以当场提出,甲方必须当场更正。货物一经乙方检查、确认、装车拉出,风险转由乙方承担;

  2、乙方款到甲方后尽量当日提货,若货源紧张或货源不足,甲乙双方提前约定提货时间。

  八、终止条款

  注:应明确约定在何种情况下一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xx至xxx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完善 家具品牌推广机制更好地规范市场运转,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共同开拓市场,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经营许可

  1、甲方同意乙方在 设立 公司

  品牌松本家具产品代理。

  二、双方权力

  1、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规定期内享有 品牌经营权并有优先续约权。

  2、乙方自主经营,享有该产品在规定地区宣传、推广及销售以,但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不得经营仿制甲方产品,不得将结算单、合同及附件等非宣传用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货物交接

  1、乙方订货及货物变更,一切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回传乙方才有效。

  2、乙方定做产品需预付货款,且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时间和价格提货,如果乙方因故取消该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关损失。

  3、乙方应自行承担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及所有运输的相关费用。

  四、销售数量

  1、乙方为地区总代理必须每月提货 万元,每年共提货 万元方可认定为地区总代理。年累计超过 万元,超出部分可增加返点的百分之 。

  2、货款计算按实际交付给甲方财务结算。

  五、货款结算

  1、乙方货款需按甲方指定账号汇入,公司一律款到发货,如因款未到而造成相关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拖欠货款,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损失。

  2、甲方所有产品结算价格均为徐州交货价,以合同签订的甲方提供报价表为准(不含运输费、保险、税费等其他费用)。

  六、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出货产品质量稳定、新颖、受市场欢迎、具有竞争力。

  2、甲方产品因质量问题免费保修12个月,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在10天内给予解决到位。超出保修期或非属甲方原因,乙方必须支付相关维修费用。

  3、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必须及时检验,如有疑问须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并由甲方相关责任人签字回传后方有效。

  七、合作(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0天内(除去假日)不发生业务,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合同附件,附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如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解决。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须赔付对方人民币 元整。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署地:大连 合同编号: sg08

  甲方:大连明远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篇7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邮编: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事及中国软件相关法律,并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下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产品均为正版产品并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销售本合同的标的物。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销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

  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畅?⒖獯娴刃畔⒀细癖c埽?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每次发货量由双方协商决定。首次订货量不得低于4万元(折扣后)。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便于促进销售。

  2、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造成的人为损坏如划伤、压裂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相关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诈行为,即销售给乙方的价格高于其他代理商的,那么乙方不受上款规定约束。

  4、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产品发版权及商标权,在销售过程中,一但发现版权被他人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帮助。

  5、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特约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2、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五、销售政策:

  1、乙方须销售甲方的全部产品,甲方销售给乙方价格为零售价的3折(除特殊产品以外)。零售价见附表。

  2、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

  2、铁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铁路运输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车站,由乙方负责从车站提货。

  3、公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公路运输公司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公司,由乙方负责从货运公司提货。

  4、乙方应在收到货后应立即验货核查,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内没收到乙方的通知视为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核对无误。

  5、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调货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

  3、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代理销售合同范本 篇8

  甲方(供应商):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号码:

  开户行帐号:

  住 所 地:

  乙方(零售商):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号码:

  开户行帐号:

  住 所 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二、商品价格

  1.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甲方以代理价为乙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乙方参考甲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三、商品要求

  1.代销商品的范围为爱森西雅橄榄油(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5日通知对方。

  4.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5.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书面订单或口头订单指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约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有权拒收;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退、换货要求的,甲方均应无条件退、换货。

  五、货款结算

  乙方收到甲方的货物后,以实际收到的数量及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向甲方进行现金结算;(自乙方收到商品后30天内结算)。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则视为双方对结算结果无异议。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2)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年。

  2.合同期满前五日,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摁手印)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贸易有限企业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 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 特许代理区域: 省 市 县(区)

  三、 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 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 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 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 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 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

  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乙方执行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即自动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终止。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贸易有限企业(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电话: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 篇11

  甲方:

  地址: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hetong)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之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的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字)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12

  甲方:编号:

  乙方:签约地点:

  为拓展市场,促进商品在市场的流通,提高产品知名度,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各尽权利、义务,严格执行下列协商的条款。

  第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授权之""产品,在的总经销商,并负责该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经销。

  第二、乙方须具一定的清洁用品销售经验和网络,有专业人员促销,并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甲方根据乙方订货计划,保证为乙方按期按品种提供货源。产品质量和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保质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若在保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运输或保管不善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

  第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一切有效证件。

  第四、乙方义务

  第五、乙方营业额要求

  第六、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起五天内,由甲方负责将货物办理托运,运输费由乙方承担。有关货物破损等事宜,必须在收货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过期甲方不予受理。

  第七、乙方享受甲方最优惠供货价格,产品价格按出厂价65%折为结算价。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可生效。

  第八、甲乙双方属购销方式,乙方将货款电汇至甲方银行帐户内或将现金直接交到甲方财务部。款到发货。

  第九、在没有甲方公司盖章专函承诺下,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支取现金,代垫费用和调货,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以上各条之前提下,甲方不得在乙方区域再发展经销商。

  第十一、本协议执行之日起,违约方负责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如遇合同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否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如须续约,须经双方同意。

  第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无进货,则本合同自动取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代理销售合同 篇13

  制造商名称:(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

  代理商名称:(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

  1.委任

  兹委任为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制造商(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独家代理销售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为谋求共同发展,经真诚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扩音器系列产品在地区唯一代理机构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

  协议涉及的产品为: (以下简称为产品)。

  二、授权区域和条件:

  1、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及其下属地区的区域独家代理。

  2、首批提货数量规定为。

  3、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年度/季度/月)销售任务为:。

  三、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可以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四、销售方式和产品价格:

  1、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可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销售代理内的甲方所有系列产品。

  2、乙方的提货价格为:元/台。(到站价格,含运输、包装、增值税)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订单和银行电汇结算底单传真件后2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发货

  五、奖励制度: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若乙方完成(年度/季度/月)销售任务,并超出销售任务,甲方给予乙方(年度/季度/月)任务量提货金额的%作为奖励。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包括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生产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复印件(盖甲方公章);产品说明书资料。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其中甲方技术服务人员(2名)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3、为了配合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推广使用该产品,代理区域内的客户直接找到甲方定购产品,甲方将无偿将此类客户(订单)全部转交给乙方;

  4、甲方产品价格变动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5、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费用由乙方负担。

  6、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完成签订经营指标的前提下,非经乙方自愿放弃,甲方应遵循双方合作的.延续性原则,保证乙方在次年度继续签订合作协议的绝对优先权。

  7、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跨区域销售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8、乙方若在代理期限不能完成签订销售任务,甲方有权重新寻找代理商。

  9、在代理区域内经销该产品时,若发现侵权假冒产品,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双方的权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售后服务条款:

  八、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在合同规定区域内销售该产品,确保任何第三方(包括甲乙双方)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生产、销售使用该产品,否则任何违约方赔偿给另外一方万元,并终止合同。

  2、乙方若在代理期限不能完成签订销售任务,甲方有权重新寻找代理商。

  3、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4、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协议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代理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合同加以变更。

  3、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责任。如:地震、战争等确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4、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帐号:帐号:

  开户行:开户行:

  时间:时间:

代理销售合同 篇14

  制造商名称:(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

  代理商名称:(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

  1.委任

  兹委任为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制造商(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独家代理销售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为谋求共同发展,经真诚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扩音器系列产品在地区唯一代理机构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

  协议涉及的产品为: (以下简称为产品)。

  二、授权区域和条件:

  1、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及其下属地区的区域独家代理。

  2、首批提货数量规定为。

  3、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年度/季度/月)销售任务为:。

  三、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可以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四、销售方式和产品价格:

  1、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可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销售代理内的甲方所有系列产品。

  2、乙方的提货价格为:元/台。(到站价格,含运输、包装、增值税)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订单和银行电汇结算底单传真件后2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发货

  五、奖励制度: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若乙方完成(年度/季度/月)销售任务,并超出销售任务,甲方给予乙方(年度/季度/月)任务量提货金额的%作为奖励。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包括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生产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复印件(盖甲方公章);产品说明书资料。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其中甲方技术服务人员(2名)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3、为了配合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推广使用该产品,代理区域内的客户直接找到甲方定购产品,甲方将无偿将此类客户(订单)全部转交给乙方;

  4、甲方产品价格变动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5、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费用由乙方负担。

  6、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完成签订经营指标的前提下,非经乙方自愿放弃,甲方应遵循双方合作的延续性原则,保证乙方在次年度继续签订合作协议的绝对优先权。

  7、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跨区域销售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8、乙方若在代理期限不能完成签订销售任务,甲方有权重新寻找代理商。

  9、在代理区域内经销该产品时,若发现侵权假冒产品,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双方的权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售后服务条款:

  八、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在合同规定区域内销售该产品,确保任何第三方(包括甲乙双方)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生产、销售使用该产品,否则任何违约方赔偿给另外一方万元,并终止合同。

  2、乙方若在代理期限不能完成签订销售任务,甲方有权重新寻找代理商。

  3、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4、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协议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代理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合同加以变更。

  3、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责任。如:地震、战争等确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4、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帐号:帐号:

  开户行:开户行: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