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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房租赁合同(优秀8篇)

时间:2023-07-25 11:19:20 租赁合同

  【前言】本文是热心网友“jr2887”收集的店房租赁合同(共8篇),供大家阅读。

店房租赁合同

房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

  二、 该房屋租期共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需续租,须在租赁期满 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该房屋月租金为 (人民币大写) (¥ )。

  1。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 作为押金。

  2。 乙方按 月 / 季度 以现金支付房租,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四、 甲方支付:o水费 o电费 o煤气费 o供暖费 o物业费 o有线费 o

  乙方支付:o水费 o电费 o煤气费 o供暖费 o物业费 o有线费 o

  五、 水表: 电表:

  其它设施、设备:

  六、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 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责任。

  2。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或改变动房屋结构。

  2)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或拖欠房租累计 以上。

  4。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七、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门头房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新泰市工商管理局青云工商所位于三强家电南66米处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

  第二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需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押金。租金交付期限:每月2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3、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仟佰元正( ¥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三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2、乙方在退还房屋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管理费后3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工商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在有通知乙方情况超过15日,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0%的违约金,超过20日,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房屋拆迁或其他情况,乙方不得提任何条件或要求,无条件搬出,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业房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不得用于汽车修理、酒店、废品回收等脏污严重的行业)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 元每年(大写: 圆整)。租金按年以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反对,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门面办理好水电落户,以及配备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

  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房屋店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2.租赁期共个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3.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一仟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第二年租金在合同满一年前交清。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以原始合同上的租金金额为准

  5.在合同期内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7.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8.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

  9.合同期内乙方因经营不善可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

  10.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

  出租人: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门店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方承担();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店面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及办公使用,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租金

  租金为年租金。每间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租赁费用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

  第五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法经营、防火安全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臵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八条免责条款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1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加损耗费计费。

  1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现金支付,本租赁合同终止。当年租期满(已交纳租金有使用权的日期)后乙方无条件搬出,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的一切税、费等开支,如:店面所有设施的维修,水电费及经营过程的各种纠纷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租赁期满,乙方不得以装修、装璜为由,折价给甲方,且不得破坏乙方现有的地面、墙体及房屋吊顶的装修,否则押金不退。

  七、合同租赁期间,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店面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含合伙人之间的拆伙转让),剩余租期内租金由甲方另定,且乙方须交纳 元转让费给甲方,否则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均无效,甲方有权在乙方租期未满的情况下,终止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店面的使用权,未满期租金及押金均不退还。

  八、本店面不准从事有关鞭炮、农药、化肥、餐饮以及法律法规不允许从事的经营活动,甲方一旦发现,将有权提前收回店面使用权,且剩余租金、押金不退。

  九、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措施,如发生事故与甲方无关;损坏店内墙面墙体,必须负责无偿恢复。

  十、如店面中途因县城规划需要拆迁或遇不可抗力,甲方只负责退回乙方已交纳的剩余租金及押金,甲方在此店面内的任何投资及其他费用均与甲方无关;店面如有任何补偿款全归甲方享受,乙方不予享受。同时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租赁期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店面出售给他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代表 (按印) :

  乙方代表(按印):

  签约日期:20x年 月 日

店铺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号房屋租给乙方使用。店铺界限和面积以房产证登记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叁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租赁期内该商铺的月租金为 /平方米,其年租金为元整。双方共同约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日内交纳第一年度租金,否则合同无效。

  第四条:双方约定的租金三年不变,三年后如果继租,双方参照同地段店铺的租金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合同。

  第五条:合同期内,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采暖费、税金(包括印花税)及经营活动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租金的缴纳方式及保证金

  签订合同三日内一次性交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5月1日以前支付次年租金的全额。

  第七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果继续租赁,保留保证金,如果不继租,甲方验收店铺确定无损失、无债务之后,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甲方保证所提供商铺拥有产权;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权;乙方保证所承租的商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缴纳政府部门的各项税费及各项登记费用。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商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商铺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商铺及其配套设施损坏,损毁,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依照原价赔偿甲方相关损失。乙方必须参加财产火灾保险。

  第十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商铺,则同等条件下,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如欲将租赁的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三方书面确认,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但是承租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第三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的义务,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未依约交付租金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乙方实欠租金总额的3%加收滞纳金,乙方累计拖欠租金超过15天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所欠款项或以乙方押金抵欠款,直至足额抵偿乙方所欠全部款项为止。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拖欠;如果乙方拖欠各项费用,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物业公司等第三方牵涉甲方,要求业主承担责任,甲方通知乙方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如果再拖延,甲方为了保护权益,从保证金垫付,并向乙方要求及时补交保证金和垫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如果乙方不履行以上约定,视为违约,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一切由乙方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五条:租赁期满或者终止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商铺和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商铺交还甲方,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乙方承诺,倘若租赁期满需退铺时,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逾期自愿承担三个月租金的赔偿。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将承担遵约方的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可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第七条约定之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双方签订时,每一页上盖章签字确认,合同正本手写修改的内容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