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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商铺租赁合同【通用9篇】

时间:2023-07-26 08:54:19 租赁合同

  【简介】以下是热心网友“b2”收集的简易商铺租赁合同【通用9篇】,供大家品鉴。

简易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简单版 篇1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居间人(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确认及房门钥匙的移交视为交付完成。

  免租期(含装修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免租期内乙方不支付租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期内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的,租赁期满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和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每天/每建筑平米,出租建筑面积为 。每月租金为: 元整(¥: )。租金总计: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

  乙方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前,其余每期租金在实际付款月起租日(减除免租期)前支付。

  (二)押金: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已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付款方逾期支付居间费用的,还需按未支付金额每日1% 的数额支付违约金。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装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装修,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前将装修方案及设计施工图纸交甲方及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获得甲方及物业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承担承租区域的装修费用及协调工作;承租期内乙方改动、调整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须事先获得甲方同意; 在不影响承租区域主要结构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对承租区域进行粉刷、清洁和添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该房屋的主要结构、固定管道线路及固定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房屋的主要结构、固定管道线路及固定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到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壹倍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租金标准的两倍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居间人(丙方)签章: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日 日

商铺租赁合同简易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产权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产权所有位于:市县街巷号的门面房屋租赁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说明

  1、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以先付后租方式,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出示相应有效收据凭证。

  2、合同有效期内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3、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5号前交上月水电费用,甲方应出示相应水电有效收据凭证。

  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和财务押金,在正式入住后5日内将第一月租金人民币元支付给甲方。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当月头5天内交付。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或把房内财物丢失、损坏的情况,甲方须如数退回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及设备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有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设除外)。

  2、甲方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和相关手续。

  3、甲方保证房屋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的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补偿。

  4、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经济损失费(押金的50%),并清除该商户。

  5、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6、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7、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出售)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8、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方的,第三方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9、租赁期间,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如乙方须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10、租赁期间,若乙方由于个人发展原因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此合同对甲方和第三方继续有效。

  1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甲方须退回押金于乙方。

  12、甲方出售商铺,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无需提供其他费用。

  13、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或办公,如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经济损失。

  1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租赁房屋及相关设施有合法使用权。

  15、乙方按合同内容及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6、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17、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者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第五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非甲方责任的无法正常营业情况下,要待房屋重新装潢完毕后开始营业再计算租金。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缴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违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应提供有效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所有复印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最简易商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乙方双方已于20xx年4月18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该商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44号二楼,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月租金价格为叁万贰仟元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改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租金价格改为月租金叁千元。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改为56平方米。

  三、双方同意将该商铺原谢良军签定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作废,原谢良军欠缴的20xx年7月1日前税费共计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20xx年7月1日后税费由乙方负责按时缴纳。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其他合同条款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继续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简易版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篇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美发用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 年月日就乙方承租方商铺签订《 方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放弃上述商铺优先续约权及承租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商铺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年月日解除,甲乙双方租赁关系即同时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年月日前将铺位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甲方将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取房屋占用费。

  三、乙方承担商铺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费、通讯费、广告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商铺时应保证商铺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商铺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扣除乙方欠缴费用后退还承租押金,明细见附件。

  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即有权将该商铺进行二次招商,并可随时与意向经营户实地参观该商铺直至签订《租赁合同》。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字页(无内容):

  甲方:美发用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简单的商铺租赁合同实用 篇5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省市区街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宜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送达地址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在不限制前款规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以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向另一方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任何通知、信件、法律文书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预留之送达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后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坐落地址:

  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

  1、租赁金额:年租金为押金为

  2、各年度租金交付日期

  3、付款方式:半年付,房租款凭证以收据形式支付给乙方,无发票。

  付款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半年的房租,自第二年起房租要提前15天交。

  5、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乙方应按照合同上缴纳房租的日期自行缴纳,如甲方通知乙方3次后,乙方故意拖欠房租30天以上,此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房屋,不退还剩余租金。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费,电费,取暖费。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生产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水费,电费,取暖费等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装修门脸时,不得破坏门脸主体钢架结构。

  2、乙方装修房屋时,确保人员安全及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3、租凭期间内,乙方负责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保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确保安全,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

  5、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九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让店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该保证产品质量,如与客人产生的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甲方提供乙方办照的房产手续。

第十四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和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行业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概况

第二条租赁要求和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商铺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商铺租金元、安全抵押金元(人民币)。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1、乙方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乙方拖欠租金和拒不缴纳的;

  4、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如出现谩骂、威胁甲方管理人员的;

  5、乙方不按照要求配备安全消防设施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6、乙方在租赁商铺使用期间乱拉乱扯线路,私自安装其它设施存在隐患,告知不改正的;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造影响商铺结构的;

  8、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商铺租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无法找到商铺,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酌情延长乙方的租赁期限。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甲方应在乙方租赁商铺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乙方缴纳商铺租金和安全抵押金,乙方自接到租金缴纳通知书之日起,应在15天内缴齐租金和安全抵押金。(此条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租金缴纳数额,但甲方不得私自任意抬高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修缮商铺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商铺及其设施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在租赁商铺期间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甲方维修商铺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甲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乙方协商合修,届时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商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商铺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所租赁的商铺,由于国家征用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拆迁商铺时,甲方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酌情考虑乙方的要求。

  4、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5、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商铺和设施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拒不修缮和赔偿,将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由甲方代其修缮,所产生的修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商铺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商铺的,应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商铺供乙方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

  3、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商铺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商铺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铺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标准版 篇8

  租赁转让方(甲方):身份证: 受租转方(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位于 店面租赁转让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范围:

  等设备,设施。

二、租赁转让时间

  定于 年月日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三、转让金额:

(大写:)。

四、租赁房屋

  月租金 元整,每季度交付一次。

五、房屋租赁时间

  从 年月日— 年月 日,租期为四年,在租赁期间房租金不变,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是否续租,否则租赁合同终止。甲方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终止合同。

六、在房屋转租期间

  房屋的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权利

  1、乙方因经营不当需要转让时,甲方不得收回店铺继续履行合同时间。

  2、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收回店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以上两条甲方在合同租赁期间收回房屋,影响乙方经营,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要承担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八、甲方权利

  1、甲方房屋因国家占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壹仟元,在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完成终止合同,甲方不需退还保证金,合同期间后,甲方有权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九、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间

  如转让、转租、转借他人经营,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同意乙方转让、转租、转借他人,若乙方未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

  该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水电气设施,期间使用所产生水电气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协议,违约方应相应的责任。

十二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后,本合同生效。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印):乙方(签字盖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简单版 篇9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决方式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