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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精选6篇】

时间:2023-07-26 09:09:26 租赁合同

  【前言】以下是网友“g94”收集的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精选6篇】,欢迎参阅。

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区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租赁出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四条:

  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币万仟佰拾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币万仟佰拾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

  交租方式为每月交一次,币万仟佰拾元整。每次交租为当月日期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

  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结租须提前三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中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私以清手续,不得借故不交门匙,故意阻滞时间,若合同期终止满三天,乙方家私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甲方违约,甲方双倍赔偿租房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理维修,如甲方不作维修,又不委托乙方代理维修,所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则不需要承担负责。

  第八条:

  乙方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茸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如发生不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必须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

  甲方房屋位于市区街道栋楼号。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个月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3.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扣除应交水电气费后,将多余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卫生治安管理费由乙方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水、电、气、卫生治安管理费。

  2.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在个月之前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用。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入住该小区应保持入住房屋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放电等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与乙方无关。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要爱惜使用并妥善保管室内设施,若有损坏及时维修或照价赔偿。同时务必注意安全用电、用气和其他特殊设施如电(燃气)热水器、取暖炉等的安全使用,若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和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房屋内附着设施及物品清单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支付滞纳金。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如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则须按日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个月(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的相关承诺。

  1、产权承诺。甲方保证该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2、相关费用承诺。甲方在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时应将水、电、天然气、物业、电话、有线电视、互联网等相关费用缴齐,并将相关缴费单据于交付房屋时向乙方出示。

  3、如实陈述承诺。该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涉及人身财产安全或其他影响居住的重大注意事项,甲方必须向乙方作如实书面陈述和提示,不得隐瞒或有重大遗漏。

  若甲方违反以上承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或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4、物业管理费;5、互联网费;6、。

  第十条甲方合同解除权。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收房租不予退还(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十一条押金。

  乙方首次缴纳房租时须同时向甲方缴纳押金元,作为在房屋租赁期间的合同担保,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内物品设施的损坏、租赁期间使用房屋产生的未予缴纳的相关费用、合同违约金等首先在押金款中予以扣除,租赁期满,剩余部分在乙方交付房屋时返还。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 篇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预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 【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证书编号:]。

  2)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币)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万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万千百拾 元整。租金按 〔年〕 结算,由乙方于每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 6.。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热门 篇6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全部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到款后,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

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甲方收到月租金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如乙方不按时缴交,甲方有权按照合同书第条处理。

逾期交租:乙方未按时足额交付租金的,需向甲方缴交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拖欠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一计收,当月逾期违约金与下月租金一起支付给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除追收乙方应缴款项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视为乙方违约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电话及其他通讯设施及线路的安装,由乙方自行负责向有关单位申请报装,并承担有关费用。

乙方承租后使用及实际经营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税费以及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 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甲方负责提供电梯禁止载人上落,只供载货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超出原设计 / 载重量,否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负责租赁期间货梯的维修、年审、维护等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及所属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乙方对租赁物及所属设施、设备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及所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租赁物非乙方使用不当原因导致天面及外墙体漏水、主体结构损毁而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维修通知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组织人员维修,使其恢复正常使用功能,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防火、防盗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由乙方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如要报批的,由乙方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

承租期间,应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偷盗及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七条 装修条款

  承租期间,乙方若按生产要求需要装修的,须将装修项目、图纸报甲方,经甲方土建、水电及消防安全专业人员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须经甲方审查具备施工资质;施工队入场前缴纳工程保证金及垃圾清运费。同样情况下由甲方施工队进行装修,并不得损坏主体结构,否则甲方不退工程保证金,并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且乙方因保证所使用的设备在楼面设计荷载以内。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时乙方应将厂房恢复原样或保留现有装修,除了可移动物外,其它任何东西不得损坏,装修部份、门窗及电路电器甲方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否则不退押金。

  第八条 租赁物的使用、管理责任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分租给他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主体结构和用途,不得在租赁物内堆放或置放超重物体,不得储存违禁、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对租赁物享有出租权及收益权。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活动,有权监督租赁物及配套设施、设备不受损坏。

协助乙方到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指定 1 名管理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管理业务,乙方应提供工作便利,以便该名管理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厂内劳资、日常生产、安全生产等问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甲、乙方双方。

甲方需保证在B区行政楼门口的第一排预留4个停车位予乙方优先使用。且E区停车场改造前,部分可给予乙方临时使用。

甲方同意且需配合乙方改造厂区相应设施。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交纳水电、卫生、电梯等费用和有关的税费。

乙方须合理使用甲方租赁物及设施、设备,防止人为损坏。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出资予以修复。

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损失。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因生产需要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扩建或影响主体结构的,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若须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改建、扩建等方案可能对公共部分或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整改。

在租赁期间,若乙方使用厂房天面及改变外墙、消防设施或使用公共区域等行为,须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清理拆除,其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上述第、项中所涉报批手续及相关批准文件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并备案,否则视为相关事项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原因形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防火、综合管理等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消防及安全生产规定要求使用租赁物业妥善保管自身财务,消除租赁物业的消防及安全隐患。如在租赁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消防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须配合甲方遵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履行安全、防火、卫生、环保、劳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协查监督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书面签订协议。

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物时,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届时协议条款及租金按时价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双方达成协议后,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后3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完好,如租赁物发生损坏和修改,概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方可终止合同。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后3日内前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乙方超过10日仍未办理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所有设施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①乙方逾期缴交租赁费用、水电费用30天以上的;

②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业使用用途的;

③乙方利用租赁物业进行非法活动的;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物转租的;

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建、扩建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书面通知后及时迁离,同时结清所有费用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已使用期间的租金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提前终止合同后,甲方仍需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向乙方支付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给乙方。

乙方逾期7天未缴交租赁费用或水电费,甲方可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促使乙方缴款,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租赁期间,如该租赁物被国家或政府部门征收,拆迁、改造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在提供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文件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甲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 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厂名和自身产品广告牌,要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自身产品广告牌,需要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若乙方需在工业区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厂名和自身产品广告牌,要物业管理处的批准及支付相关的费用。

  第十四条 有关税费

  1 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租赁合同及有关审批手续,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本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内所产生的税金,包括因乙方要求甲方出具发票而产生的甲方的税金。

  第十五条 通知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可直接送达,也可采用邮递方式送达,邮递之日即视为送达。地址以本条约中约定的为准,若一方的地址发生变更,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采取直接送达方式时,甲方可将通知直接张贴于乙方租用的租赁物门上,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小区 号楼 层 号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内付清( 个月租金), 第二次付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个月租金),第三次付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个月租金),若乙方自应交下期房租之日起30天未交租金,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索乙方所欠租金及违约金。房屋设施及各项费用保证金为 元,租赁期满后,若设施无损坏,各项费用无拖欠,按时交房,则保证金退还。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租赁期满前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