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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必备15篇)

时间:2023-08-15 11:32:27 租赁合同

  【简介】本文是热心会员“k66289”收集的汽车租赁合同(必备15篇),供大家阅读。

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篇1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车辆租借

  1、租车型号和价格:

  租车数量:10辆

  车辆颜色:黑色

  车辆型号:奥迪A6

  租借价格:650元

  租费总额:

  2、用车时间、用车地点:

  根据甲方要求在12月30日早上五点半准时到达。

  3、乙方提供的婚车服务每车配司机壹名,含带费用:汽油费、回程路桥费、车辆清洗费。

  二、行程安排: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路线行使,行使路线如下:至至以上行程路线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三天告知乙方。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路线行使,若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作为订金,乙方需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剩余款项5500元在用完车辆后的当天,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自用车当日起计算,一个月内退车扣除预付车款的50%作为违约金;在三天以内退车,扣除甲方所付预付车款作为违约金。

  2.婚车在协议时间后1小时内到达协议规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赔偿车款的2小时则甲方可免付本次租赁费。

  3.凡乙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发车,需提前20天通知甲方换车,如甲方要求退车,则全额退款。未能提前20天通知的,而婚车在婚庆活动当日未能到协议规定地点,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方式为退一赔二,即返还业已向甲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并一次性赔偿本协议约定车价的2倍。

  第五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合同 篇3

  20年最新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对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租还车地点均为市路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 年 月 日 时 分

  还车: 年 月 日 时 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 起始公里 终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 牌照(前后) 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甲方(租赁经营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承租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促进

  一、甲方以下列租赁价格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

  注意:

  (1)送货服务以两小时为限。如有延误,超出时间按 元/小时计算(每20分钟一小时)。

  二、车辆预订、变更、取消及责任

  (1)当客人要求订车时,乙方必须注明客人数量、车辆要求、车型、服务天数、结算方式和标准、送货地点,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

  (2)如乙方无特殊要求,一般保留至约定时间延迟3小时;节假日期间,甲方必须提前24小时支付车模和租用天数的租车订座费(订座费不低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取车,甲方不退还订房费,订房费不计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变更预订,平时应提前6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订。

  (4)如甲方未确认或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订金,乙方所做的任何预订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实施的`租赁价格不得高于甲方设定的市场零售价格。

  (6)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必须提前3—7个工作日预订。

  (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约定同比上涨20%—50%。(根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市场会议,以电话或传真为准。)。

  (8)租车时应一次性支付租车押金和租金,具体规定以《机场公司租车合同》和《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9)甲方接到乙方预约后,应根据乙方或客人的要求,将车辆送到甲方办公室10公里内的指定地点或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接待客人的手续。

  (10)乙方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严格按照甲方的租赁标准审核承租人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要求填写租赁合同和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优惠价格和优先权,租车时可优先享受其他服务。

  (2)乙方累计积分 (1分/元),可享受免费机场送坑。享受了这个优惠之后,又会积累起来。(免费接送路线指 ; 机场, 市区, 机场)。

  四、结算方式

  在约定价格的基础上,乙方为乙方收取超额部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定传真与甲方财务部门核对,经双方月底核实后,甲方将超额部分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的税费。

  五、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其他补充条款中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六、不及物动词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

  从 年开始。

  七。其他补充条款

   。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在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乙方按甲方要求,带给座的车辆,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共元

  费用包含()、不含: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带给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食、宿(二天以上)问题。

  2、为确保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50%保证金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50%做误工费)。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100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100元,超过5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遣;务必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必须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丙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

  四、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职责,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职责,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x年xx月xx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状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

  2、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押金元。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4、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5、此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事宜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及规格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车辆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

  2、乙方承租的汽车产商为、型号为、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时间

  1、租金标准:如乙方系短期租赁(租期在一个月以内的),每辆车每日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含:),此价格为含税价。如乙方长期租赁,则每月每辆车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元(含:),此价格为含税价。

  2、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由乙方将租金在约定日期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号,信息如下:户名:;开户行:;账号:。

  3、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当月的实际天数租金,以后应在每个月的日前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自己是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有权依法对外出租车辆,其所有的营运手续真实有效。

  2、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租赁车辆给乙方,并保证车辆在交付给乙方时系安全合格车辆。

  3、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全部租赁手续。

  4、负责缴纳车辆保险,如租期在三个月以内的,保险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租期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应按照比例分摊保险费用。

  5、有权依照监督检查乙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车辆;

  6、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办理保险理赔;

  7、乙方如使用租赁车辆进行犯罪活动或者违法情节严重并给甲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自己具备驾驶资格,积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车辆。

  3、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及保险费:

  4、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或者有偿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及保险公司均不承当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风险告知:未经出租方同意时,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转租,车辆转租之前必须取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改变租赁车辆的用途。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车辆出租的,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因车辆出租造成的损失。

  5、乙方如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联系甲方和保险公司,否则甲方免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有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予以对方赔偿或按双方约定赔偿;

  2、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按规定交纳租金,乙方如逾期缴纳租金的,自逾期缴纳租金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超过15日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的5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驾驶证等证件仅进行初审,乙方保证自己提供的所有证件均为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立即归还车辆,如超出期限归还的需按规定补交租金。

  风险告知: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应在不影响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五辆,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二、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担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 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 用期间的租金,并且出租方每一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三、租用期定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 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 个月收费。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六、违约职责。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 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1

  合同号:

  出租人: 货运公司

  承租人: 建筑公司

  一、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出租方同意将四吨解放牌汽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车辆仅限于在施工现场运输沙子、水泥、砖块、木材和预制板。承租人只拥有调度权,出租人司机负责行车安全和技术操作。

  三。承租人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护。车辆设备在退租时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间收取租金。因出租人驾驶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在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承租人将不支付租赁费,但出租人还将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四、租赁期限为一年,从

  五、租金为人民币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转回,否则将向承租人主张双倍租金。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支付,否则,每延误一天,租金将被罚款。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附附件。

  九。本合同以

  出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在

汽车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XXXXXXXXX车型,车牌号码XXXXXXXXXX,从XXXXXX年XXXXX月XXXXXX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

  3、使用范围:只限海南省内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XXXXXX元,共计人民币XXXXXXX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XXXXXXXX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XXXXXXXX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XXXXXX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海南鸿顺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IDNo、出租方(甲方)的:

  承租人(乙方):

  IDNo、承租人(乙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车架号码为-的`所有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第一条:

  甲方保证租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租赁车辆的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标准状态的车辆和驾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告知车辆状况。乙方应提供驾驶证和身份证件,经双方核实后复印保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汽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修理费,并在租赁期满时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规定,退车一周无违章记录,押金全额返还,否则甲方多退少补。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30天;超时,超过公里需要额外收费;半天超过3小时,一天超过6小时;还车时,加油量一定要和送货量一致,否则要额外支付加油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签名时间:

  乙方:

  电话:

  签名时间:

汽车租赁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小汽车租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汽车租赁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一、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来源合法、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对租赁车辆投保足够的商业保险。

  二、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驾驶员持证上岗、驾驶经验丰富,为乙方工作人员及客服等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及驾驶人员不得从事非法活动,由此导致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乙方用车服务期间的油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天400元/辆

  六、乙方用车区域范围限县(包括县境内的各乡镇范围),若出县境内费用另行协商,甲方需按乙方要求将乙方指定人员载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七、甲方驾驶员需遵守国家道理交通法律法规,驾驶员违法违章驾驶产生罚款等各种费用的,由甲方自行承担;驾驶员因为违法违章驾驶或者驾驶不当致不能按时将乙方指定人员载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驾驶员驾驶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自,年度租金为:,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赁费用,待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一年度租赁费用用现金支付给甲方。

  三、该购车指标申请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为:

  申请编码为:。

  四、该指标所购致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该车的出资方为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或贷款)。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五、乙方在租赁甲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时间内不得将该车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或出售此协议立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指标。

  六、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更换联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七、乙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租用期间该车辆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赁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七条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维修等),乙方应积极处理。乙方妥善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每月摇号结果告知甲方。

  十、当乙方或其亲友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车辆过户后,甲乙双方应对指标租赁费用进行核算,多退少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实际发生租赁关系的预付租金,甲方应全数退还给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为人民币每天退还。

  十二、合同期内如有一方向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管因何原因,双方经协商终止合同前需确认,在本指标下所购车辆无任何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双方对租赁费用进行结算完毕后,乙方将车牌的全部资料归还甲方(如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属仍未获得购车指标甲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当时市场行情而定。

  十四、在协议期内乙方未取得小客车购置指标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该指标。

  十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将该车最少上四项主险或全险,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此协议立即终止。

  十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乙方取得小客车指标,并完成本协议内车辆从甲方到乙方的过户且双方结清账务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机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及相关租赁事宜经双方认可的担保人见证,租赁及协议终止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由担保人从中调解。担保人本着方便甲乙双方的目的,保证不从本租赁过程中获取任何财物,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