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环市东路475号之三东都广东广场C区场地进行陶瓷艺术品展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资料
公司名称:
招商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环市东路475号之三东都七楼管理处
二、 乙方资料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编号 身份证住址
三、 租赁场地、租赁期限及租金缴纳
1、双方约定展销活动占用场地地址为:环市东路475号之三东都广东广场C 区场地,展销产品为陶瓷艺术品,展位50m2m;
2、租赁期限:20年2月3日起至20年2月22日止;
3、租金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4、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交纳租金。
四、 甲方责任
1、按时提供双方约定的租赁场地给乙方;
2、负责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租赁场地的正常使用。
五、 乙方责任
1、自行保管展销物品的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展销物品丢失、损毁、盗窃等赔偿责任;
2、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在规定承租场地内经营,做好经营场地的环境卫生,及时将就餐等生活及经营垃圾丢进指定垃圾箱内;
3、乙方必须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对所售产品质量负责,不得在租赁场地内经营假冒伪劣、易燃易爆等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4、自觉维护商业街整体形象。不准出现在租赁场地搭建帐篷、设灶做饭等行为;
5、乙方经营中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应付完全法律责任。
六、 双方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且甲方收到场地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约定条款;
3、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双倍租金的违约金;
4、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自觉维护商业街的公共秩序,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租赁场地使用权。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租赁期限终止之日起自动解除。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可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仲裁机关提出仲裁,也可向甲方所在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经居间方居间服务承租方为广告拍摄需要,向出租方租赁广告拍摄场地,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就广告拍摄临时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场地地址
经居间方居间服务承租方租赁出租房位于的场地用于广告拍摄。
二、租赁期间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三、租赁用途
承租方租赁该场地的使用用途仅为广告拍摄。
四、租金及支付方法
活动场地租金共计人民币贰万元(小写。00¥),本协议签订前承租方已通过定金的方式向居间方交付,居间方应负责将此笔定金转交给出租方。剩余租金,在本协议签订后,承租方再以现金方式向出租方交付人民币伍仟元,剩余伍仟元租金在承租方广告拍摄完毕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出租方每次收到租金后应向承租方出具收据。
四、三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作为此租赁事宜的居间人,应竭力调和双方达成一致,共同签署合同,并实际履行,若承租方与出租方在居间方调和下达成一致,签署合同,双方应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具体数额因双方与居间方的约定为主。
2、承租方保证租赁地的使用符合本合同约定,并保证广告拍摄的合法性,承租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场地,出租房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场地转租给第三方或与他人合作。如果承租方发生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协议,且有权没收出租方已经缴付的所有款项。
4、出租房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承租方交付租赁场地供承租方以本合同目的使用。
5、出租方保证承租方能如期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场地,如承租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场地或者在使用过程中非因承租方过错而不能继续使用场地,应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赁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40%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6、居间方作为居间人在出租人与承租方签署合同后,应督促双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若出现本条第五款之原因只是承租方不能使用租赁场地,居间方与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向承租方赔偿损失。
五、法律和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三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以中文作成,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3、三方经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已见证签署文本的日期时的签名和签章。
4、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详见附件“租赁物”平面图)
2.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和支付方式
1.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第二个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三个租赁年度租金为人民币(¥元);
2.租金支付方式: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一租赁年度的租金应在当年月份前付清。
三、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付款;租赁物”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水电费用均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用损失按实际消耗的5%计算。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发生的水电费,乙方用水用电量以甲方抄表为准。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绍兴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水电费押金。合同终止或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应付清所有费用并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的标准支付给绍兴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个租赁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和房租同时支付。
四.“租赁物”使用和装饰
1.“租赁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务办公。
2 .“租赁物”交付给乙方后,如乙方需要租赁物”如需进行改建、加固和装修,改建、加固和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批准,不得损坏;租赁物”在整体结构和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为乙方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乙方承担改建、加固、装修费用及竣工后的维护费用。
五.租赁期内甲方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并设置独立的水电表。
2.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工作;租赁物”正常使用。
六.赁期内乙方的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物业管理等相关规定,确保“租赁物”甲方接受甲方对“租赁物”安全检查和整改意见。
2.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房租、水电等费用。
3.负责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租赁物”并开展经营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租赁物”。
6.符合甲方对“租赁物”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续签
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责任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内容和另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租赁物”返回
1.本合同可能因租赁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力而终止。租赁物”因为无法使用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任何其他费用超过30天(含30天);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租赁物”的使用;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加固或装修,或擅自转租、分租或出借;租赁物”的;
D.乙方使用“租赁物”从事非法活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能按时交货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交后超过30天(含此数)仍未交付;
B.“由甲方交付;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如被乙方使用将危及安全..
4.本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提前终止、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到期之日起三日内;租赁物”清空并返还给甲方..For “租赁物”乙方应拆除建筑物内的固定装饰及附着物(甲方同意不拆除的除外),并在移交前恢复原状。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10.违约责任
1.迟交租金或迟交“租赁物”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租赁物”违约方每天向对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据法律或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解除合同当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除根据本合同或法律规定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情况外,应赔偿对方相当于解除当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租赁物”如发生损坏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1。其他商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进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受到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十二.有效合同和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时间:
时间:
场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等,用于。
2、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时间自年月日起,租凭时间自年月日起,所租凭等地终止日期至年月日。
3、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
(2)
(3)
4、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2)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3)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5、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1)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2)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部分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打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出租给乙方场地面积约平方米。
2、租赁场地用途:
3、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一年。
4、租金:小写: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月。
5、押金:万元,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合同期满后,双方无续约意向,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如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
6、租、押金支付方式:押一付一,现金支付。乙方应于每月日前交付给甲方租金。没延迟交付一天,甲方将向乙方收取月租金的%作为违约滞纳金,以此类推。
7、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许可的条件下从事经营活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纠纷和民事责任。
8、乙方负责承担并支付出租场地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及相关税费。
9、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或转租,如需进行装修须报请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10、合约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时,乙方应在日内返还租赁场地以及甲方提供的电脑、桌椅、电话机等办公设备,并保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11、合约解除
(1)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1)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2)乙方不按时交付水、电、电话等其他乙方应付费用的;
3)乙方在租赁场所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2)乙方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需要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甲方有权不返还上述押金,但乙方最少要保证租赁个月以上。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那个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