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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门面房租赁合同汇总14篇 个人门面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9-05 09:21:01 租赁合同

  以下是会员“njm4”收集的个人门面房租赁合同汇总14篇,供大家阅读。

个人门面房租赁合同

门面房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有门面一间,位于xxx镇育英巷x号,现将招商局右侧第四间门面租与xxx经营,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权力,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协议:

  一、租期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在经营期间的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

  三、租金定为。

  四、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想继续租用,必须前个月通知甲方,并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价格面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予乙方,若不再租用,乙方所搞的装饰和建设,乙方能搬的可以搬走,不能撤的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须转让,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且必须由新乙方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

  六、乙方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由乙方负担,主动交与有关管理部门,另交水电费的押金币交与甲方。

  七、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对甲方的财产和设施负有保管、维护和维修的责任,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甲方并可解除合同。

  八、乙方必须依法依规从业,因违法违纪造成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门面房出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宿舍利用层出租给乙方经营。租赁期。

  二、门面租金为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押金为壹仟元整(¥:1000元)。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后,方可进入利用层经营。租赁期间,该利用层所需向有关部门缴纳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利用层内部原有结构。若确因经营需要,需对该利用层的`地面或墙壁等进行适当装饰,经甲方允许后,乙方可以进行,但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四、租赁期间,该利用层门锁、灯泡、电源线、水管、水龙头之类损坏,由乙方自行出资更换。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再将利用层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楼层经营权。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利用层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对楼栋用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对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物品。若出现上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协议且不退还乙方租金。

  七、若因乙方用火、用电不慎或其他原因在利用层内引发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门面房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遵义县南白镇十字街南片区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 、租金: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租金为每年 0%递增。房租一年一次交。乙方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当年的租金,甲方有提前通知乙方的义务。

  三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所有的一切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否则,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爱护门面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完好修复。

  五 、在不影响甲方租金收入的情况下,乙方可视经营需要转让门面,甲方需给予配合况且不能干涩。

  六 、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由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继续租赁,甲方不收取除房租费用外的任何费用。

  七 、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必须按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履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当年租金的贰倍金额为违约金,付给未违约方并赔偿由此给未违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即刻生效。

  九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门面房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中路汽车站运达商场靠车站东大门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元月一日起至2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门面房出租合同 篇5

  姓名:

  姓名: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岳阳市岳纺盖一市场40#门面及紧靠40#门面左则的109#房间出租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场的40#门面租赁给乙方。40#门面合法产权为盖一市场所有,甲方已经从盖一市场买下了40#门面年到年的`合法经营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经营范围由乙方自己决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三、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形式

  四、40#门面的租金为每月圆整(),190#门面的租金为每年圆整()。乙方每年的月号到月号期间向甲方缴纳一年的租金圆(),乙方每年年底向盖一市场缴纳190#门面的租金圆()。

  五、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圆()人民币做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后应全额交还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允许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在盖一市场其他门面进行经营活动,如有,视为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行为。

  十一、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盖一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甲方承诺给乙方无偿使用的设备,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为甲方保存。由于甲方设备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设备随时间会老化,合同期满后,乙方交付给甲方时,乙方不承担相关折旧费用。

  第五条续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租金、押金等)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

  十六、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间内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滞纳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的5%做为滞纳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终止合同。

  十七、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重新确定租金和押金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保证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十九、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单方面强行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租赁期租金总额。

  第八条其它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二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二十二、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三、乙方营业范围可根据需要可自行调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五、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门面房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所属位于一楼的两间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为万元整,乙方自协议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费(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赁期限为叁年整,从年二月一日起至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赁该门面房用于经营餐饮,经营其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主题结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租给他方。

  五、乙方在经营其间若经营不善,经甲方许可后可将该店转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装璜可由乙方自行转让他方,转让时间不得超过本协议的协议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经营期满后需继续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若乙方停止续租或在协议期间提前终止本协议,则乙方的所有装璜无条件留给甲方,乙方在提前终止协议行为中乙方所预交给甲方的房屋租赁费不予返还。

  六、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将该房屋收回,否则赔偿乙方的合理损失。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门面房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门面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栋楼号房屋,面积约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用于经营。

  二、租赁期限:

  1、本租赁合同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届满,如乙方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期满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的权利。

  3、合同期满前,如乙方不租赁经营,应于四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若未经同意单方终止合同,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租金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内壹年租金四万八千元(¥),于签合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两万四千元(¥),并应于每半年前15日内支付,在合同期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需调整租金,双方协商随行情而定。

  四、合同保证金的约定: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四千元(¥4000)。合同期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退租的相关手续,并由甲方对其所承租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凭租赁合同和收据退还保证金。

  五、房屋装修:

  1、乙方进行装修不得影响、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和建筑风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届满,对乙方装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予补偿,其所有权属甲方享有。

  六、其他费用:

  1、水、电等费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数(计量),按相关部门统一收费标准按月缴纳。乙方承租期间遵守物业单位相关制度,承租期间发生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费用需及时交付不欠账。

  2、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使用的租赁物装修时的方案进行审批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

  (二)乙方在经营中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活动所引起的赔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门店进行非法活动,不得私自

  (四)对租赁房屋装修时,执行甲方审批同意的装修方案;

  (五)合同期内,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他设施由乙方负责维

  (六)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拥有合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城市规划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补偿条款: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所提供的电话号码为基础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至少在本协议中有效期内应通知对方,并提供新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本协议期满前,或支付房屋租金约日期前,双方应及时沟通。约定租赁期满,如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到新的租赁合同,期满之日前,乙方应恢复房屋原装,搬走属于乙方的所有物品。否则,租赁期满之次日甲方有权按无主物品处置,发生一切后果,甲方不负责。

  十、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以上几条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付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个人门面房租赁合同范本 篇8

  转让方(甲方):

  顶让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市区小区3—1栋212室店铺及营业执照、烟草证、食品证转让给乙方所有,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转让后所有商品和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它所有设备产权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可进行出租、转让或自行处理。

  三、转让费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乙方在20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支付转让费万元,上述费用已包括所有的商品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以及该店铺的相关手续,乙方接管前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管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门面房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1、甲方 现将 给乙方 。使用面积2/3,甲方同意乙方在此经营木门及铝合金门、卫生间门。

  2、租期从 起至 止。

  3、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付一年租金 元。并于租期前5日内交清。

  4、合同期内,产生的共同费用 。

  5、合法经营,反之后果自负。

  6、如遇市场内长房租,按比例平摊。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门面房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现将于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为平方米,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上述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为期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计算方法:

  1、第一、二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第二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一年租金上升%,即每月元整(大写:元整)收取;

  3、第三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二年租金上升%,即每月元整(大写:元整)收取;

  3、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作为租赁上述租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租赁期满之日由甲方确认验收后,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必须以每月不得超过当月日前支付甲方全额租金的该当缴纳,逾期一个月不交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另行出租并没收所有保证金,租金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变卖该铺所有财产作为抵销甲方的所有费用。

  4、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如需要拆墙等内部装修,应向主交纳保证金,每条墙元整(大写: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墙体恢复原有面貌,甲方确认验收后方如数归还所有保证金。

  5、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不得从事各种违法经营项目及从事与饮食相关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铺面并没收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6、甲方将上述铺面出租给乙方,在乙方租用期间,如因租赁该铺面要向相关部门办理和缴纳的全部税务由乙方负责(含房屋租赁税等),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7、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将上述铺面交付乙方使用,直到租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续租及租金计算方法应由以后从新签订的合同为准,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不再续约,铺面内外的固定装修不能拆除,交回给甲方时不能损坏墙面的装修,如卷闸、电表、水表等,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8、乙方在租用期间需要交纳的水电费、清洁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时乙方应交清租用期间的一切水电费,不交清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只负责向乙方提供一间铺面水电表各一个,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9、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进行转租他人,如有违反有权收回铺面,并由甲方另行出租。

  10、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作证明。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门面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就此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市解放西路恒辉花园2号楼108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使用。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年,从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为元(大写:元整),于年月日前支付。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经甲方对乙方承租房屋进行检查验收,确无损坏后,本押金由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如有损坏,乙方应完全修复或赔偿,如乙方违反合同条款押金不退还。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付清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在租赁期间,有义务保证乙方承租权的正常行使。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此房屋。所有可以移动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并在租赁期满后3日内搬离。房屋内不可移动的设施不得拆除损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门面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签订如下房屋租赁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江口镇小河路50号门面)租期 20xx 年 1 月 1日到 20xx年12 月31日止,租金为 元,一次性付清。此租金为甲方净收入,其他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水,电,承租期内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不得更改室内结构和设施,并对屋内所有物品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租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门面转租他人。否则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所发生的任何法律和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租用,可优先考虑。房屋租金随行就市。

  五、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 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个人门面房屋租赁协议书 篇13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个人门面房租赁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鞍山新兴市场AC号。

  第二条租期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每年租金人民币元,由乙方每半年期初交付。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帐号:

  第四条各项税费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承受原甲方的权利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承受原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每天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6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租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商谈是否终止合同。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将乙方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4、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产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