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61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租赁合同

福建房屋租赁合同【精华9篇】

时间:2023-07-17 08:31:22 租赁合同

  【简介】福建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在福建地区进行房屋租赁交易时所签订的法律文件,旨在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得到合理保障。本文是网友“yanciren”分享的福建房屋租赁合同(共9篇),供大家品鉴。

福建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7、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 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 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六)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性别: 地址:邮码:电话: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性别: 地址:邮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币)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区(县)街(路)号,门牌号为,房产证号为,楼房为室厅卫厨,平房为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朝向为,设定抵押权的状况为;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元人民币/月(大写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月);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租赁期间有第三人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相应的租金。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房东)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房客)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两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现租赁予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起,截至年月日止,共年。

  二、租金每月为元人民币,交租方式是提前天支付个月的租金,以季度预付交清形式,即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

  三、为保障房内公共设施的安全,乙方还须向甲方预存协议保证金人民币。协议保证金在租赁期间不计息。

  四、房租赁期间内的水电、电话、煤气费等乙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房内一切设施应加以爱护和正常使用,保证各项安全房屋结构不得随意调整,确因乙方需要,经甲方及物业管理部门认可后可适当作出调整或装修。乙方装修时不能破坏房间内的水电使用的独立性。乙方承担租用期间的维护、维修费用。

  六、房子由乙方自行负责装修。在租赁(含续租)期满后,乙方按来装去丢的原则退场,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装修费用。

  七、租赁期满后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日内应进行清交工作,且在满足第五项的情况下,甲方无条件退还保证金人民币壹千元给乙方。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在租金或其它条件同等之下,甲方优先租与乙方,双方办理顺延手续。

  八、在合同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进行时,乙方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乙方提前退房,在乙方交清所有费用后,乙方留下元保证金作为甲方的`损失的补偿。

  九、乙方租住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利用甲方场地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甲乙双方的房屋租赁协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十、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子期间原则上不得随意转租房子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有特殊情况经甲乙方共同协商并由由甲方出示书面同意书方可转让。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反,违约方责任自担。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房屋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

  第二条 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年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 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 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出租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介绍

  租赁物位于乌鲁木齐市路号商业街幢号。房屋层高为米,建筑主体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约定

  双方约定租金采用下列方式计算,合同总价款为:元。

  1、固定租金:;

  2、固定租金加浮动租金:。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1、在每个租赁年度承租人分两次支付年度租金,且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六个月租金;首次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时缴纳。

  2、承租人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第一年费用承租人应予应于合同签订之时缴纳。

  第五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并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相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使用用途约定

  承租人对租赁物仅做经营之用,经营过程中应合规经营,遵守市场管理制度;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变更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经营项目的,必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进和增设他物,必须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其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增设他物的范围: 。

  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果拆除附着在租赁物上的设备对租赁物造成损害,承租人不得拆除,其产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如承租人私自转让,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保证金不退。

  第九条:保证条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赁物前,应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金额):仟元,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造成租赁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

  第十条:租赁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有权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权收取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

  2、出租人有权批准承租人关于经营项目变更申请,并就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约定交纳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权;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暖气等费用,并承担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

  3、承租人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规划、市容卫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5、广告牌、店面招牌应严格按照小区管理处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6、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达300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用途或进行转租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或设备严重受损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违法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者受到停业处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15日以上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

  四、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自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

  乙方拒不撤出租赁商铺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出租赁商铺;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所交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于合同期满之日起三日内返还租赁物;如逾期,将按日双倍收取合同租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该向对方支付年度租金20%的违约金。

  2、出租人未及时维修租赁物,造成承租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的,负有赔偿责任;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除应如数补交外,并按日向出租人支付滞纳金,具体金额为该年度租金的千分之叁;承租人逾期超过15日不支付租金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出租人叁份,承租人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承租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屋住宅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福建省租房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小区)栋单元楼号的房屋间(套),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交纳方式为支付,计人们币(大写)元(元)由乙方在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天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吨,电度,气方。

  第七条 甲方收乙方押金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1..

  2..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