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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租赁合同(最新15篇)

时间:2023-07-19 08:51:44 租赁合同

  【导语】以下是热心网友“ncbn4”整理的超市租赁合同(共15篇),以供参考。

超市租赁合同

超市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经过实地考察后,特诚意预定甲方经营管理的坐落于的商铺,面积预计为平方米,现一次性缴纳租赁意向金RMB元。

  2、本楼楼平均租赁价格为RMB元/天/平方米;楼厅房平均租赁价格为RMB元/天/平方米;楼柜台按每月RMB元/个起租。

  3、在乙方缴纳租赁意向金后,甲方将对乙方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查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

  4、一旦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则甲方将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办理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关手续。届时,上述意向金将冲抵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5、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乙方所缴纳的意向金将于年月份被全额退还,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资格审查期间内欲撤回本租赁意向,则应及时通知甲方。届时,甲方将在年月份无条件退还全额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7、甲方将于年月前完成对乙方的资格审查,并书面告知乙方审查结果。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则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审查不通过决定,对审查结果没有任何异议。

  8、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内没有提出书面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该请求必须有甲方的有效签章才能生效),则被视为对审查通过的结果没有异议,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实际的商铺区域、位置、面积及租赁单价以正式合同为准。若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上述意向金。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超市柜台租赁合同

  出租柜台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租柜台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担 保 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

  2、支付方式: 。

  3、支付时间: 。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济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 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承租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担保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超市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受聘员工)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福建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双方同意签定如下劳动合同,并共同信守。

  2、劳动合同期: 合同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合同期内,乙方的岗位职务为 ,试用期工资为 ;试用期满,经考试合格后,其基本工资为 元,级别工资为 元,职别工资为 ,工龄工资为 元,奖金视出勤情况、工作业绩而定。

  4、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岗位职务发生变化的,根据公司的工资管理方案,工资也随之进行调整。

  5、乙方在合同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维护甲方利益和声誉,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和销售任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公司的相关工作的;

  3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公司管理条例,达到辞退条件的;

  4乙方如连续旷工两天或在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甲方即予解聘。

  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负伤在医生规定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9、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签定日期:

超市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企业性质:

  生产商□ 总代理□ 经销商□ 分销商□ 批发商□ 个体□

  第一条:总则

  l 、本协议的目的是制定有关业务往来的原则和条件。

  2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前提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3、甲方提供商户平台和网上购物的方式,仓储和物流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

  4、甲方向乙方提供促销和广告的便利,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销售商品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乙方在甲方网站显示价格外向甲方支付 %返点。

  第二条:协议的效力及交验材料

  l 、本协议根据甲、乙双方往来业务流程制定了最主要的事项。

  2 、在本协议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应提供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证件,甲乙双方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如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料与实际不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其所受的实际损失。

  第三条:关于商品

  l 、商品的合法性和品质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以合法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关于进口产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食品流通许可证、报关单等进口相关凭据。乙方须具备相关商品的合法经销资格,严格遵守与所供商品的制造、销售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如因乙方违反此项要求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乙方向甲方提供异议商品甲乙双方协商向相关部门申请检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2、商品的价格

  (1)甲乙双方协商定价,价格以协议《商品报货单》中的实际价格为准。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应保证低于乙方向其分支机构及其它客户提供最低现金采购价 %,甲方会不定期对价格进行抽检,发生两次以上商品质量或价格投诉的,甲方通知乙方改正,如在 5 天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如有价格变动,应在一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重新商定最后的供货价格。

  3、商品的质量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同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信誉等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额在产品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扣除额度为损失额的 50 %。

  第四条:供货条款

  1、乙方承诺不向甲方提供过临界保质期的商品或其他公司退调换商品,否则,甲方不予接收,并退回乙方,乙方负担退货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仓储费用)。临界保质期标准为:商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正常保质期的70%。

  2、商品退、换、调:凡不符合国家质量法规定的商品,或滞销、临期、残次等商品,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换货。如乙方不按规定时间退换货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

  3、乙方按照甲方网站的订单送货,凡与订单不符的商品甲方各店不予接收,乙方应立即重新按照甲方订单补货。乙方应按订单时间2天内将商品运至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商品的数量及计量单位以订单为准,甲方不得少要或不要,否则应承担中途退货的责任。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按甲方另行开立的订单供货。

  4、乙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甲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甲方确定经营,将按甲方新商品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缺品责任:

  (1)乙方在一星期之内向甲方通知存货量和断档产品信息,甲方及时在网站上更新。

  (2)乙方单品供货数量必须真实,如乙方瞒报、谎报不能按时供货,乙方向甲方赔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作为赔偿。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商品销售信息和合理性建议。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结算金额以甲方网站显示各店接受反馈信息为准。

  1)甲方为乙方结算其商品上月实际销售金额(按供货价计);

  2)其它结算方式: 月清□ 其它□

  2.每月 5 日为对账日,每月 10 日结账。结算期限内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结算,将自动累计进入下一结算周期结算,不再单独办理。

  3.支付方式:支票□ 汇票□ 电汇□ 现金□ 其他□

  4.甲方无故拖欠货款从结账日起所拖欠货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不论在协议存续期,还是在协议终止后,都不得泄漏给第三方或自己使用,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缴纳入网费和保证金

  1、产品入网费20xx0元。

  2、产品质量保证金20xx0元。

  3、乙方在协议期内如没有违反甲方产品质量协议,甲方在协议期满后15日内返还保证金。

  4、甲乙双方半年解除协议没有异议,入网费返还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应按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 %承担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经另一方要求在 30 日内不予改正,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备注

  第十条:经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约。

  3.本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十一条:其 他

  1.乙方的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安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业务、财务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超市场地租赁合同 篇4

  供应商编号:

  出租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乙方): 注册号(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场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的坐落、面积等状况

  1. 本合同租赁场地坐落于 。 2. 租赁面积共计约 ㎡,详细位置、面积见本合同附件1租赁物场地平面图。

  3.甲方由于营业设施改造、扩建等原因,须调整区域位置、增减其经营面积或其它改换事宜时,在一般情况下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甲方的统一安排并依要求调整区域位置。

  第二条 租金和保证金数额、支付方式

  1.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年度租金为: 元(大写: ),于合同签订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交齐。

  乙方未按时交纳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迟付天数乘以迟付金额的 5 ‰。 若超过 5 日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保证金充做违约金不再退还。

  2. 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大写: 元)。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个月,如无客户索赔、投诉、诉讼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为 年,租赁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中途停止营业,或擅自转让于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及其他变相方式经营,若有上述情形,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00元-元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

  3 .合同期满时,乙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续约,而且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若乙方未于上述期限内申请续约或虽申请续约但甲方未同意,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第四条 租赁用途和营业时间

  1. 租赁用途及责任

  乙方租赁用途: 乙方具体经营项目须提前报甲方批准,未经甲方批准的项目乙方不得经营,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金5000元;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损失,由乙方赔偿。

  乙方应为公司或个体营业者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合法营业手续。工商、税务、卫生、文化、公安等部门所需证件或批文皆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 .营业时间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乙方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损害甲方或其他业户的正常经营。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能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否则甲方可视为乙方正常经营并依本合同收取费用,甲方亦可终止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营业时,甲方可以停止营业,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请求任何补偿。

  第五条 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1. 水、电、燃气费按甲方统一标准及实际用量按月交纳。

  2. 公共区域保洁费□按月□按季□按年交纳,交纳金额为 元 。

  3. 乙方如需电话、空调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 收费项目约定:

  1.乙方进店商品参加财产保险□自行办理、□委托甲方统一办理;由甲方代为办理的,乙方需提供实际库存明细,具体标准执行保险公司有关条款。因乙方原因未参加财产保险等事宜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关税费。

  第七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并提交国家及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核准颁发的合法有效经营证件、质量报告、证书等相关材料,乙方保证交付经营的商品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接受甲方关于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

  2、政府主管部门对乙方人员和物品的抽检、抽查等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同意先由甲方垫付抽检、抽查等费用,甲方凭抽检、抽查部门出据的凭证同乙方结算。

  3、因乙方商品质量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侵权、服务质量、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被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查处、引起消费者投诉、法律诉讼,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等问题,甲方没收乙方的全部货款和商品,导致甲方的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及消费者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包括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各项费用),并在甲方认可的媒体上刊登公告消除影响,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如果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令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并支付甲方实际损失额5倍以上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若乙方商品存在缺陷、破损、过期、变质、被污染、标识不全、外包装破损、与样品质量不符的商品以及其它质量和服务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国家相关售后服务标准,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消费者和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乙方自己加工、生产的商品必须明文标注品名、规格、主要成分、净含量、技术标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厂家名称、地址和电话。对于现场加工制售或专业技术服务,乙方必须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操作。在质量、售后服务方面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如果出现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顾客投诉,乙方同意全权交给甲方处理,乙方保证配合和服从甲方的处理与裁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发布广告、促销宣传涉及甲方名称、标记、图案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8、乙方保证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法律行为与甲方无关,且不会影响到甲方的正常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应避免另开设与第三方同品牌、同规格的商品或与此相关的经营项目,如需设立,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设立,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应保证其派驻人员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如因其违纪,甲方将对其进行处罚。屡次违纪或发生重大违纪行为的,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立即撤换该人员。如因此影响甲方信誉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外,还应交纳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因乙方派驻人员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或其他第三人人身或权益受到损害,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乙方陈列于甲方的自费商品及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及保险。

  13、乙方经营中所产生的所有风险、安全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包括律师费在内的所有损失。

  14、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为、社会重大活动等事项发生,导致无法营业,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赔偿其他损失。

  第八条 安全条款

  1. 乙方应遵守的安全条款如下:

   乙方有义务在进场装修之前将所有设备的安装图纸及设备清单交于甲方。

   乙方的装修不仅要符合国家的相关安全规范还须符合甲方的相关安全条款。

   乙方电路部分的安装、排线必须安全合理,所有电线必须有pvc套管。

   乙方设备若有油炸炉还须确保油炸炉有温控配制。

   乙方设备若有涉及压力容器如蒸箱等还须配制压力表。

   乙方需使用液压气罐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遵守安全规定,液化气罐距明火必须达1- 米的安全距离,并在液化气罐与明火之间加设防火隔离板以增加安全系数。

  乙方任何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私接电源用于其经营或烧饭、热菜等。

   乙方若因经营活动的必须,要增加大型涉电、涉燃气等设备的必须事先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添加。

   乙方有义务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定时告知甲方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定期检查。

  2. 甲方应遵守的安全条款如下: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提供所有设备的图纸及设备清单进行审核。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改、替换或停止使用任何有碍安全或安全隐患的设备。

   甲方对乙方有监管权并定期进行检查同时做记录,对于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相关罚则如下:

   乙方违反甲方的相关安全条例,应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及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甲方的相关安全条例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向甲方缴纳100—500元罚款并警告一次。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相关安全条例并造成了一定后果的,应向甲方交纳3000—5000元的罚款并停业整改(租金照常缴纳)。

   乙方三次违反甲方的相关安全条例并无整改动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的租赁协议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第九条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方提前 7天通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及时按照解除合同通知腾退场所,否则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年租金的二倍赔偿甲方损失。

  2.合同期内,如遇甲方调整经营布局、改造、商品组合发生变化等原因需对乙方经营场所等所有与经营有关的事项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3.合同期间,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及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同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4.若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中应付款项,则每延迟一天,加收应付总金额 1‰ 的滞纳金。

  5.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否则乙方除交纳5000元以上的违约金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乙方全部承担。

  6. 乙方撤场前,应清偿各项费用,乙方同意其所有的在甲方处相关物品质押给甲方,直至乙方还清所欠费用。否则质押物品由甲方处置,如质押物品不足清偿甲方数额,甲方仍可以依法律追诉。

  7.合同届满前未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乙方应于终止日或合同届满日前 7 天,负责将商品、设备撤场,如拖延未处理,甲方有权腾空该经营场所,或依甲方认为适合的方式处理,乙方物品如有遗失或毁损者,概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赔偿。

  第十条 联络与通知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如有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2 .甲方的任何通知可经由以下方式送达:直接向乙方派驻甲方的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送达;或以挂号信、快递邮寄乙方营业执照身份证载明的住所地或实际经营地的方式送达;或以信函公证的方式送达。

  3.甲方根据不同需要选择采取任一送达方式。以信函方式送达,寄信单据即作为送达凭证;以快递方式送达,快递交接单据即作为送达凭证;以公证方式送达,

  公证文书即是送达凭证。

  4.甲方亦可以任何其他合理方式送达通知。如采取信函公证送达方式,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不正当行为的禁止

  乙方不得在本合同项下为任何不正当行为或收取、接受任何不正当利益,否则视为违约,并向甲方交纳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赔偿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列事项,双方协商处理,必要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等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 约 人:

  签 约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自有超市(便利店)销售甲方或甲方总代理产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转嫁第三方销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须出自正规厂家(必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进店费用如下几种方式:

  1.乙方不收进店费用。

  2.乙方要收进店费用,进店费用形式为: .

  四、结帐方式分为三种:

  1.现结(货到验收无误后当时结帐)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2.压批结(每次货到验收后结上一批货款)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3.月结:甲、乙双方约定月结帐期为30天,对帐时间为每月 ,结帐时间为每月 ,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且约定结帐期,如乙方连续二个帐期未给甲方结帐, 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且有权提请法院判决。

  五、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订货,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详细说明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严格保证商品质量和供货时间,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销售当中出现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甲方有义务进行调 换和回收。

  七、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自费将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货地点,经乙方指定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认可,双方的债权债务随之产生,在结帐时以乙方收货人签的送货单为结算凭证,甲方任何无签送货单的人员都无权与乙方进行帐务结算。

  八、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与消费者的纠纷或因国家有关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抽查而产生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且有甲方派人协助乙方处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处理,甲方不承认处理结果。

  九、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倒闭、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十一、本合同有限期为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续约,可在合同期满前15天协商决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并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 负责人(签):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商如下: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汾阳市演武镇的门店以“新贵超市六部”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方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06

  2、甲方对于凡使用“新贵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方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年必须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一万元。逾期须按每月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出现有顾客投诉超出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禁止悬挂“新贵超市”招牌。所交加盟费用不予退还。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新贵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五千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共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新贵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新贵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四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传真:

超市场地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因业务工作需要,需租用甲方房屋,经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场地租赁协议如下:

  一、乙方租用甲方主楼,计平方米,租赁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费用每年元整,实行上打租,乙方在每年合同生效前10天将年租金一次性交付甲方,场地租赁税由乙方支付。

  三、房屋租赁期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按业务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但不得破坏所租用房屋设施的.主体结构,乙方装修后形成的不动产自动转为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后不得拆除。

  四、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租赁协议不能继续时,此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乙方经营期间自行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要依法经营,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租用期间,乙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超市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商资料

  1、 甲方同意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超市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乙方供货品牌为,进店单品数 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 商品质量

  1、 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 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 商品价格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 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 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 订货送货

  1、 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销售损失的补偿。

  2、 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 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起2日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4、 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则,甲方按订单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 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 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超市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方许可配送至甲方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 退换货

  1、 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 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 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

  4、 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5、 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

  7、 以上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退换货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8、 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换货,乙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所有退换货金额。

超市店铺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租赁面积、经营范围

  1、乙方承租场地位于 市 街尚家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

  2、乙方承租场地面积计 平方米,公摊面积 平方米(公摊面积是出租场地面积的 %),合计 平方米。

  3、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承租场地按下表规定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不得超出上述经营范围。否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单方决定终止本合同,乙方以超出经营范围的商品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乙方未能如期交付履约保证金的;

  2、乙方擅自将承租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3、乙方利用承租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60天以上的;

  5、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的;

  6、乙方擅自终止营业11小时以上的;

  7、乙方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销售违禁品的。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元(如以后递增的,按递增比例相应调整,具体为 )。

  2、租金实行(半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每(半年),以(现金/支票/汇票)方式支付,每一期租金在当期前一个月5日以前交纳。(首期租金在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交纳,以后各期租金在当期前一个月5日前交纳)。

  3、从第即月日)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具体为

  4、乙方经营销售使用卡劵甲方代收费用的,乙方向甲方支付 %的手续费,其余款项在次月20日后对账结款。

  第四条:电、水、煤等费用及设备折旧的承担

  1.除本合同明确之费用外,如因乙方承租场地增加的,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承租场地所使用的电、水、空调、通讯等费用,甲方按乙方的实际用量计数(包括场内损耗补贴10%)按月收费。电每度 元,水每吨 元,暖气费,清洁卫生费、垃圾清倒费用 元/月,其它费用按甲方规定交纳。

  3.乙方经营所需的设备,电力设施、上下水、排烟系统及用具和包装材料均由乙方自理(水电表由甲方提供和指定安装点),如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应按月向甲方交纳设备使用费元。

  4、以上费用标准为签订合同时的价格 ,可随市场波动而改变。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元。

  2、履约保证金,不充抵乙方应缴租金及各种费用。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在扣除乙方所欠租金、滞纳金、违约金及各种费用后,于3个月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归还乙方。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经营场地。

  2.向乙方提供现有条件的水、电力(中央空调另议、或乙方经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装分体空调),并为乙方单独安装表计费。

  乙方责任:

  1.负责培训本营业区内的全体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火意识,懂得一般消防知识;执行甲方保卫、防火等有关规定。为确保接受职能部门及甲方的指导监督,乙方和甲方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如发生事故由乙方先行处理,查明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承租场地的上、下水进出口等安装,必须在甲方指定位实施。

  3.上岗的营业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业务,持有健康证、上岗证,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人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斗殴,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乙方给予甲方100-1000元商誉赔偿,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处理。乙方向甲方支付员工管理费每人每月元。

  4.乙方须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严禁出售变质、不合格、三无商品、过保质期商品。在经营中如发生顾客投诉,原则上应服从甲方对投诉的处理意见,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5.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开门营业。

  6、在经营过程中,其零售价不得高于周边市场价,由甲方设定参照对象。具体品种须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增加经营品种。

  7.参与甲方卖场的营销活动,定期推出特价商品,特价商品应低于零售价10%以下。乙方如违反以上约定,首先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1000元。如遇特殊情况或被媒体曝光,甲方可直接代为处理,因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七条:房屋装修及修缮

  1.甲方同意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二次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装修前必须向甲方交纳装修押金元,并出示店长签署的施工同意书,方能进场装修。装修结束后,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押金无息返还乙方。

  2.乙方可以在甲方规定的位臵安装经店内签署同意的招牌和标志(统一尺寸、位臵详见附件),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政府部门依法征收的广告管理或许可费用等由乙方缴纳,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为保证乙方的设计和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二次装修所需的建筑物图纸。乙方二次装修设计方案须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甲方应对乙方的装修给予必要协助。

  4、租赁期内,在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和不影响房屋结构及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场地内设臵家具、机器及设备。在租赁期满或因提前终止合同后的七天内,乙方可搬迁上述物件,如乙方逾期不搬的,视为乙方放弃所留物件的所有权;乙方完成的附属的建筑物及装璜应予保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部分或全部拆除。乙方应负责清除剩余垃圾,未能及时清除垃圾者,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建筑物结构部分发生损坏由甲方负责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租场地内由乙方提供的所有附属在建筑物内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费用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5% 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由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甲方或乙方损失的。

  2)甲方由于任何原因关闭门店的。

  3)由于土地批租、市政动迁等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2.发生前款第1、2项情形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前款第3项情形的,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经营期限:

  本租赁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乙方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于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超市专柜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面积、用途

  甲方将商场乙方销售的商品为 大、小家电 该经营面积包括过道、走廊和公共设施等公摊面积,具体位置详见甲方另行提供的商场平面图中标识。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期限自年月起,至年月

  2、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品上货,以确保场地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正式营业。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每平方米 元/月的租金,月租金总计 元,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向甲方交纳 元/年度(大写 )的场地租金。下年度的专柜租金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交纳,以后交纳方式以此类推。

  2、保证金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大写 )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和商品质量保证金。

  3、费用

  乙方用电独立设表,按实际使用度数计算费用,按月付给甲方。水费、卫生费、气费、公摊电费等物管费用按实际承租区计算每月的收费标准,由甲方收取。

  第四条 场地管理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使用,并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

  2、甲方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经营场地和相应的基本设施、物业管理等配套服务项目。

  3、甲方负责商场的公共走道、卫生设施、中央空调、电梯设备等公共设施的安装与装修。

  4、乙方在进场前和租赁过程中,对经营场地进行装修或改造,必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包括设计方案、道具样式在内的装修内容,在征得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进行装修或改造。

  5、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项设备和设施的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在第一时间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允许,擅自乱接电源。如造成严重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商品管理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商品管理制度和规则。

  2、乙方陈列的商品必须采用规定的统一价格标签,一货一价,明码标价,同市场同商品同价格。不得抬高定价,扰乱甲方的商品经营管理。保证租赁专柜商品成列的美观、醒目、丰富、齐全。

  3、乙方保证专柜名称、陈列商品及商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代理等合法权益。

  4、乙方必须保证租赁专柜商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要求。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如有此行为甲方应追究乙方的责任,按其出售的商品价格十倍处罚。

  第六条 员工管理

  1、乙方人员在职期间,不得有以下违规行为影响甲方公司形象:

  A、营业时间不按规定穿工作服(乙方规定不着工装除外),工作服不整洁、戴证不规范。

  B、在营业场所站姿规范(背对顾客、俯靠柜、脚踏柜台、手插衣裤包、双手合抄、手捧小杯等)。

  C、接待顾客示使用礼貌用语:语言不规范。

  D、营业时间非工作原因使用各类客用设施。

  E、在营业场所更换工作服(鞋),打堆聊天、嘻笑打闹、说脏话等。以上类似的过失行为,罚款10元,给商场造成不良影响,商场将视情节加重处罚。

  2、乙方人员在职期间,不得有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A、代甲方员工打卡、弄虚作假,罚款30元。

  B、营业时间内协销之间互相抵毁,罚款50元。

  C、在营业现场吸烟,酒后上岗影响正常工作,罚款100元。

  D、随意改动或毁坏商场张贴的布告、告示牌、通知等,除赔偿损失外,罚款30元。

  E、因服务欠佳、态度傲慢,被顾客投诉者,一经查证,情况属实,罚款50元。

  3、乙方人员在职期间,不得有以下严重损坏甲方公司形象之行为:

  A、散布谣言意图不良者,开除,罚款300元。

  B、泄露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流程,销售数据,促销活动等,开除,罚款200至1000元。

  C、因行为不当,严重影响甲方公司声誉者,开除,罚款500元。

  D、偷窃或故意损坏商场或顾客财物,除赔偿损失外,开除,罚款300元。

  E、在服务过程中,乙方促销人员无论何帮与顾客发生争吵,谩骂侮辱顾客,或背后议论、嘲笑、讽刺顾客,或当其他营业员与顾客发生矛盾时,起哄、围观,开除,罚款300元。

  F、服务过程中,无论何故发生抓扯、殴打顾客恶性服务事故,和同事之间在卖场发生类似的事故,当事人开除,罚款500元。

  G、拾到顾客物品不上交,经查核属实者,开除,罚款300元。以上违纪属恶性服务事故,严重影响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除上述处罚处,视情节轻重将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4、乙方人员在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与甲方员工相同处罚;如乙方人员在受到处罚后,规定时间内未交清罚款,由乙方承担该人员罚款的双倍。

  第七条 合同的续签与终止

  1、甲方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租赁,乙方享有继续租赁权,租金按面积与甲方租金分摊。

  2、如在合同期间由于乙方自动放弃租赁,合同终止,甲方不予退还租金、保证金及乙方损失。

  3、如合同期内由于天灾或政府强行拆迁,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损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租用超市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

  甲方是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座首层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市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座首层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

  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租金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年月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年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支付期限和方式

.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

.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

  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部,上网专线条。

  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元/条。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元/条,共计人民币元。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保证金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保证金的扣除

  7.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33‰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续租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进场移交

  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校园超市租赁合同 篇12

  超市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得利购物广场(连江店)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经营场地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

  一、租赁场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得利购物广场内 号位置 平方米场地(具体位置图纸标示),用于乙方从事经营活动。

  2、乙方所租场地仅限于销售 商品,不得挪做他用。

  3、租赁期限为 年,租赁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办理完场地交接手续后,即可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布置。乙方装修、布置等开业准备时间不得超过 天,不得影响甲方及其他客户的经营活动。

  二、租金及费用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场地租赁保证金 元人民币。

  2、除非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或者双方同意充抵租金,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乙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3、上述场地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自租赁开始日期起计算。如果本合同的租期开始日不是一个月的首日,则本合同期限内的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按天数比例支付(每月以三十天计)。

  4、乙方应按期预付租金,首期的租金须于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即予交纳,金额应相等于 个月租金。乙方须于每期(相当于 个月)开始前三日在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的情况下,预先交纳该期的租金给甲方,如果到期日为节假日,由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乙方经营所需柜台、货架等经营设施的制作、购买、安装、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6、因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业闭店的,该停业期间正常计租,租金不退。

  三、场地装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坏租赁场地原有结构、设备、设施和整体风格的前提下,自行对租用的场地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果乙方决定装修,应当提前 天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后,方可进场装修。乙方施工时间不得超过 天。

  3、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中至少应当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电、用水说明、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4、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明确答复。

  5、乙方进场装修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销售管理

  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3、乙方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它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4、乙方因销售商品而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5、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6、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人员管理

  1、对于第一批进店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补充的上述人员,乙方应当提前十五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店手续。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人员进行教育,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3、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劳动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的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相应的惩处。

  六、租赁场地的返还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达成终止合同协议后十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

  2、如果乙方未在租赁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提出续展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清理完毕租赁场地,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3、除非甲方同意,乙方应从租赁场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装饰和装修,使租赁场地在所有方面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或给租赁场地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害,应当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会签后,顺序办理场地交接和退还租赁保证金手续。

  七、其他权利和义务

  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调整、改造出租的场地、柜台、摊位;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为乙方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擅自改变租赁场地、柜台或摊位的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租赁场地、柜台、摊位或利用租赁场地、柜台、摊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逾期不交纳租金,经甲方催促后仍拒不交纳;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

  3、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乙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他便利;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义务,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或严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自行承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经营场地,增加用电、照明及其他营业设备和设施;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予以明确答复。在各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达成协议以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2、在本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剩余租期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补偿金。该补偿金的金额不得低于两个月的租金。

  3、任何一方希望在租赁期限届满以后继续合作,应在该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予以明确答复。如果各方协商一致,应在达成协议以后十天内办理合同续展手续。如果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提出续租要求,或者各方没有达成续展合同的协议,或者未在达成续租协议后十天内办理合同续展手续,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与他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4、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就原租赁场地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的优先权。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使用租赁及其设备、设施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应当予以修复,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赁场地及其设备、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出借租赁场地或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并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租金5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的,除应补交租金外,每迟延交付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金额十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个月的租金,迟延交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5、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争议的解决:合同各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天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遇顾客投诉、提出损害赔偿或有关政府机关对经营活动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见或处罚时,甲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及商场利益做出处理或决定,乙方应接受该处理或决定。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超市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东乡县火车站正对面金碧世家 号楼 号(共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该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铺为毛坯房,实际面积以房管局产权处测量为准,其中租金多退少补)。

  第二条 该商铺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个月,包括 “免租期” 个月,乙方无权提前终止该合同。

  第三条 该商铺要求主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1. 为了扶持乙方经营,甲方给予乙方免收租金 24个月 优惠,每月租金标准为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则按当时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收取标准。同时乙方须于签订本租赁合同的同时或之前向甲方支付起租年度首个季度应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2. 租金为季度支付,先付后用,乙方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季度租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元)。租金可以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

  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向甲方交付一年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元)。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约并无违约行为,甲方在 5天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乙方所交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行为约定

  1. 乙方装修商铺,应严格遵守有关商铺装修的规定,接受东乡县商铺装修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接受甲方对商铺装修的监督、管理,并在办理装修许可证、交纳装修预赔金、装修余土清运费后进行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和商铺内固定的水电、通讯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设施的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 乙方装修无违反市场装修及有关房屋装饰工程管理的.规定,装修保证金在乙方装修完毕甲方检测后 个月后退还。

  3. 乙方禁止将货物靠商铺内墙体堆放,如因挤压墙体发生的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应爱护和合理使用商铺及附属设施,并负责铺内水电、通讯设施的维修保养。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过失造成商铺及附属设施的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5. 乙方租赁期满且不续租,其附着于租赁房屋的装饰部分原则上不能拆除,乙方坚持要求拆除的,必须将商铺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预赔金;扣除预赔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乙方接受甲方对商铺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以及其他有偿服务,并交纳相应费用。

  7. 乙方在承租期内有转租时,仍由乙方全部支付房租费用,甲方不对其他方发生业务来往。

  8.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商铺外及商铺外建筑物上乱搭乱建、任意书写、张贴广告及宣传画。

  第六条 租赁期间用水、用电按分户表计量,按商业用水、电计价,乙方在每月的5日向甲方或主管部门缴交当月的水、电费。

  第七条 乙方经营需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上网可直接向甲方申请,甲方负责协助开通,由此产生的开通费、使用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该商铺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取得甲方的认可,并按新的租赁条件签订续租合同。

  第九条 违约认定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 单方违约收回商铺,应赔偿乙方相关所有损失。

  2. 商铺因工程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甲方又未及时修复缺损,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停业期间的店租。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地震)导致商铺无法使用,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

  2. 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时间交付租金和有关费用的;

  3. 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改变商铺结构、用途、经营范围及违规装修的;

  4. 违法经营或在商铺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商铺的;

  6. 无故关闭商铺达半月之久;

  7. 装修标准基本要求:地面贴砖、墙面刮瓷、顶部吊顶、门头店招。

  8. 乙方自签订租赁合同自日起,必须开始进入装修阶段,并且保证3个月之内完成装修,开始营业。

  9. 乙方必须保证正常营业的同时生源达到满场,(如星期一至星期五出现上述第 款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还需承担与合约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出现上述第2款情况时,乙方除补交应交纳的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每日 %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 5日未缴足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另有权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如逾期30日仍未缴足,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下期限的所有租金并没收保证金;出现上述3、4、5、6、7、8条款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10.因甲方未提供商铺房产证,而导致乙方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甲方承担乙方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超市合同 篇14

  供货商:(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校园超市食品的卫生安全,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学校食 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 惠互利,依法经营的原则,特订此供货安全协议。

  一、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食品卫生

  二、甲方所供商品的价格,必须按本地同期一级

  三、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有正当的渠道来源,能如实提供正规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日期、合格证、质检报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四、甲方在供货期间必须向乙方提示保质期短的商品,并指导其储存、销售等管理方法。

  五、甲方在供货期间,因运输等原因,导致商品破损,加工导致的不合格商品,校园超市在保质期内不能完全售出的商品。甲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 方的退货。

  六、若甲方提供的食品、副食品,造成乙方师生的食物中毒,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即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医疗责任等。

  七、乙方接受甲方供货后,有义务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商品,有义务告之甲方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以便甲方及时退货处理。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商品过期、变质、损坏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甲方的销售,为甲方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九、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 争议,则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解决 。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1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吉林市高新区绿景馨苑小区院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此建筑房屋系甲方物业管理便民服务配套建筑,归属权属由甲方所有。

  二、 房屋租赁情况

  1、租赁用途由乙方选定,经甲方同意,在协议书中写明。乙方租赁用途为“ ”,若乙方擅自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用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应依法进行经营,若从事非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12个月。

  2、此合同期限虽为一年(壹年),若乙方续租,甲方同意后三年内,本合同约定租金不变,续租期限不变(为壹年)。

  3、租赁期限满,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并不得拆除己附合于房屋的装饰,装修物。属于乙方的.附属物,由乙方自行拆除。

  4、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方面,任何价值的损失以及经营方面,现期、预期利益损失,均不给予赔偿和补偿。

  四、租金

  1、租金: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于鉴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付,甲方开具收据与乙方。

  3、押金: 元(大写),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若有利余甲方返还乙方剩余部分押金。

  五、其他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供热费、房屋租赁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维护及维修

  1、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应在共同保障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因自然属性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附属物,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七、转租

  1、租赁期间,若乙方转租,需先征行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次承租人应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2、若私自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行政部门要求重新规划,房屋建筑的,应解除。

  3、因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就解除。

  以上合同解除之后,双方责任按本合同第三条款,3、4项规定履行。

  九、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除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到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