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人事档案的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
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
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
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
第二条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第三条员工个人情况变更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第四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 篇2
房地产开发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部门与收集与立卷、归档、保管、借阅、保密、销毁等管理内容。
二、档案的管理机构
(一)公司综合办公室是档案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的日常理工作,办公室档案员做日常具体工作。
(二)财务资料,技术资料,房屋销售资料、合同资料、法律资料的原件分别由财务部、工程部、销售部、综合办公司归档并保存;工程技术资料由技术部负责归档;其余资料原稿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归档并保存。
(三)各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四)办公室档案员主要工作职责 :
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 对公司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做好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4.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三、档案的收集与立卷
档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整理立卷,集中到综合办公室进行归档。
(一)立卷的时间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十日内整理并保存,需移交综合办公室立卷的要在十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二)立卷的要求
1. 各部室设立兼职资料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后,交综合办公室立卷归档;
2. 立卷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的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3.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填写备考表;
4.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笔或钢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 立卷应以各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公司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6. 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7.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公司文件,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8.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9.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10.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四、档案的.归档
(一)凡公司发出的文件,由综合办公室的档案员收集并归档。
(二)当一项工作已完成时,由经办人员将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主动送交综合办公室档案员归档。
1. 无论是内部文件还是外来文件资料,事情完毕后,一周内原稿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自行留存;
2. 管理性文件材料应在办理完毕一周内及时归档;
3. 工程图纸、工程标书等项目文件材料应在项目工程交付使用后及时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4. 员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归档;
5. 会计文件材料应由财务部门整理归档;
6. 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内部机构变动和员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五、档案的保管
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六、档案的借阅
(一)档案只供本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各部室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非密级档案资料。公司重要文件和有密级的档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三)档案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
(四)档案一般不得借出综合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逾期不还者,档案员要及时催还;
(五)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七、档案保密要求
(一)档案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二)有密级档案只许在综合办公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公司员工在调离本公司时,需按综合办公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经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八、超期档案的销毁
(一)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三)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企业档案的管理制度 篇3
一、会计档案范围
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执行。
二、会计档案整理
公司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并由装订人员登记保管清册。
1.会计凭证每月进行整理装订,封面所列项目要填写齐全。
2.年终打印输出全年各类帐簿,整理装订成册,编写页码,填写目录,封皮所列项目要注明单位名称、年度、帐目名称、单位负责人、会计负责人、装订人等。
3.会计报表年终按月排序装订成册,封面所列项目要填写齐全。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应分类整理,加封面装订成册。
5.按年度编制会计档案清单。内容包括:会计档案名称、数量、号码和会计档案移交人、保管人。
三、会计档案保管
1.实行专人管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由会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电子帐套备份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2.财务档案开放部分为上年和本年,超过两年的财务档案全部封存。
3.电脑财务帐套开放部分为上年和本年,超过两年的财务帐套加密封存。密码由财务部经理保存。
4.会计档案专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5.更换会计档案专管人员时应按规定办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交接手续。
6.严禁将会计档案带出公司,对于须将会计档案带出公司查阅的,必须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四、会计档案查阅
1.严格会计信息、会计档案的保密制度,除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或借阅会计档案。有违反者按公司保密制度管理办法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除国家规定的外,会计档案不对外借阅,如遇特殊情况,外部单位需查阅会计档案,或需要复制、翻录、抄录等,必须经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批准,并做好详细的登记。
3.两年以上的财务档案查阅须经主管财务的副总批准,并做好详细的登记。
4.会计档案在查阅过程中,不许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录、勾、划和涂改,拆散原卷册,更不能抽撤单据。
五、会计档案销毁
1.会计档案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由财务部经理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总经办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销毁。
3.对于未了结债权债务的会计档案,应另行立卷建档,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保管到结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