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责任书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安办。
5、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工程主管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 篇2
甲方:
乙方:
工程地点:
为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保障企业各项生产工作,有效地保障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请严格遵守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责任书,明确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单位规章制度及国家邮电通信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乙方要提供雇佣施工人员花名册,同时雇佣人员交纳工伤保险。
2.乙方在进入甲方施工场地从事各项工程施工项目时,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制度,不得违章施工。参与施工人员均应接受安全教育,如因违章或疏忽大意造成施工人员伤害时,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架设通信线路和敷设电缆工程时,要认真执行通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高空作业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对乙方遵守安全规定的状况,甲方有权给予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施工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制止,对不听话劝阻的行为人,甲方有权制止停工,由此生产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一、线路、室内分布及皮线光缆工程部分
1.开工前应熟悉施工图纸,并现场核对,对安全隐患提前了解掌握,提前预防,做好交底记录。
2.作业前应检查脚扣,保险带,扶梯,滑板,杆叉等安全因素相关的工具,对工器具应定期保养,经常检查。3.高空作业时,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工具器件等物体高空坠落。
4.严禁不带保险带上杆,严禁穿皮鞋、拖鞋上杆,上杆前应检查电杆有无裂缝,判断承重力,确保杆上施工安全。
5.攀登屋顶前,应检查房顶结构是否能够承重,并征得房主同意后才能攀登。
6.架设吊线、光电缆时,如有与电压不同距离不同电力线近距离交越或近距两米以下时,应派专人看守,做好绝缘保护,必要时协调当地电力部门停电。
7.施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8.横穿道路架设吊线、光电缆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应有专人值守,并在吊线、光缆上系醒目标志。
9.采用滑板安装挂钩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配带手套等劳保用品,冬季穿棉衣、棉帽、棉靴等保暖用品,若坡度过大,应有人进行牵引配合,作业前先检查吊线程式及吊线是否老化,有无断股现象及伤痕等,如有上述现象采取其他方式作业。
10.机房作业时,注意机房设备安全,若用机房内电源,防止过载、触电。
11.在梯子上工作时,若条件允许,应将梯子上部与支撑物相固定,不固定时,应有专人扶梯子。
12.收吊线时或拉线时,吊葫芦前严禁站人,拒绝无经验者操作,闲杂人员应远离现场,严禁围观。
13.立水泥杆、8米以上木杆应先确定施工方案,再进行作业。如需人工立杆,应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机械立杆时,严禁闲杂人员围观。
14.严禁用绳索、电线、金属线等代替安全帽。
15.电器工具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防止漏电,与电源连接时应设置开关或插座,不得随便搭接,各种电器工具应严格按照其说明书要求使用。
16.布放光电缆、子管、钢绞线时,如在市区或在路上施工,应设安全标志牌并有专人看守。
17.挖掘光电缆沟时,如在市区应设立安全标志,夜间道路口应有明显反光标志或设置警示灯。
18.市区人孔内作业时,人孔处应有明显安全标志,必要时有专人看守,工完场清,将人孔盖好。
19.凡非电信线路的电线,均应视为有电,做好绝缘保护。
20.严禁攀登未安装有通信设备的电杆,如必须攀登,应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带绝缘手套,绝缘胶鞋,工具应有绝缘护套。
21.井下作业因有毒气体原因发生头晕、呕吐等中毒现象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22.根据工作量大小及现场安全系数,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安全员,协调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检查监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23.遇有要封闭道路进行施工时,事先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在该路段设置安全标志,并有专人看管或协助指挥交通。
24.布放局内光电缆时,不得攀爬走线架、机架等通信设备,应用人字梯并注意周围环境,如玻璃门窗、吊灯、设备等,以免碰撞损坏和触电。
25.机房内施工时,对非本次工程的通信设备,不得动用,对本次工程所需的设备应先摸清情况后才可进行施工。
26.直埋光电缆线路穿越河流、水渠、公路、隧道时,应先制定方案,确保人员、机具、车辆、光电缆的安全,施工时应有专人指挥。
27.直埋光电缆穿越重要通信线路时,须经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开挖。开挖时必须请相关部门维护,监督人员在场并接受指导。
28.拆除明线线条、吊线时,应分段拆除,拆除前在该段两端安装有足够拉力的临时拉线。
29.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触的各种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等。
二、管道部分
1.开工前,仔细认真核对设计图纸,请各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做好施工现场交底,对难以判断的管线位置,需开挖杆洞,摸清准确位置后方可施工。
2.开挖前应与有关的居委会、工厂、学校、机关等部门联系,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3.工地对方器材不得妨碍交通及过往行人,器材对方不应过高,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交通和行人安全。
4.工棚、住所夜间工地照明线的使用一定符合用电的要求,不得以双股皮线等其他非照明线代替,并经常有专人检查线路,清除隐患。
5.工棚内的临时灶具要符合消防安全,工棚内油料等易燃物安放要符合要求,必要时专人看管。
6.挖沟时,出土堆放应不得妨碍交通,同时应符合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7.挖沟时,管沟两侧应设隔离棚,并用彩条布或渔网布围栏,夜间施工应设置警示灯。
8.挖沟时根据土质情况,车辆行驶土壤受震情况及开挖深度需装置挡土板时,必须设置。
9.挖沟时对土下各种管线、设施应作相应处理,确保管线安全及人身安全后方可施工。
10.挖沟时,突然发现的地下建筑、古坟、文物等应立即报告,不得将其损坏及擅自处理。
11.如遇有水管漏水、热力管漏气、煤气漏气、输油管漏油,特别是有毒、易燃等气、液体渗漏时,及时上报、及时请示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12.施工完毕后对整个工程要全面检查,如有铁盖遗失要立即补上。
13.翻建、扩建老人孔时,注意保护原有人孔内通信光电缆及其他通信设备,做好施工前的保护,施工时的监护及施工后的检查等工作。
14.如井下作业因有毒有害气体原因发生头晕、呕吐等中毒现象时,井上监护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15.管道施工时,大型机电设备应有专人操作,专人保养,专人维修。
16.根据工作量大小及现场安全系数,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安全员,协助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检查监督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制度。
17.遇有封闭道路进行施工时,事先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在该路段设置安全标志并有专人看管或协助指挥交通。
18.连续12小时的小雨及中雨、大雨、暴雨,严禁在沟内施工、避雨。
1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
20.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熟悉本次工程所接触的各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
三、施工负责人员职责
1.经常对本队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职工自觉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正确使用安全保护产品。
3.正确履行出工前施工中的检查,发现工作中不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4.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施工工作,掌握工地一切情况。
如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以上条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扣相关工费。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盖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 篇3
GFACA企业证书申请责任书(一式二份)
GFACA企业证书是用于标识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的企业身份。为确保数据传输网上作业中,能正确标识企业身份,GFACA认证体系提供为企业(以下称用户)发放企业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的服务。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程:
一、GFACA认证体系的CA中心(以下简称CA中心)发放的用户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 / Intranet/ Extranet)上标识个人身份,各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若用户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CA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申请数字证书的用户须使用CA中心认可的软件。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CA中心认可的软件列表在 网站上公布。
三、CA中心委托各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各受理点的规程办理手续。CA中心在网站上公布所有受理点的地址。在通过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的介质和证书取用的密码信封。
四、CA中心及其受理点在进行身份认证时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CA中心安全操作流程。如果由于CA中心设备故障、线路中断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CA中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五、CA中心不对由于客观意外或其它不可抗拒力事件造成的操作失败或延迟承担任何损失、损害或赔偿责任。
六、CA中心保证其使用和发放的公钥算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会被攻破。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或者用户举报并经确实,CA中心负责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数字证书申请时在CA中心网站发布的CPS。
七、随技术的进步,CA中心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技术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CA中心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八、如果由于身份认证差错,造成用户或他人损失时,CA中心负责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数字证书申请时发布的CPS。
九、用户在审核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CA中心签发证书错误,因而使他人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十、用户应当妥善保管CA中心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用户应当自行负责一切责任。
十一、如发生第十条情况,或者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受理点废除数字证书。废除手续遵循各受理点的规定。CA中心在接到受理点的废除申请后,在24小时内废除用户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数字证书废除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
十二、用户如果需要改变CA中心签发的数字证书、密码时,应到受理点办理更新手续,更新手续遵循各受理点的规定。在更新生效之前,原数字证书发生的一切责任仍由用户自行承担。
十三、用户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用户必须及时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CA中心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CA中心对于下列情况之一,将主动废除所签发的证书:
1.新的密钥对替代旧的密钥对。
2.与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
3.证书中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
4.由于证书不再需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
5.证书的更新费用未收到。
6.证书持有者已经不能履行或违反了CPS或其他协议、法规及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其他情况。这些情况可以是因法律或政策的要求GFACA采取的临时作废措施。
十五、如果用户死亡或单位解散时,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申请证明,向CA中心请求废除用户数字证书。如果数字证书申请证明遗失,凭法律效力证明废除用户数字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废除前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六、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注册机构权利、义务时,CA中心会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及注册机构。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废除证书的,应当于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十四日之内,向CA中心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依本协议书修订所引起的变更的权利和义务。
若同意以上条款,请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责任书 篇4
甲方:xx
乙方:xx
甲方将xx屋面遮阳蓬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应做好在装修期间装修员工的治安管理工作。装修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2、施工期间住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注意自身形象,不能大声喧哗、打闹,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事情。
3、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在高架上施工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
5、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符合安装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6、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所有的装修材料应码放整齐,装修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施工。对施工用的脚手架和施工电器应严格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工程监管人签字xx甲方工程监管人电话:xx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工程负责人签字:xx乙方工程负责人电话:xx
施工安全责任书 篇5
施工队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在安全监督管理部的领导下,负责施工队的安全监督管理,是施工队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落实安全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控制现场安全状态。负责起草作业安全程序,编制作业安全规程。负责所属班组的滚动培训。
2、对具体作业进行风险分析,组织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工人进行安全理念灌输,不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制止违章,消除隐患。
4、建立班组安全业绩档案和工人个人安全业绩档案,根据班组/个人安全素质,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5、参加安全自检、互检活动,进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支持安全监督管理部组织的其他管理活动。
责任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施工队长(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质安部长(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省道S215线A2标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