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加工管理制度 篇1
为了保障食品初加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特制定如下食品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请严格执行。
一、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二、肉类、水产品、蔬菜要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要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三、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四、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备。
五、食品盛器用后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六、加工场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废弃物应置于带盖污物桶内,及时清倒。
七、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粗加工管理制度 篇2
一、食品粗加工间通风良好,有防尘、防鼠、防蝇、防蟑螂及消除其他有害昆虫的.设施,下水道保持畅通。
二、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须在专用水池清洗,各类水池不得混用,应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操作前,首先要检查食品的质量,有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的原料均不加工,要求如下:
1、肉类:定点供应,有检疫证明,内脏必须与肉品分开清洗,分容器盛放。
2、水产品:逐条清洗,去脏刮鳞,暂不烹饪的及时放入冰箱加保鲜膜冷藏或冷冻保存,以防变质。
3、禽蛋类:活禽无疾病,宰杀后去除内脏;蛋类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4、蔬菜:去除枯叶、泥沙和不可食部分,要求一检二洗三切,清洗后不应有泥沙杂质,不宜放置过夜,最好用清洁水浸泡30分钟以上,尽量清除农药残留。
四、工用具、容器等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放于固定位置。
五、不得在清洗食品专用水池内清洗拖布。
六、清扫周边卫生,各种工用具、容器要清洗消毒,清理废弃物置于专用容器,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室内外清洁。
粗加工管理制度 篇3
一、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三、加工植物类原材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侵入水中,沥干水分,至于相应盛器内。
四、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五、加工干料,先按用途归顺原料种类,根据不同类型的原料进行不同的加工;对于需碱发的干料,应注意碱发要点,保证原料的最大膨胀度。
粗加工管理制度 篇4
1、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及工号(工作服要整洁)。
2、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
3、合理使用原料、物尽其用。
4、蔬菜加工严格按初加工程序,去根、去黄叶、去皮、去杂草。
5、严格按照机械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保证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6、计划切配,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7、加工原料时,垃圾随时入垃圾容器。
8、先洗后切,刀工成形规范,确保营养成分不流失。
9、切配好的原料要上架,摆放整齐,不得直接放置于地上,并做到工完场净。
10、分设荤菜类加工与蔬菜类加工区域,肉类加工、水产加工、蔬菜加工水池分别设置,并有标识区分。
粗加工管理制度 篇5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4、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6、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7、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8、加工结束应及时清理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9、在专用洗托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洗拖布。不得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内清洗拖布。
单位(盖 )
年 月 日
粗加工管理制度 篇6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