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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精华6篇

时间:2023-12-13 16:18:40 综合范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减少管理脱节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用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养护、年检等事务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中心的行政事务专员担任车辆管理员。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由专职司机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六条公司公务车辆的所有权证书、年检、保险等有关资料由管理中心保管。

第三章车辆调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接待活动、各部门天津市区的公务活动、天津市区以外的长途公务出行及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由管理中心调派公务车。

  第八条部门有紧要公务申请使用公务车时,需由各中心负责人提前填妥《用车申请单》,标明用车事由、时间、目的地、乘坐人员等,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总监审核确属派车范围的,给以合理调度,保障用车。各中心负责人外的员工无权申请用车。非紧要公务不能申请用车。

  第九条超过第七条范围的用车申请,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管理中心方可派车。

  第十条各部门派车洽谈业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仅供执行公务,不得搭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二)车辆应严格按预批路线行驶,不得绕行办理其他事务;

(三)为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员亦不得违章驾驶车辆。如出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一切违章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交通事故除保险理赔外的一切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公司不予负责。

(四)驾驶员用车结束后,应马上将公车钥匙交至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处,并认真填写完《用车申请表》,将用车时间和行车里数填写清楚。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一条为加强油料控制,公司的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制度,由专职司机在定点加油站以加油卡加油。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里程或绕道时,要及时报告管理中心,有同乘人时需经同乘人签字证明,否则,油料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三条长途出差需在定点加油站以外站点加油的,需由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四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故障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如管理中心不能鉴定的,需要到有关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核实。

  第十五条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须报管理中心总监批准后再安排专职司机进行修理。维修费用超过500元的,管理中心总监核准后,须再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安排专职司机进行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外维修,否则费用自付。

  第十六条车辆维修要本着注重质量、价格适中、选择修理单位的原则进行。维修方必须对经修理的车辆必须保证质量。

  第十七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维修费超过500元的,再由管理中心及时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须有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车辆修理期间,专职司机应随车进行监督修理,严格把好质量关、时间关,凡涉及需要更换材料的,大件、废旧材料必须全部回收。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和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以及自身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驾驶员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专职司机负责适时清洗公司公务用车,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的清洁)。

  第二十二条出车前,驾驶员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申请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进行加油。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员负责每次将《用车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用车申请表》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实际行驶里程表相符,不符数额应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差数里程的油料费。

  第二十四条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说明原因。如不及时通知,出现任何后果自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手机必须保持开通。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不得将自己驾驶的公车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驾驶员承担。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同乘人须迅速通知车辆管理员或管理中心总监,并在回到公司时立刻填写车辆交通事故报告呈报管理中心总监。

  第二十九条管理中心总监接获通知后,必要时应立即派专职司机赶往事故地点勘查处理。

  第三十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驾驶员有肇事责任,由管理中心报请总经理审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应负主要责任的肇事驾驶员的处分:

(一)如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部分由当事驾驶员负担;并按其肇事性质与理赔金额予以经济处罚。

(二)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公司予以辞退;经判决服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三)肇事后畏罪逃逸者,即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请司法机关缉办。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对公司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所有车辆。

  第三条 权责部门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四条 车辆有关证照及车辆钥匙,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 所有车辆保险统一由财务部办理,根据地方统保政策,考察选择最优保险公司。

  第六条 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做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未有停车标记的路边停放,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七条 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专人专车是指谁申请谁驾驶,如长途出差,申请人需在申请出车前说明中途轮换驾驶的具体人员;驾龄未满1年(专指高速驾驶),有不良驾驶纪录的,服用国家交通法规规定的.禁驾药物的不在申请人范围。)

  第八条 车辆加油管理。加油油卡统一由财务部续费充值;特殊情况下,如需现金加油,需要经财务部主管领导授权同意,且开据加油凭证,统一向财务部报销,如驾驶员私自加油,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加油费用。

  第九条 每车应设置《用车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用车权利。

  第十条 本公司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第三章 用车管理

  第十一条 用车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驾照。

  第十二条 公司车辆不得借给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第十四条 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用车登记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十五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第十六条 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十七条 用车人员须严守交通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由于员工加班较晚(晚上9点以后)且经公司领导特许者例外。

  第十九条 用车人员返回时,应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并及时上交车辆钥匙等相关物件。

  第四章 车辆保养

  第二十条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第二十一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人员办理。

  第二十二条 用车人员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交车前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二十三条 车辆需维修时,事先应征得行政部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定点(一般默认为4S店)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维修原则: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维修部)。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维修点,其费用不得报销。

  第五章 费用与报销

  第二十五条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用车人员汇总报销,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第二十六条 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第二十七条 用车人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用车人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为妥善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升公司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及材料(包括车辆钥匙、行驶证、加油卡、保险单等)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

  2.所有公车需由公司内部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进行申请,由行政部进行统筹安排后,决定是否可使用。

  3.员工如需用车需至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出车前需要填写用车人、部门、目的地、用车事由、用车时间(起始时间)、开车人、乘车人、预计里程数,方可领取车辆钥匙及行驶证(注意:行驶证需随身携带及时归还,内含车辆油卡,谨防丢失)。需要私车公用时,需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行政部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私车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计算。公车/私车的始末行程数必须手机拍照作为原始凭证并由行政专员签字确认。

  驾驶员在上、下车前需要对车辆的里程数进行拍照记录,归还车辆时驾驶员需将车钥匙及行驶证、加油卡一并归还至行政部(不允许将行驶证及加油卡放置在车上),同时对《用车申请单》的用车时间(归还时间)、里程数、油表进行补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x/x时,需及时加油)。行政部会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车申请单》,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将通报车辆使用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年度累计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第三次将以不爱护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为由扣罚当月绩效x—x分,屡教不改者将予以经济处罚。

  4.所有人员在乘车期间务必系好安全带,如有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一经发现将处以公开通报批评处罚。如因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而产生不良后果,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5.车辆每日使用完毕、或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任何时候离开,车上都不得放置贵重物品!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俭、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贴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坚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景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景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职责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景,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职责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景,另行确定职责。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职责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职责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职责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c.司机应在乘车人(异常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忙。

  19.离车注意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职责者报告。

  21.个人形象a.司机要坚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坚持服装的整洁卫生;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c.注意个人言行;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坚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回到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景凭票报销一趟回到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资料。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并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目的

  第1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司机的管理,本制度为涉及事项按照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2条 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3条 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司机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4条 严格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拒绝乘车员工公干期间办私事的要求。

  第5条 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公司工位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向相关领导说明去向和时间。

  第6条 司机请假,必须经相关人员批准,专车司机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7条 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与开除处理。

  第8条 如遇晚间驾车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9条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者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第10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1条 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第12条 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以下两项。

  (1)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2)车内放有物品文件,司机离开时,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14条 出发前,司机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的工作。

  (1)出发前,应确定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2)随车运送物品时,司机应主动帮助公事人员。

  第15条 所开车辆经行政部、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修理完毕后,应做好各方面确认工作。

  第16条 车辆用油(除特殊情况)由行政主任-总经理-董事长确认后,进行购买,油卡由司机保管、用油情况要每周与行政主任汇报核对。

  第三章 礼仪规范

  第17条:司机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部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18条: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并主动为乘车人开关车门。

  (3)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停车位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要远离车辆,不得在车上睡觉,不得翻看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应予以帮助。

  第19条: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20条: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的内容,违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21条:司机不得在车内脱鞋。

  第22条:接送公司客人时,应主动打招呼并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门内,关车门是注意客人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第23条:行车过程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者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乘车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4条:在接送贵宾中,司机对待宾客要彬彬有礼、不卑不亢,态度自然大方。如对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礼貌同其握手、交谈。

  第25条:公司专车司机须保证车内随时有饮用热水供公司客人和领导饮用。

  第四章 车辆保护规范

  第26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27条:司机每天应保证车辆的清洁,做到晴天停车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尘。

  第28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29条:出车前,应搞好车卫生,车外要抹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第30条: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第31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刹车油、助力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和轮胎紧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

  第32条: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吸烟、谈笑、接打电话等有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第33条:行车过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 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34条:违反交通规则,因司机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第35条:除认定司机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超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当事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1/2。

  (3)公司车辆违章的罚金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36条:酒后驾驶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37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行驶证号、车牌号和发动机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有效信息

  (5)尽量取得对方名片,以便事后联系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和程度,条件许可时,可用手机、相机进行拍照

  (7)记录现场目击者的姓名、电话和住址等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警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责任外,不得将责任揽于一身

  第六章: 报销制度

  第38条 报销单各费用应粘贴整齐并向公司行政主任详细说明行车费用经行行政主任审核确认后-总经理-董事长签字。

  第七章: 附则

  第39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4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审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篇6

  一、 总 则

(一)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二、 驾驶员管理

  1. 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 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

  7. 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8.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 对忽视安全规定、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三、 驾驶员工作职责

  1. 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 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 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 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离岗。

  5.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 车辆管理

  1. 公司行政部将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2. 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行政部审批,行政部每日对此单进行整理存档。

  3. 公司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予以惩罚。

  4. 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

  5. 行政部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6. 凡发现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部门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7.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行政部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公司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8. 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五、 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 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行政部,行政主管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2. 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3. 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B.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C. 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D. 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E. 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F. 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G. 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 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公司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B. 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C. 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5. 车辆的清洗:

  A. 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

  B. 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C. 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行政部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六、 车辆费用的管理

  1. 公司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2. 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七、 驾驶员出车的规定

  1. 服务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保持精神饱满。

  2. 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地点。

  八、 违规与事故处理

  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造成损失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A. 无照驾驶(包括不按准驾车型驾驶的)。

  B. 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 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3. 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急救伤患人员,并即与行政部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4. 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因出公务发生的驾驶员责任事故赔偿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驾驶员和公司各承担50%;因违反规定办私事发生的驾驶员责任事故赔偿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驾驶员和私事当事人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