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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管理制度(汇编4篇)

时间:2023-12-23 13:27:10 综合范文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篇1

  1.必需及时追踪正下单的原辅材料,如有需上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

  2.组织车间有关人员做好一切产前准备工作:如生产设备的配置,有关人员的调配,有关工具的搭配等。

  3.车间管理人准备好有关需用的定位板、实样板等各类生产前的必备用品,使每款上线,都井井有条,临阵不乱。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篇2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做到生产、经营管理实行“五同时”及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二、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实行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公司和下属部门、岗位安全责任人。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发生事故后及时、如实上报,保护现场,协助调查事故的原因。

  八、对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者给予批评和处罚。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篇3

  为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引导全办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行政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提倡电脑清稿和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

  2、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尽量减少纸质公文印发,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需要印发的公文要严格控制数量,逐步减少纸质公文传递。

  3、开展废旧电脑及办公用品、耗材等的回收利用活动。

  4、工作人员上班尽量使用暖杯喝水,减少一次性纸杯的消耗。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结合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3.本制度中若某些规定与《员工手册》中规定有争议的最终按《员工手册》中规定执行。

  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部。

  二.考核管理

  1.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工资计算方式统一为:计件模式。

  2.车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打卡。

  3.上班后5-10分钟为车间早会时间,所有车间人员必须参加早会,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原因否则按迟到处理。

  4.车间员工请假需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请假条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备注:a、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无故缺席者视为旷工。

  b、先离开再补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c、请假具体细则请见《考勤管理规定》补充细则。

  5.车间所有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各小组内当天请假人数不得超过1人,请假天数一律不超过10天,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说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6.车间员工(签订合同正式工)主动离职需提前向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提前天数按劳动合同上规定天数执行,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3天,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辞职期间,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若劳动合同注明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则员工必须工作日满一个月方可离职,未满离职天数按每天50元对其进行扣除。

  7.上班期间车间员工禁止在车间内部接听与工作不相关的私人电话(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到车间外部接听,时长不超过五分),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手机,违反者按违纪处理。(包括组长或组长以上等)。

  8.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工作安排;因车间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加班时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同意请假者)不允许擅自离开,未经同意后擅自离开按旷工处理。

  9.车间全体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整齐着装工作服、佩戴防静电手环,不得穿拖鞋、露肩背心进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0.上班期间禁止将私人物品、零食等带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同意私自挪用他人工具者一经查实按严重违纪处理。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若此行为经查核实,员工按实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将予以辞退处理。

  13.车间每月结合产量、质量、综合纪律评选出一名优秀员工,给予300元现金或等值物品奖励,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14.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对车间卫生进行清扫,离开车间时,关闭门、窗电等。

  三.质量管理

  1.车间应严格执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

  2.车间月成品送检合格率不得低于98%。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有专人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3.对关键过程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原材料、半成品、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若需要让步接收,需要办理让步接收手续。

  5.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6.车间区域划分明确,产品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

  7.生产中因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导致产品报废,经查实后将按产品成本价格的(10-20%)要求个人赔偿。

  8.新制作的测试工装应专人进行检查和校准,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严禁在使用中故意磕、碰、摔、划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违反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10.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使用完后按规定摆放到指定位置,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参数,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四.作业管理

  1.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投入车间生产加工的所有产品必须填写《生产记录单》。

  4.生产流程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组长或车间主任报告。

  5.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内。

  6.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乱丢物料,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7.车间人员下班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并清点当天生产数量,并填入《每日生产记录单》,数据必须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伪造数据者生产记录数据一律清零。

  8.车间人员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流程等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并按严重违纪处理。

  9.车间人员操作时必须对所有产品进行编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若不按要求对产品进行编号或不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者,一经发现将按违纪处理。

  10.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五.其他管理

  1.车间新招员工试用期间每天必须填写个人《每日生产记录单》,试用期工资按照宁波市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过后实行计件模式。

  2.所有人员对公司的任何合理化建议一经批准采用后,参照员工守则中《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发放。

  备注:a、违纪按10元/人/次处罚,严重违纪按50元/人/次处罚。

  b、旷工为严重违规,旷工按(20元/时)元处罚。

  c、一月累计违纪5次以上,一月累计三次严重违纪或旷工3天,公司有权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