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热心会员“liaofenyunqian”收集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汇编15篇】,以供参考。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1
一、 用电安全管理:
1、 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 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 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 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 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 用火安全管理:
1、 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 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3、 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 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2
施工安全用电技术管理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9)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假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e.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②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控制电缆之间-
城市街道路面
建筑物基础(边线)
排水沟
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村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 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s
16
s<35s/2
(2)防雷保护:塔吊、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标段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强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殴。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s。
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工作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4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5
1、总则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本厂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
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2、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电气装置在安装前,应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应确认其贴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本事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景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景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齐。
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0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1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2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灯具应选用安全电压或双重绝缘结构。在使用螺口灯头时,灯头螺纹端应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3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4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溶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5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6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7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8用电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供电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9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人员与带电部分脱离,并立即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0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3、电器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工厂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
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器设备检修、试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建档。
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负责辖区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监督和检查。
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及教育。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低压配电装置与通用电器的管理
配电线路应根据线路性质,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选用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时,应尽量满足在正常接线方式下能可靠断开可能产生的最大短路电流
电气装置和线路上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良好,连接可靠。绝缘强度要贴合有关规定。
车间低压配电箱(柜)内应标明各供电回路的名称和熔丝(片)的容量。集中安装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便于识别的标志。
低压电气装置接线端头应有线号标志。线号标志不得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得外露。
低压配电电器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
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应有特殊的标记。
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
严禁在配电线路上私自接装用电设备和随意拆卸电气装置的零部件。
对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贴合规定标准,且与前次测量值比较不应有显著下降。
0车间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应提交有关技术资料。
1运行管理中应有与实际相符的图纸资料。需要变更电气线路和增、改、减、迁电气设备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及时修改相应的图纸资料。
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其起动、控制、保护等附属装置的选择应贴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3电动机及附属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整。
4用于室外或潮湿、高温、污秽环境的电动机及附属装置除选择相应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按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
5应定期测定与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均应贴合规定的数值
5、易燃易爆场所用电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分区标准,划分其所属分区。该场所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应贴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范要求。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
防爆电器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在外壳上的标志和在铭牌上的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应齐全、清晰。燃易爆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的安装与验收,应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加强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预试工作,坚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带故障”运行。
6、接地保护、静电防护及防雷设施的技术要求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贴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贴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应涂黑漆。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处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号。
(9)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他断开点。
、不一样用途和不一样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贴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由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器具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
(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居民区无避雷的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
(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贴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
、低压电力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
、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贴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第一、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第三类建筑物应有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易燃、易爆物很多集中的露天堆场,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严禁在独立避雷针(线)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对于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有关技术、管理资料。装置变更时,应及时修改图纸、资料,使其与实际相符。
、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量接地电阻值,并将结果记录归档。
7、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国标《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贴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和技术文件。
、移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上的技术数据应齐全清晰,其安全防护罩壳、限位、保护、联锁应齐备可靠。手持握柄和操作手把尽量采用绝缘材料。
、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经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首先将接地线装好。应正确的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
、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保护接地。焊钳和焊钳导线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电源线一般不超过2米。
、过程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下表规定数值:
测量部分
绝缘电阻(兆欧)
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
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7
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1
8、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
、电气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
、电工人员应学习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
、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坚持清洁,防止潮湿。
、绝缘安全用具应贴合国家标准
9、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由使用部门事先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并经技术部门审核、安全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架设。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十五天,特殊情景需延期使用应续办手续,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不用办证,但应按用电安全要求,由持证电工负责架设,工作完毕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米,室外不低于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临时线路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
、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设施。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如临时线装置发生危险并证明因装置不妥,应由承装人负责。
、临时线路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未经批准而自装自接临时线者,一经发现,令其拆除,并适当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装者职责。
、使用完毕,由申请单位告知主办部门予以拆除,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注销日期。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10、电气事故的处理
、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的扩大,解除人身危险和使财产少受损失,并尽快恢复供电。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原,抢救触电者,并应保护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领导和地方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
、系统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进取处理事故。在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毕或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交班人应留在工作岗位上,并以交班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还应尽快报告当地电管部门。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分析处理事故。对事故职责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6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xxxxx有限公司
(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7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
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8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办公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篇9
为贯彻公司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精细化管理的精神,特制定公司的用电管理制度。各部门务必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并将责任区、责任人、监督人和开关时间张贴上墙。
一、各部门责任区划分
1、生产部责任区:
(1)、负责生产线从石灰石破碎系统到水泥库顶系统的车间照明、室外照明(包皮带廊架等的照明)管理,还包括页岩(混合材车间)、粉煤灰添加系统、空压机房、循环水泵房的照明管理;
(2)、中控楼二楼楼梯间至中控操作室通道照明、中控室照明、生产部办公室风扇照明、中控楼二楼会议室照明风扇管理;
(3)、办公室电脑管理;
(4)、中控室空调的管理;
2、机电部责任区:
(1)、机修的焊机管理(机械);
(2)、机修的风扇管理(机械);
(3)、总降、厂区及电气室照明管理(电气);
(4)、总降及电气室空调管理(电气);
(5)、车间仪表电控室照明、空调管理(电气);
(6)、办公室风扇、饮水机、照明管理;(电气)
(7)、车间检修照明的管理(包括检修行灯和车间室内照明)(检修部门);
3、质量部责任区:
(1)、中控楼一楼通道、大厅、厕所的照明管理;
(2)、中控楼二楼楼梯间至厕所的照明管理;
(3)、质量部办公室风扇、饮水机、照明管理;
(4)、质量部烘箱、加热炉管理…….;
(5)、办公室电脑管理;
4、销售部责任区:
(1)、销售部地磅秤(包括矿山破碎车间地磅秤)的照明管理、销售开票大厅照明管理;
(2)、销售部办公室风扇、照明管理、饮水机管理;
(3) 、销售部电脑管理;
5、供应采购部责任区:
(1)、负责库房照明管理;
(2)、供应采购部办公室风扇、饮水机和照明管理;
(3)、库房办公室电脑管理;
(4) 、供应采购部办公室电脑管理;
6、公司综合办公室责任区:
(1)、生活区室外照明管理;
(2)、生活区宿舍用电管理;
(3)、办公区室外照明管理;
(4)、厂区门岗室内室外照明管理;
(5) 、食堂照明及风扇管理;
7、财务部责任区:
(1)、办公室风扇、饮水机和照明管理;
(2) 、办公室电脑管理;
二、公司用电管理措施
1、室外照明用电管理办法
(1)、车间室外照明管理:早上关闭照明时间为7:3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20:00后。
(2)、厂区道路照明管理,与第(1)条同。
(3)、办公区生活区室外(包括门岗)照明管理:早上关闭照明时间为7:3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20:00后。
(4)、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室内照明用电(包括机修车间、库房)
(1)、车间室内照明管理:早上关闭时间为7:3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19:30后;
(2)、车间内光线不足,需要提前开灯或延迟关灯的由生产部提出申请,节能降耗小组同意后再执行;
(3)、车间设备检修或其他需要临时照明的,但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由检修部门及时关闭检修电源或检修照明;
3、地坑照明用电
(1)、地坑内的照明满足设备巡检需要,照明适度;
(2)、长时间停机(停机在24小时以上),必须关闭地坑内的照明;
(3)、地坑内的照明和地坑外的照明控制开关必须分开;
4、中控楼、办公楼用电管理
(1)、中控楼通道照明、一楼大厅照明和楼梯间照明管理:早上关闭时间7:0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19:30后;
(2)、中控楼二楼会议室照明、风扇管理:使用完毕会议室离开时随手关闭;
(3)、中控控制室照明管理,在光线足够的情况下,尽可能关闭照明;
(4)、中控楼各部门办公室照明,白天在光线满足情况下,关闭照明,风扇、照明在人离开时随手关闭;
(5)、所有办公室(中控室、工程师站除外)的饮水机、电脑在下午下班后必须关闭;
(6)、公司办公楼:
a、办公楼一楼大厅、一楼通道、销售开票室照明管理:早上7:30前关闭,下午20:00开启;
(7)、中控楼空调管理:
a、环境温度低于26℃、环境温度(冬季)高于15℃时,禁止开空调;
b、空调开启时,冷风温度设置不低于25℃,空调热风温度设置不高于20℃;
c、空调开启时必须关闭门窗;
5、总降、车间电气室用电管理:
(1)、总降、车间电气室环境温度低于28℃时,禁止开启空调;
(2)、空调开启时,冷风温度设置不低于26℃,空调开启后必须关闭门窗;
(3)、电气室电缆沟必须用沟盖板、绝缘皮带进行封闭;
(4)、总降压站照明:白天全部关闭(检修时除外),晚上无人时关闭照明;
(5)、车间电气室照明:早上7:30前全部关闭照明(检修除外),下午19:00后开启每个电气室的应急照明(每个房间开启1~2个照明,由电气完成改线);
6、其他
(1)、维修用焊机在检修结束后必须立即关闭电源;
(2) 、检修完毕后立即关闭检修用照明电源、关闭检修用工器具电源;
三、督查部门
1、公司成立专门的节能降耗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公司节能降耗落实情况,并负责按照处罚的条款执行处罚;
2、节能降耗小组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开关照明灯的时间要求,并将调整后的时间发至各部门执行
四、处罚细则
处罚责任人为公司各责任部门。
1、照明灯发现未按规定时间关闭处罚2元/盏/次;
2、风扇、饮水机未按规定要求关闭处罚5元/台/次;
3、电脑未按要求关机处罚10元/台/次;
4、空调未按规定要求处罚10元/台/次;
5、维修用焊机未按规定使用处罚10元/台/次;
五、公司用电管理制度解释权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节能降耗督查小组;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细则模板 篇10
1目的
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用电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电区域
3内容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法。
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3.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本公司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3..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与第二级必须配合.
3..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3..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3..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1停电2验电3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交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3.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3低压带电作业
.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1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2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4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5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6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7多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8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10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11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12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13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14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15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6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17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18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19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20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2脱离电源的方法:
.断开电源开关;
.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3急救:
.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为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酒店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应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落实以下管理措施:
1、任何部门及个人在酒店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3、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禁止使用蜡烛取代电气照明。
5、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6、进行装修时,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六、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4、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以上的间距;
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放假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7、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篇13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热毯、室内线路荷载未达到负荷要求时,禁止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
2、禁止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安装床头灯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宿舍内燃烧物品。
4、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笔记本等)放在床上。照明、收录机、电脑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拔掉插头。
5、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空调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6、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望全体员工严格要求,自觉遵守!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处罚
(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部门和个人,分别处500元、2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2)对违反规定随意开动电源,在电源装置上堆放物件的当班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篇15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用电活动。
一、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必须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穿戴电工工作服,作业时不允许携带除工作用具的其它金属类物品,任何无电工资质的人员不允许进行用电安装、维修等作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办会同总务科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全院用电安全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总务科必须安排人员每天对重要用电场所进行巡查并记录相关数据。
三、每年请有防雷资质的机构对我院进行防雷检测,并保持相关检测报告,按要求对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四、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总务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五、科室电源输出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科室拖线板的领用必须报备总务科,并向总务科书面申请,总务科安排电工现场评估安全后方可使用,拖线板只能用了电脑、打印机等小型功率的用电设备,拖线板采购必须是“三证”合格产品。
六、科室内新增加大型设备用电必须经本科室的分管领导同意,书面报备总务科,报备申请必须注明设备电源容量和产品合格证,总务科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进行现场评估安全后报分管领导同意,总务科统一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进行用电作业。
七、科室(病区)禁止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等电容量超过
的小家电。
八、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九、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禁止使用“三无产品”。
十、宿舍安装或使用大容量(
)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总务科批准,擅自安装或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十一、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十二、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三、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总务科安排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四、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以上的间距,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十五、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十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科室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七、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