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时间与范围
本次水利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自2022年6月25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自查范围包括水利工程建设、供水安全及机关日常管理三个方面。
二、自查方法
1. 各水利工程项目部先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进行上报总公司。2. 由主管安全的副总带队,以安全管理科科长、水利工程部主任为成员,对各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自查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自查情况
1. 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在建防洪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基本到位、安全警示标语明显,施工工序操作规范。2. 供水安全方面,供水单位对调压池安全井盖进行了全面检查、检修、更换,切实加强水源管理,坚决杜绝各种污染,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供水水质安全,防范到位,做到安全生产,供水安全。3. 机关日常管理方面,工程项目部对车辆进行彻底检查、维修,严禁出病车、危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做到出车要有派车单,安全行车,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
在自查活动过程中,通过集体检查发现,各水利工程项目部能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无论从安全意识,还是从安全生产操作和措施的落实等方面都比较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供水安全及机关日常管理工作的稳定和持续改进。
水利局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积极开展了大量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安全生产工作成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全面细致排查,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构建和谐水利、民生水利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