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已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为了深入调查资源综合利用情况,我们组织力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并制定了初步的税收征管意见。本报告主要对金塔县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总结,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金塔县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1. 矿产资源
金塔县境内矿点产地多达50处,其中金属矿产地29处,非金属矿产地15处,煤炭矿产地6处。现已探明的矿藏有8大类30多个品种,总储量达20亿吨以上。主要优势矿产品有煤炭、铁、铜、铅、锌、芒硝、萤石、大理石、花岗石、石英石、石灰石、石膏等。
2.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目前,金塔县已累计开采利用铜矿石资源70万吨,占已探明储量的70%;铁矿石450万吨,占已探明储量的80%;煤炭180万吨,占已探明储量的60%。而非金属资源如石灰石、白云石、花岗岩、红柱石、菱镁石等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
三、海水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金塔县拥有丰富的海水资源,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海水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已成为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据统计,以鲁北化工、埕口盐化等为代表的海水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提供的税收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20%以上。
四、税收征管意见
为理清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各环节提供的税收,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今年年初该局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全省地税系统XX“质效年”活动,组织力量下到盐业生产企业第一线,对整个海水资源综合利用的过程做了一番详细的调查研究,并制定了初步的税收征管意见。调查过程中,该局主要对鲁北盐化项目和埕口盐化项目做了典型的剖析,采取了检查帐目、实地考察和座谈会的形式。
五、结论
资源综合利用对于推动金塔县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税收征管方面,应针对海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征管策略,确保税收充分发挥作用。同时,政府应继续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推动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