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的部署,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大检查工作于1983年9月底十月初全面展开。至今,市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已分别进行了自查。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市属部门、各区、县和两千多个基层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
二、自查情况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确保财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经过认真自查,我们发现多数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主流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三、问题分析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一些单位在财务管理和收支中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流程不规范,导致财务数据不准确。
2. 部分单位报销审批不严,存在虚报冒领现象。
3. 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
4. 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不够严格,存在较大的风险。
四、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 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 严格执行报销审批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3. 提高预算管理意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
4. 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防范财务风险。
五、结语
通过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自查,我们发现虽然多数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尚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我们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审计质量,确保单位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同时,我们也希望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主管部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共同推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