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纪委《xx发〔2007〕20号》文件要求,我局在本系统认真开展了对私设“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认真领导
1、我局召集全体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和会计、报账员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纪委文件,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
2、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xxx;成员:各二级机构会计和各二级机构报账员、各二级机构负责人。
二、认真自查自纠,建立监督机制
根据县纪委文件要求,我局首先开展了对私设“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经过认真自查,发现我局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各二级机构也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经过自查,对各二级机构起到警示作用。同时,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今后,我们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公私财物,杜绝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出现。
三、实行公示制度、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实行公示制度、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审查情况在单位内公布并承诺,明确责任追究。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协调,明确了责任分工,强化了监督机制,促进了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为单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