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保安服装管理制度4篇 关于保安员服装管理的规定,欢迎参阅。
保安服装管理制度1
一、更新服装及保安队员服装使用年限为:
(一)冬季服装,每套使用年限为四年,大衣使用四年,大沿帽,使用四年。
(二)春秋服装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三)夏季制服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二、保安队员自动辞职或解除合同离队,无论服装是否到使用年限,均应交齐服装和标志,否则按规定付款。
三、服装丢失或人为损坏,照原价按下列比例收取服装费:
(一)新服装未穿满半年者,按原价的95%-90%收费,半年以上至一年者按原价的80%收费,一年以上至二年者,按原价的60%收费,二年至三年者按原价的40%,冬装和大衣三年以上至四年,按原价的.20%收费。
(二)半新服装,按收回时作价和使用年限起算,仍按上述比例收费,凡穿满年限的制服、大衣交回时丢失,均按原价的20%收费。
(三)凡因公(如抢险救灾,制止打架斗殴,追捕罪犯等)损坏服装,经队领导核实,确认可免除赔偿。
四、服装的使用和保管
(一)服装使用者应爱惜所发服装,平时应保持服装整洁,无论旧装还是半新旧服装上交时均应洗净。未洗净::的服装每套收10元洗涤费,大衣20元洗涤费。
(二)服装换季,由保安队负责人确定时间,统一换发,换下的服装,为避免丢失,由保安队集中统一保管。
(三)服装由管理处保安班长负责发放和保管;
(四)由保安队对各管理处班长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有损坏服装的由各管理处负责收取赔偿费用,交保安队统一管理;
(六)新购买的制服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和使用者各自承担一半;
(七)保安队员辞职或被辞退,公司收回其中一套制服,另一套归使用者所有。
保安服装管理制度2
第一条服装款式与配置
1、制式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
2、护卫服配置为:秋冬装标准为上下装系蓝色制服尼和普通长袖白色衬衣各2套。春夏上装为制式短袖白色衬衣2件,男下装为深蓝色平纹长裤2条,女下装为深蓝色平纹裙子2条。佩饰为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男为贝雷帽1顶,女为卷沿帽1顶,全年通用。
3、白手套视情况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条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护卫)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2年。
2、帽子和领带使用期限2年。
3、精神带、领带、肩章、臂章等佩饰使用期限为2年。
4、保安(护卫)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护卫)人员的着装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小区或各盘项目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护卫)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条保安护卫人员服装折旧扣减
1、保安(护卫)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护卫)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的(含6个月),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理规定的,亦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护卫)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护卫)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计财部发放清算工资。
7、属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员,按保安公司规定办理。
第五条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第六条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员总量保留10%-15%的服装存量,以应临时补充人员需要。
第七条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制服尼)一套98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
2、夏装一套85元。
3、佩饰(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1对)8.6元。
4、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保安服装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保安按照规定穿着统一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保安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必须扎黑色制式武装带;着夏服,必须扎制式腰带;着两用大衣,必须扎配套大衣外腰带。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
(一)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二)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三)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四)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五)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第四条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第五条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装:
一、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三、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四、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六条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一、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二、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三、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第七条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二、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三、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四、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服装管理制度4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保安员。
2、服装费用管理
2.1保安员服装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配置,服装所有权归属公司,保安员办理入职手续时交纳保证金500元(有本市有效担保人的可在三个月内交齐)。
2.2保安员服装使用年限一般为2年。
2.3保安员在公司服务满2年的,公司承担服装费用,并为其配备新服装。
2.4保安员在本公司服务未满2年离职或除名的,公司不完全承担其服装费用。
2.5服装折旧费用计算
a、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内(含3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30%;
b、在公司服务3—6个月(含6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25%;
c、在公司服务6—9个月(含9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20%;
e、在公司服务9—12个月(含12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15%;
f、在公司服务12—24个月(含24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10%。
2、6服装折旧费用计算说明
a、保安入职后配备新购服装的.,以其正式入职时间起算。
b、保安入职后配备非新购服装的,以此套服装使用时间起算。
c、特殊情况下协议解聘的,经核实,公司领导批准后不按以上条款执行。
3、保管使用相关要求
3.1在服务期间,保安员自己所配备服装,应保持干净、整洁、完好。
3.2服装非正常损毁、丢失,由保安员自行承担制服更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