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号。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8元;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45元;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01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4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04年3月和2007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10年3月19日到期。2002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07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男,汉族,电话: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法定代表: xxxxxx 职务,总经理 电话:xxxxxx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xx1年月日到xx1年1月日双倍工资计xxxx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1年月和3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1年月至3年3月加班工资元(112小时×元/小时×倍=)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年12月1日至3年3月5日工资元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xx元(每月1xx)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3年年终奖25元。 合计金额: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1年xx月xx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xxxx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xx元。直至1月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xx1-xx-xx日到xx1-1-xx日工资计xxxx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元(一年半)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共计165元。 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xx2年12月1日至xx3年3月5日工资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5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xx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 xx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x1年月至xx3年3月加班工资元(112小时×元/小时×倍=)
此致xx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住xx市xx区(县)xx路xx号,联系电话:xx(如果委托了律师,不要写申请人自己的电话)
被申请人:xx,住所地:xx市xx区xx(县)xx路xx号,联系电话: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
仲裁请求:
一、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xx年xx月xx日起建立劳动关系,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元,及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元;
三、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高温津贴元;
四、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xx元;
五、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的xx元;
六、请求裁令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工作服)押金元/毕业证/学位证;
七、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未购买社保、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xx元;
八、请求裁令被申请人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上述第项至第项申请请求金额共计元。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部分,应当紧扣仲裁请求简要说明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
“申请人于年月日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申请人于年月日起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任一职,但至今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要求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但被申请人未依据法律规定额外支付3倍工资……在申请人工作过程中,被申请人未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支付高温津贴。
xx年xx月xx日,公司人事部未与申请人协商,擅自将申请人岗位从广州调至北京。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20xx年x月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x组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xxxxxx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负责人:xxxx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十堰市xx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xxx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xx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被十堰xxxx劳务公司派遣到xxxxxx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XXXXXXXXXXXXX
(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联系电话、地址)
被申请人:单位全称(工商注册登记名称)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邮编:XXXXXX
请求事项:(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要具体明确)
1、
2、
3、
事实与理由: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和经过等,争议的具体内容和[]争议的焦点;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0xx。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0731-8408
联系人:刘xx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罗x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元(自年9月至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200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年9月至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元(月平均工资xx元x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xxx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x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xx元;
2休息日加班费xx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xx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xx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xx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xx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xx元(xx元/倍x3个小时x4周x12个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xx元(xx元/倍x8个小时x3天x12个月x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8
目前,外地公司在北京开设办事处、分公司的`较多,而这些总公司在当地有往往较多社会关系和较大的影响,而且公司又考虑在北京所招聘的员工多为北京当地生活的员工,一旦发生争议,这些员工去总公司所在地申请仲裁毕竟有很多的不便,这样也可以无形中使很多员工自动放弃劳动仲裁。因此,大多数公司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都会加上“当劳动争议发生时,由总公司所在地进行管辖”之类的条款或者对此未作约定。
北京市仲裁机关目前的做法是,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地的话,则由管辖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没有约定的情况则不受理。但是北京市各级法院对于这种做法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劳动争议的管辖,以方便员工仲裁为第一原则,因此,他们基于这一原则,认定劳动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属于一种选择性的条款,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员工可以遵守,也完全可以不遵守。这就在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局面,即这类案件,仲裁机关可能不受理,但是法院肯定受理,两者间出现了矛盾。
而很多员工是不可能知道这些情况的,所以在发生争议时,总是心存疑惑,犹豫不定,很多时候会丧失仲裁的有效时机。因此,当发生类似纠纷时,员工应当大胆地从仲裁机关领取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诉讼即可。不用担心公司的管辖权异议,也不必在意劳动合同中的类似条款。
在这一点上,南方的一些地方做得比较好,如浙江省已明确规定员工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应当向他们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