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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时间:2023-10-07 10:19:14 综合范文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城市管理系统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市县安委会的部署,按照《X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X府办字[202X]81号)的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局系统集中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严厉打击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为宁都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范围内容

  (一)行动范围

  城市管理局所有行业监管部门、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突出抓好城市桥梁、路灯、井盖、高空广告、排水防涝、公园广场、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渣土运输、城镇燃气、路灯亮化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为:

  (二)打击共性问题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城市运行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3、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4、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5、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8、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9、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10、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燃气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对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共性、个性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强化措施落实,结合城市管理系统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警示教育,提高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检查执法,发现非法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约谈曝光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部门管理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部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动员部署;每月组织研判、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本部门百日行动重点、难点,精准施策发力;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期间,每月至少报送1例“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至局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切实扛起责任,对“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做到全力推、深入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强化监管执法。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围绕“百日行动”范围、重点任务,抓住关键,紧盯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对“百日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企业)要通报批评。

  (三)强化督促指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加强调度、督促,对“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督导有力。各单位要对有关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督导检查,做到手里有招、监管有方,确保“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四)强化资料报送。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加强对“百日行动”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百日行动”典型案例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月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局城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