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请求申请书 篇1
申请人:李青,女,汉族,1965年11月1日生,住省市村56号602室,身份证号:。
李青诉陈红培、张之华、市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本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因三期鉴定结果已经出来,现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
判令四个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用元、交通费500元、配制眼镜费600元、误工费6075元、营养费600元、护理费4050元、三期鉴定费:1520元,合计。
此致
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变更请求申请书 篇2
申请人:李青,女,汉族,1965年11月1日生,住XX省XX市XXX村56号602室,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李青诉陈红培、张之华、XX市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本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因三期鉴定结果已经出来,现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判令四个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用元、交通费500元、配制眼镜费600元、误工费6075元、营养费600元、护理费4050元、三期鉴定费:1520元,合计。
此致
XX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青
特别授权代理律师:
20XX年X月X日
变更请求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x(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简要情况)
申请人与xx纠纷案件已于20xx年x月xx日在贵院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特向贵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
变更诉讼请求为: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变更请求申请书 篇4
申请人: 彭** 男,汉族, 1988 年 11 月 7 日出生,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神岭村。
被申请人: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住 址:长沙市湘雅路 87 号
法定代表人:陈方平 职务:院长 电话:******
申请事由:
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一项:“判令 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 元;误工费 元;交通费 元; 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元;营养费 5000 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 元、误工费 元、交通费 元”。变更为:“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 元;误工费 元;交通费 元; 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元;营养费 5000 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 元、误工费 元、交通费 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 其他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贵院定于 20xx 年 7 月 12 日开庭, 因申请人在起诉与开庭之间产生必要费用,所以申请人提出上述请求,敬请同意。
此致
开福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变更请求申请书 篇5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元(包括医疗费元、误工费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申请人诉张xx、蔡xx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xx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变更请求申请书 篇6
李x,女,汉族,1965年11月1日生,住XX省XX市XXX村56号602室,身份证号:XXXX。
李x诉陈xx、张xx、xx市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本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因三期鉴定结果已经出来,现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
判令四个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用元、交通费500元、配制眼镜费600元、误工费6075元、营养费600元、护理费4050元、三期鉴定费:1520元,合计元。
此致
敬礼!
XX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28日
变更请求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20xx年10月26日
赔偿清单
1、医疗费:元
2、护理费:元(住院55天,出院后卧床90天,共145天,每天75元)
3、误工费:元(住院55天,出院后休息180天,共235天,每天83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825元(住院55天每天15元)
5、营养费:3000元
6、交通费:元
7、残疾赔偿金:元(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为元;×20年×20%=元;+=元)
8、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9、伤残鉴定费:1200元
10、摩托车损失:4000元
合计:元
被告已垫付医疗费元,三被告还需要赔偿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清单
1、父亲:
2、大女儿:
3、小女儿:
变更请求申请书 篇8
申请人:xxx,女,1953年1月6日生,地址 ,电话
被申请人:xxx,女,19xx年2月4日生,地址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追加以下诉讼请求:
(1)残疾赔偿金 元 ;
(2)精神抚慰金 元;
(3)鉴定费由各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各被申请人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被贵院受理,现经伤残鉴定,申请人构成十级伤残,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各方的讼累,特向贵院申请追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用等诉讼请求,望请准予!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x月x日
变更请求申请书 篇9
申请人:吴XX,男,汉族,年X月XX日出生,现住市XX镇XX村9组,联系电话:XXXXX1;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元;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另行支付。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于年X月XX日正式受理,由于立案时由于申请人伤残等级、后期治疗费用等各种费用没有确定,经司法机构鉴定,申请人已构成九级伤残,各种损失增加至元,后续治疗待实际发生后另行支付,故变更诉讼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吴XX
20xx年6月27日
变更请求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简要情况)
申请人与纠纷案件已于年月在贵院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特向贵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
变更诉讼请求为: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