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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管理奖罚制度【锦集6篇】

时间:2023-11-03 08:01:46 综合范文

  【简介】本文是热心网友“mh745”收集的公司员工管理奖罚制度【锦集6篇】,欢迎参阅。

公司员工管理奖罚制度

公司员工管理奖罚制度 篇1

  1、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

  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公司对创文明工地的单位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4元/M2;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元/M2;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2元/M2;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1元/M2;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公司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公司竣工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公司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1元/M2的罚款。罚款办法由公司安全处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证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交公司财务部由受罚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经济处罚的规定

(1)、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d.

  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e.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f.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

  a.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一次发现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c.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d.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e.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f.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g.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h.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k.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l.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3)、工伤事故

  a.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b.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c.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d.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

  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不少于100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

  a、火灾隐患

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③、违犯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

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10、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1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公司员工管理奖罚制度 篇2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总经理、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

  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

公司员工管理奖罚制度 篇3

  (一)、消防安全由全体教职员工共同承担责任,每一个员工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承担,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

  (三)、凡在公司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物,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

  (2)、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4)、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3、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5)、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2、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安全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3、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4、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司员工管理奖罚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三、奖金分配

  1、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3、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金额度:按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

  奖金的分配比例为: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可控制在总额的25%以内,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年薪制人员)、主管的平均数应分别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平均数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内。公司在进行第一次分配时应视部门绩效的实现情况做适当的比例增减。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的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被评为国力标兵的员工等。

  二、奖金额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评奖方案,作出规定,也可由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作出决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条:法定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七条: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七章薪资调整

  第三十八条:职位分类及薪等、职等和薪级的设置

  公司员工的职位分为两大类七岗系:即职能类(含经营岗系、管理岗系、专业岗系、事务岗系)和技术类(含销售岗系、服务岗系、修理岗系)。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将职位分成十四个薪酬等级,其中又将技术类职位分为五个职等,每个职等内设二个薪级;将职能类职位又分为初任、熟练、资深三个职等,其中初任职等内设二个薪级,熟练、资深职等内各设三个薪级。职位分类及其薪等设置见附件六:职位分类与薪等表。

  第三十九条:薪等职等薪级的释义

  一、本制度所称薪等是指集团公司通过职位价值评估,依据集团公司、子公司设置的职位,把职务层次、薪资水平相近的集合起来列为一个等,按薪资水平由高到低,序号从一开始,由小到大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薪等设置为十四个。

  二、本制度所称职等,是指集团公司为同一职位,按其工作深度、专业素质、技能要求不同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职等,按职位分类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等。

  三、本制度所称薪级是指集团公司在同一职等内设置的若干个薪酬标准不同的级别。本制度现行薪级按职等和薪酬标准由高到低,序号从一至八共设置八级。

  试用期内的新员工、学徒、实习生、子公司年薪制员工的薪酬未列薪级。

  职等与薪级的设置及基准工资标准见附件七:集团公司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八:4s店年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九: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地市店适用),附件十一: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二: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省内地市店适用)。

  第四十条:薪资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依据集团的总体效益和经营发展、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和员工个人绩效等情况,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调整员工薪资:

  一、调整基准年薪和基准月薪(以下统称基准工资)标准(简称调标)。

  二、调整工资提成计算方法。

  三、调整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

  四、调整年度绩效奖的计提方法。

  五、调整员工的职位及其职等薪级(简称调级)。

  第四十一条: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

  一、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结果、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预算等因素,每年为每个职级薪级设定或调整基准工资标准。

  二、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拟订,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基准年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标利润的多少;

  ③经营条件的不同,包括经营汽车品牌的知名度、区域内相同品牌的竞争度、公司员工总数的多少、管理团队的配置等情况;

  ④职位的不同。

  2、方法:

  基准年薪=职位工资(中位标准工资)×职务系数×目标利润系数×经营条件系数。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四、基准月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职位、职责和任职资格;

  ③工作环境。

  2、方法: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工资提成计算办法的调整

  集团公司授权子公司依据业务市场发生的变化,在既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适时制订或调整<工资提成计算办法>。

  <工资提成计算办法>须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超额利润提成奖提成比例的调整

  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员工职位、职等、薪级的调整

  一、职位调整及因其产生的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在工作单位内变动职位或在集团单位内变动工作单位、职位的,应按以下审批流程办理职位和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手续。

  (一)主管职位(含)以下员工的职位异动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流程:

  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工作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涉及变动工作单位的,<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异动前单位审核批准后,转异动后单位按异动前单位相同审批流程办理异动审批手续,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二)主管职位(不含)以上员工的职位异动薪酬调整申报审批流程:

  1、按集团公司内部招聘选聘人才制度和<要事审批流程>规定的权限下发任职通知书。

  2、按本条(一)款相同流程办理审核手续(公司负责人的审批权变更为审核权),签字同意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其中属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异动,由人力资源部先转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总裁批准。因职位晋升又设置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须办理两次异动申报审批手续。第一次是以职位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职位异动,第二次是以薪资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薪酬异动,是指考察合格后的薪酬标准执行时间。

  二、职等、薪级的晋升与下降

  (一)、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员工范围

  1、集团公司员工;

  2、子公司月薪制员工。

  (二)、职等内薪级晋升的基本条件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的,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

  2、调薪的间隔时间达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的。调薪是指调级,包括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上调一级以上薪资,按本制度规定上调薪级的,调标又调级的,但不包括调标不调级的。

  (三)职等晋升的基本条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条件晋级至上一职等薪级时,员工的能力、任职资格应达到该职等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员工任职资格的认定方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职位任职资格见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职等内薪级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从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从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达第十三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2、个人年度绩效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从该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二十四个月的,从距上次调整间隔时间达第二十五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五)职等薪级同时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按集团公司任职认定办法规定获得资格的,按前款规定晋升职等薪级,未获得资格的不予办理调薪,特殊情况需调级的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

  (六)职等薪级的下降

  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不合格的,从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级薪级,或转为试用或调整职位或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下降的薪级属下一职等薪级,以后薪级晋升遇升职等,仍需按职等晋升规定办理。

  (七)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1、子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子公司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晋级、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2、集团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晋级与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总裁批准。

  三、职位、职等、薪级调整审核审批内容与权限:

  <员工异动审批表>中设定的员工职位、职等、薪级异动调整审核审批内容权限如下:

  (一)异动员工拟任之新职位应在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年度人力资源(预算)计划,或临时批准的职位编制增减计划,职位编号等范围内。

  (二)异动员工应具备岗位说明书中设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职等薪级晋升、下降应符合本条设定的条件,薪资应符合集团公司公布并在实施中的基准工资标准。

  四、职位、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规范

  (一)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应字迹规范、清楚,选择异动类别准确,与异动有关信息填写不漏项,要真实,无论何种异动均应填报个人绩效情况。

  (二)审批内容权限按前款规定。

  (三)子公司办公室应填制本公司员工<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于每月五日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八章薪酬预算管理

  第四十五条:薪酬预算责任

  薪酬预算的责任人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员和部门负责人。子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薪酬预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审核、汇总子公司的薪酬预算,编制集团公司的薪酬预算。

  第四十六条:薪酬预算的主要内容

  薪酬预算是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社保费的预算计划。

  第四十七条:薪酬预算的主要依据

  薪酬预算主要依据有年度经营的kpi指标、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职位编制,员工素质与工资水平、社保缴费基数等。

  第四十八条:薪酬预算的基本方法

  确定薪酬预算内容及其主要依据的相关数据资料,分项编制汇总,具体方法参见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薪酬预算的控制

  薪酬预算控制可以运用产值(营业额)工资费用率变量控制方法,对非提成工资人员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方法,分块控制。具体办法在制定<经营责任书>的kpi指标时确定。

  薪酬预算控制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管理紧密结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条: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由公司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二、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五十一条:工资核算

  一、日基础工资=月基础工资÷25、17

  二、小时基础工资=日基础工资÷8

  三、加班工资

  公司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集团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1、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加班工资=小时基础工资×加班小时数;

  2、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2;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础工资×缺勤天数。

  (二)、迟到早退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五、统一使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六、填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说明

  1、应发款项=基础月薪+基础提成工资+应发绩效工资+福利(现金支付部分)+岗位津贴+加班费+路救补帖+其他应付款;

  2、个人所得税计税额=应发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

  3、个人所得税,按计税额和相关税率计算。

  4、应扣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个人所得税+住宿费+其他扣款;

  5、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合计应发)-应扣合计。

  第五十二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包括基础提成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算,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算。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性付清。

  2、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在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发,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仍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计算,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提,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提。

  3、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提,在年中离职的不计提。

  4、按前两款规定计提的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的实际支付比例限定在80%以内,支付时间限定在离职六个月后。因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支付时间可以提前。

  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基础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五十三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五十四条:薪资异动核算

  公司员工因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工作单位异动产生薪资及其支付人异动、薪级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必须凭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见附件四)和<员工异动审批表>。

  第五十五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子公司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公司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公司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负责人批准签字,再送本公司办公室核算。

  (二)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员工的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核算员工的应发绩效工资;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三)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四)办公室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子公司办公室沟通后,发出文字整改通知,子公司务必在下月进行调整。

  二、新子公司在筹建和试营业期间的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由筹建组织或新公司相关责任人依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员工基准工资和<员工考勤汇总表>及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筹建组负责人或新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发放。

  三、集团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依据<考勤汇总表>、<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由财务部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

  第五十六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五十七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公司员工管理奖罚制度 篇5

  1、每天根据组长分配的配货快递单,严格按公司规定要求进行拣 货,准确、准时完成组长分配的配货任务;

  2、配货过程中,发现商品批号、规格与实际商品不一致时及时向组长汇报与客服协调沟通,共同维护库存准确性。

  3、配货过程中能够对所做的工作及配好的货物的`准确性负责

  4、配货过程中,爱护各类设施设备与工具(手推车)等,使用完 毕及时归位,发现破损及时上报主管处理;

  5、根据组长安排,每天下班前做好分管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保证配货区整洁有序;与装卸货人员通力合作,做好货物的上下架工作。

  6、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7、积极参加公司与部门组织的培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商品知识水平,不断探索提高配货准确率与工作效率的办法。

  8、对提高配货准确率与拣货效率的方法、措施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流程优化有建议权

  9、按时高效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公司员工管理奖罚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2)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5)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六章附 则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严禁挪用公司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