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是热心网友“clgh8216”整理的读《热爱生命》有感【精华12篇】,以供参考。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
从来没有如此痴迷疯狂地爱上一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并没有觉得乏味或厌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仿佛自己也来到那个情景,随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难过而难过,度过一幕幕难忘的镜头……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
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2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3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与张海迪相比,我什么都不是。因为有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然后去旅游,最后一周做作业,但是我经常后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业,很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热爱生活,不要浪费它。、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4
从来没有如此痴迷疯狂地爱上一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并没有觉得乏味或厌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仿佛自己也来到那个情景,随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难过而难过,度过一幕幕难忘的镜头……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
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5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应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可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我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欢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我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必须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6
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我在通读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热爱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识到人在面临对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胁的事物时的那种绝望和本能地随之而来的让自己活下去的坚定信念。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独自面对眼前的这个噩梦。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唯一的一丝杂色就是他,再没有别的了。他的内心此时就像周围的世界一样冰凉、失落,同时只感觉自己像要被这片怪兽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没一样,他着实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惧占领了。如果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并肩作战,那么不论这里的世界有着怎样狰狞的面孔,他也不会觉得害怕,始终有一种东西会温暖他被寒风吹得冰冷的双手和脸庞,会在他身处险境时带给他希望和勇气。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难之时遭到同伴的抛弃也许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尽管频遭打击,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泪水谱写成的生命赞歌将会一直回响在我的心中。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7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热爱生命》,它使我对生命有了深刻的思考。
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经常大把大把的花钱。后来,他被查出得了恶性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可以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虽然如此,命运之神还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虽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后来还是觉悟过来了,抓住时间,从一个差生飞跃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如我是命运之神,我一定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告别世间呢?
睁开眼睛,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暑假一到,晚上就十点钟睡觉,早上八点半才起床,整天懒洋洋的。如果不是他,我还真不知道接下去我会怎么样。感谢他生命尽头的觉悟,让我提前觉悟了。我知道我今后该怎么去做了!
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珍惜它,不要在有生之年无所作为。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8
从来没有如此痴迷疯狂地爱上一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并没有觉得乏味或厌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仿佛自己也来到那个情景,随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难过而难过,度过一幕幕难忘的镜头……
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
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
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9
走在林间小路,捧着这部伟大的著作,细细品味。阵风过后,地上的落叶沙沙作响,合上书本,我的心也像这落叶一样久久不能平静。我轻轻感叹,为主人公的坎坷遭遇感慨,更为他因热爱生命而顽强拼搏的精神所感动。
第一次接触《热爱生命》这部书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刚上初中,对“生命”的理解为与朋友一起快乐生活。也许是那时思想肤浅,当我读完《热爱生命》这部书后,我只认为主人公的命运悲惨,而书中所描述的在恶劣条件下与自然抗衡的主人公,只是小说中虚构的一个人物,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
随着时间推移,我接触到的人和事例也愈加丰富。于是我开始思考,是什么原因使得如此多遭受磨难的人能够和主人公一样,百折不挠,最终成为生命的强者?
于是,我再度翻开这部书,深深的感悟其中的内涵。
在美国那个现实而又残酷的年代,每个人都遭受着不同程度的生活压迫,因而每个人都抱有一朝成为富翁的念头。书中的主人公是美国西部淘金者中的一员,怀着淘金梦与同伴一起拼搏。后来,他的朋友却无情的抛弃了他,他只得只身一人留在茫茫雪海中。在他身心遭到巨创时,大自然又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一匹生活在雪域中的狼,因为恶劣的气候难以生存。当这匹狼发现主人公后,就一直尾随他,想要吃掉他得以生存。这匹狼一路上拖着瘦弱的身躯,舔食着淘金者的血迹。终于,人与狼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厮杀。出乎我的意料,最终主人公咬死了狼,喝了它的血,活了下来。
那是一种怎样的.勇气和魄力,是人类可以改变自然规律。我想这一切都来自于对生命的渴望和决定的信念。因为他们热爱生命,才能使自己的生命延续,也正因为他们热爱生命,才能为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面对当今社会,竞争必不可少,但最重要的是要有追求成功的意识。也许有人抱怨成功总不属于自己,上天总是捉弄自己。请改变这种想法吧,不要怨天尤人,而是认真的思考自己是否将成功放在事关生死的重要地步。
每个人都热爱生命,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将事事看做生命,因此我们要珍视生命中的一点一滴。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0
生活有时对某些人也许是不公平的,但生活却永远在自己的手中掌握着,那么放弃和坚持也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当你孤身一人行走在荒芜人烟的荒野上,当没有食物和水源,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这样的残酷遭遇是让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接受的,但我看到文中淘金者独自一人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荒野里时,他面对的是饥饿,是疼痛,是种种生与死的考验。“我该如何走下去?”这句话他无数遍的在心里问自己。但当他面对与他同样遭遇的狼时,他也没有放弃自己对生命的追求,最终他战胜了狼,也战胜了他自己,他赢得了再次活下去的机会!
当我看到主人公面对不公平的遭遇时,却始终坚持不曾放弃,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受到生命的`伟大和意志的坚强!当我看到主人公命垂一线,万念俱灰时,却始终坚定自己的信仰,依然坚守做人的道德。我想到了
人之初,不就是这样吗,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或逃避或面对,不同的选择不同的结果。就像主人公一样如果他放弃,很简单,被那条饿狼吃掉,生命也就从此终结,坚守了一辈子的信念终究是放弃了,那么他的一生都将因放弃而被生命淘汰。可是他却“傻傻的”“傻傻的”坚持着,因为他相信,生命的伟大;他相信明天清晨的彩虹是别样灿烂的;他相信自己生命的长度是无限的。所以他成功了,他的成功挽回了自己生命的延续,但是只要生命没有结束,危险就无处不在,我们不可以阻挡危险的发生,但我们可以用铁一般的意志去与它抗衡,直到胜利,直到成功,直到生命的尽头
读到书的结尾,我合上书又一遍重温书名“热爱生命”,这简单的四个字,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生活因为有了生命而丰富,生命也因为有了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而精彩!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比电视剧情节还丰富的经历连在一起便成了生活。我感谢生命,给了我打败困难的机会;我感谢生命,让我拥有超乎他人的“优越感”!
今天我在困境中崛起,从泥潭里爬起,无论在任何困境下乐观坚强的我总会找到胜利的出口,寻找那属于我应得到的快乐和幸福!
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翱翔天空的雄鹰,不惧电闪和雷鸣;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破土而出的小草,不惧风雨和阻挡!
感谢生命,享受人生,为你的坚强喝彩!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1
伴随着渐浓的春的气息,品读着汪国真的诗歌《热爱生命》,就这样任一字一句在脑海中静静盘旋,流淌出来的意境化作瓣瓣心香,每一瓣都与心弦共鸣,每一瓣飘落心海都泛起阵阵涟漪。
不知道怎的就喜欢上了这首诗,也许是因为它的标题——热爱生命吧。热爱生命,我觉得这样像是一种劝告,更像是一种激励。从题目开始,一种执著的信念便灌注到字里行间,从容不迫。这首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方面着手,展示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无悔追求。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想要成功,就要落实到行动。也许这条路上有许多风雨,但是,正是这些风雨组成了最美、最完整的风景。向着目标不断努力前行,风雨之后迎接我们的,必将是彩虹下的`万千绚烂。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泰戈尔曾说过“眼睛为她下着雨,心却为她打着伞,这就是爱情。”我们无需深究,只要明白作者心中的执着,与真、实、纯之美,足矣。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追逐梦想的路,总是坎坷又艰辛。当成长穿过了疲倦与困难时,记忆之中最深刻的就是自己坚定不屈的身影。生命,是在追求中陶醉,奋斗中绚烂,挫折中完整。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希望的种子深埋土下,相信它总有一天会发芽。山间的泉水经过一路曲折,才唱出了一曲玲珑悦耳的歌,努力过、奋斗过的笑容必将无比灿烂。
我们是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应当奋斗,我们应当坚强,我们应当去追梦!不论成功与否,人生不能没有拼搏,而拼搏,则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墙角中的种子,没有阳光雨露,却也发芽;失了双脚的鸭子,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尊严,我想,我也将秉持坚定的信念,作好面对困难的准备,尽我所能,追我所求。努力学习,走好成长的每一步,争做新时代的好队员!
我愿做一只暴风雨中的雄鹰,搏击着茫茫万里长空,迎接属于自己的黎明!我也会永远记得“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2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宝贵之处正在于此。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既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值得我们用心审视与感悟。
读了《热爱生命》一文后,文中主人公的光辉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惫,然而他生命决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泽地上的浆果、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坚强的意志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了。
命运有时是非常残酷的,只有永不言弃的人才能战胜厄运。例如,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宾逊因乘船遭遇暴风失事,漂流到荒岛,没有人居住,到处是乱石野草。鲁宾逊孤独无助,面临的是严酷的生存问题。要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需要怎样的意志和创造力啊!然而,鲁宾逊凭着顽强的意志找到了水源。在有树荫的地方盖起了住所来防范野兽,解决了生存的问题。同时,又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解决了食物问题。凭着这份坚强,他在这个岛上生活了20年,这说明人的生命意志是十分顽强的,只要不放弃,就有可能战胜一切。
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由于一场高烧差点丧命,虽然幸免于难,却留下了后遗症——她看不见,也听不见。当时她仅19个月大。面对这样的打击,海伦并不轻易认输,她开始用感官来了解这个世界,凭着顽强的精神她7岁时就发明了60多种手势。后来,又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大学。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来鼓励残疾人群,她对生命的热爱,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使她被授予美国公民最高荣誉——总统自由勋章。
蜘蛛织网,历经八次而最终成功,风吹破了,再结,雨淋坏了,再来……小小的生命竟有如此顽强的意志!看,爬山虎虽屡遭挫折仍然奋力攀登,顽强生存。热爱生命,让我们再次回味书中的经典:“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去。”
朋友们,当生命的意志如此顽强,你还会虚掷生命吗?让我们热爱生命,善待生命,共同点亮永不熄灭的生命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