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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合同【精选5篇】

时间:2023-07-22 09:36:49 其他协议

  下面是热心会员“xiangu”分享的项目委托合同(共5篇),供大家品鉴。

项目委托合同

项目委托合同 篇1

  工程项目名称:xx籍教师招待所

  委托人:上xx易学院

  管理人:x理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珠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xx)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6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月 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管理人:(签章)xx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xx社营业部 账号:

  账 号:xxxx

  邮编: 邮 编:5zxxx5

  电话: 电 话:2x78xx0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做虚拟办公室项目,经双方协商就此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

  1.乙方提供商用虚拟办公地址,提供呼叫中心电话服务,代发信函、邮件并及时反馈,此项服务为元/年。

  2.以客户名义来电,根据客户指令处理商务的联络事宜,提供10张/月(含10张)以内的文章简单打字服务,超出按元/张收取费用,以上服务为元/年,每月可使用会议室次,限2小时/次。

  3.提供网页设计,按元/页收取,网站制作除应交纳域名、空间、推广费用外不另交费用(域名、空间、推广费报价见附件)。

  4.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拟订以及商业方面的咨询,不提供诉讼的辩护服务,按元/年收费,不限次数。

  二、工作时间

  1.“五一”、“十一”、春节等大型节日正常休息。

  平常每周工作7天,每天上午9:00到下午6:00。

  2.办公间的人员安排

  安排专人负责,对于客户的不同要求给与相应的对待,合同期间服务不中断。

  三、支付方式

  。

  四、支付时间

  签约后当天交付,签约一年,以营业执照的时间到第二年的相应时间。

  五、甲方应遵循的义务

  1.甲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可留出乙方的单位电话与地址。

  3.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乙方应遵循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合同期满,停租或续签,需另签合同予以补充说明,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3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项目委托合同 篇4

  甲 方:

  地 址: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 方:

  地 址: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

  第二条 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履行地及结算。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

  第五条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乙方解决。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

  第六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 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

  第八条

  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暂按一美元元人民币计算)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 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 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

  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帐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帐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 垫款处理

  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 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8条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 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 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 仲 裁

  1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5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 项目,委托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 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 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 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项目内容:

  五、项目完成标准、时间与质量考核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 服务费: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 元;

  2. 付款方式:双方约定以下第 款执行:

  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日之前支付 元;

  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届满后 日内,委托方一次性支付给受托方。

  3. 受托方每次领取服务费用时须向委托方提供真实、有效、足额的服务费发票。

  五、违约责任:

  .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 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 本协议属于项目委托合同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补充条款:

  委托方: 受托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