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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房屋租赁合同【汇编7篇】

时间:2023-07-26 11:07:59 租赁合同

  以下是热心网友“jiumu”分享的场地房屋租赁合同【汇编7篇】,供大家赏析。

场地房屋租赁合同

办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篇1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性别:

  地址: 邮码: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性别:

  地址: 邮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包括水、电、物业管理费。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整。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在每月 日至月底内支付下一个月的租金,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如乙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其所带来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维护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在大修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陈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满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九条 因乙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结构及设备、设施等。

  第十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年度交纳年租金的5%。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补充协议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名称): 乙 方(名称):

  甲 方(本人)(法定代表) 乙 方(本人)(法定代表)

  签署: 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暑: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场地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位于xx六楼有一套住房,乙方因承包xx,特向甲方提出租用该套住房,现就有关租房事项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1、由于住房几年无人居住,部分设施及装修已遭破坏,所以,乙方必须自行装修改造。甲方免收一年房租费。

  2、租用期限4年,即: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收费年限从 年 月 日起。只交三年的。

  3、租金,每年一仟元,共计叁仟元整。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4、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和水电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自觉修复或更新。租用期满后,乙方所装修和增设的门窗等,一律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仍需继续租用,可以续交租金每年 元,或再行协商。

  5、乙方在租用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主到供水、供电部门交费,用电卡和水表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新。

  6、在租用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该住房。如有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首次装修费5000元,并退回未居住期的租房费。乙方如有违约,提前退房,甲方有权不退所有已交的房租费和收授不能搬走的装修设施。(主铁防盗门、铝合金推拉窗、防盗网)

  7、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经营场地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路弄号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补充协议中,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证书编号 。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上述的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赁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付款方式如下:付叁押贰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即个月的租金,计元;乙方应于每

  提前天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5天不交纳房租(由于乙方原因),则甲方有权非正常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关系正常终止时,甲方收取的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以乙方。

  四、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设备、有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六、房屋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遭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房屋私自转租或分租。

  4、乙方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利用屋内电话申请任何通讯类型产品。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中途擅自收回该房屋的,在乙方支付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外,将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无息归还乙方,另行支付相当于保证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

  3、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需结清本合同内规定支付的费用,甲方扣除乙方已租住日期的租金后,将剩余租金归还乙方,另甲方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伪约赔偿。

  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市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有关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连同补充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场地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位置及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位于房屋场地,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房屋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场地用途

  该房屋场地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元/月),房屋押金(个月,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五条 其它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及有线电视、物业费由乙方承担,并按帐单如期缴纳。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承租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场地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办公房屋及场地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办公房及场地,面积平方米,用于乙方办公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第三条租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标准为:0元/年,即甲方免费出租。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从事的经营范围进行监督,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办公房及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房屋(建筑物/场地)租赁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平等协商一致,共同拟定合同文本,现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街(路) 号(铁路房号: 房 /自管),建筑(场地)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用于 (经营项目)。乙方提供相关经营资质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合同附件存档。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税费

  1.租金标准:每年为 元人民币(下同),大写: 元;租赁期限内租金共计 元,大写: 元。

  2.租金支付方式:(1)一次性缴纳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全部租金 元,大写: 元;

(2)乙方按季度(半年/年)缴纳租金。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首次租金 元,大写:

  元;乙方第二次及以后缴纳租金时,需在前次租金期满前30日缴纳。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不得低于年租金总额的10%),用于乙方按时、足额缴纳采暖、水、电、煤气等费用的履约保证。如租赁期间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4.甲方承担房屋(建筑物/场地)的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乙方承担除甲方承担上述税费以外各项税费。

  5.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租赁期内房屋(建筑物/场地)的采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如乙方未按规定缴纳上述相关费用或对房屋(建筑物/场地)原貌、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按价等值扣除,代乙方缴纳或赔偿。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缴纳上述费用或支付赔偿的,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补交履约保证金。

  6.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已足额缴纳各项费用和未发生赔偿的,甲方将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返还乙方;乙方欠缴各项费用或发生赔偿的,甲方将扣除欠缴各项费用和赔偿金后的剩余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使用及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甲乙双方按房屋(建筑物/场地)现状交接时,在《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附录1)中明确现有装修及设备、设施状况。《房屋交接验收记录》作为甲方将该房屋(建筑物/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建筑物/场地)时的验收依据。

  2.乙方在租赁期内,对该房屋(建筑物/场地)(包括外墙面悬挂物、搁置物破损、脱落)及所属设备、设施承担管理和维修义务,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该房屋(建筑物/场地)及所属给排水、供暖、供电、供气、

  消防、屋面及其他设备、设施影响乙方经营或造成乙方及第三方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维修不善、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使用状态,督促乙方及时进行维修。

  3.乙方不得对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进行改建、扩建、新建。

  4.乙方使用房屋时因经营用途需要及其相关部门要求,需在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现状基础上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投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期租金总额的50%(乙方对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已有预期),费用由乙方承担;增添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如违反此约定,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原貌,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和治安管理等规定,需要地方政府及铁路相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搬出,乙方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需要改变房屋(建筑物/场地)使用用途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租赁合同需要变更时,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甲方将房屋(建筑物/场地)权属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条款继续有效,甲方、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变更合同主体补充协议。

(二)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擅自将房屋(建筑物/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从事非法活动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活动的。

  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超过1个月的。

  4.租赁期间,乙方收到公安机关或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处罚通知书后,未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

  5.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物/场地)主体结构的。

  6.损坏、破坏房屋(建筑物/场地)设备、设施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的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建筑物/场地)的,负责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年租金10%的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期满前退租的,负责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遇有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等,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30日内腾空并退出房屋(建筑物/场地)。甲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未履行期限租金,并对解除合同免责,对乙方各种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经营损失)不予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建筑物/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2.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同时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书》(附录2)。

  3.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地方政府和铁路有关安全、防火、治安、卫生、环保等规定,遇有检查需整改时,必须按要求的时间整改完毕,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给予协助和配合。

  5.乙方不得经营扰民项目,扰民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路,不得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因火灾、盗抢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其他连带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此房屋,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4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即可重新招租。

  7.合同终止次日起,甲乙双方对房屋(建筑物/场地)及所属设备、设施状况进行检查验收,双方签署验收记录后,办理退租手续。乙方必须在5日内搬出并腾空房屋(建筑物/场地)交还甲方。甲方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后,乙方仍存放在该房房屋(建筑物/场地)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8.其他。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房屋(建筑物/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日期以第三条约定的起始日期为准。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