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辽宁省教育厅、省监察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印发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和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XX学校先后召开领导班子会、教师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1.XX学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面对乡所属七个村十三个屯进行招生,遵循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外地户口在本地暂居的儿童,XX学校也全部接收,且不收取任何择校费、赞助费等,保证与社区内儿童同等待遇。
2.新一年学生免试入学,不分重点班,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从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3.XX学校现有20个教学班,从未设置快慢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教师配置根据所学专业合理均衡,保障了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二、规范考试评价与次数
1.XX学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XX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我校在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努力提高办学水平,为我校和谐、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