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根据乐办字[20xx]48号文《关于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于20xx年7月18日—2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对农村“三资”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二、加强领导,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责任
为了认真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我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彩东同志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小组,分三个片开展了一次全镇范围内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对照检查内容,逐村逐条进行检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从而强化我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三、建章立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秩序
在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自20xx年10月成立“村帐镇代理办”和“公共资源交易所”以来,各项制度均已建立。并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制度、规范报帐程序,严把财务手续,落实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村级集体资金使用安全,运行平稳。凡是涉及到土地承包、工程招标、变更、发包集体资产资源转让等活动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实行定点招标,招标单位要制定操作规程、方案和工作规范,做到有章可循。
四、自查情况
在全镇农村“三资”管理自查自纠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一清三建”的方法步骤来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发了《**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经管站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全部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已经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现象,各村报账员每月报账都是实报实销,不领取备用金,不存在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和无审批大额现金支出现象;现金、存款已严格执行日清月结、账账相符的对账制;收入支出已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组集体各项收入及时入账,全部使用县财政农委监制票据,并由三资中心统一管理,所得收入纳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帐内核算;村组集体各项收支票据基本做到手续齐全,原始票据经过村三委审核把关,再由镇政府审核审批;目前各村组非经营性支出已严格自控,大额开支基本由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并附记录,基本无新增债务发生。
五、结语
通过本次农村“三资”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我们进一步强化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责任,建立了完善的制度,规范了工作秩序,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为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