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同志有关问题的
一、关于张××同志有关问题的
二、导语:根据群众反映及领导交办,我们于2005年3月22日至6月22日,对群众反映××乡××村党支部书记张××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将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三、被反映的自然情况:张××,男,1951年5月出生,××乡××村委会人,汉族,初中文化,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任××乡××村党支部书记。
四、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核实查明的情况:
1. 反映的主要问题:(1)张××在担任××乡××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取双份工资。(2)张××在立案前退赔了兼职的工资,表现出较好的悔过态度。
2. 经初步核实查明的情况:根据调查组调查取证,张××确实存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取双份工资的问题。然而,在立案前,张××已经退赔了兼职的工资,并表现出了悔过态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张××退赔从镇水产站领取的56元工资款。
五、承办人员的意见:调查组认为,张××虽然在事实上存在错误,但在悔过方面表现出较好的态度。因此,我们建议对张××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工资款。
六、落款和时间:××调查组,调查人:王××(纪委委员),李××(镇干部),2006年12月1日初核报告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调查报告是调查取证结束,经调查组集体讨论后,在事实材料的基础上形成的向组织报告调查结果的综合材料。这里强调一点:调查报告虽然与初核报告等材料有相似之处,但不能照搬。以前我们存在这样的问题。附样式关于张××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根据××镇××村委会群众举报及初步核实,经2006年9月18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取双份工资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组随后对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张××,男,1959年9月出生,汉族,进贤县××镇××村委会人,大专文化,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转聘干调××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1999年10月兼任××镇××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月工资5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