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我司自2005年9月开始生产以来,在贵局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经过公司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对此我司表示衷心的感谢。2014年3月13日,贵局对我司重金属排放进行抽查,发现我司的总排放口“镍”为 mg/L,超出现有标准/L,PH值为,超出现有标准6-9。收到贵局检测报告后,我司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经过贵局督查人员和我司技术人员在现场认真研究分析,其主要原因主要是:由于老员工离职,今年新招聘的污水处理人员(熟练工),工作交接不是很清楚,进入岗位后操作技能培训未按规定完成,以致对我司这套设施的操作还不是很熟练,对处理系统中的重点部位关注度不够。在镍沉降过程中对PH值的掌握不够准确,没有调整到位,使得镍的沉降不够充分,在对排放水的回调过程中又加酸过多,并未能及时发现造成PH值呈现酸性。处理系统中的活性碳和离子交换树脂已有半年未作更换,存在失效的可能性,系统的处理能力存在下降的风险。加之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和监督不够,思想上麻痹,以至于没有及时发现以上超标情况。
二、处置方案
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我司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严格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强化目标责任,为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我司决定采取以下处置方案:
1. 接收市政府关于处置车辆的抄告单(或国资委关于处置的批复)。
2. 依据抄告单精神,联系单位交车,及时更新市直单位旧车处置管理台帐。
3. 联系拍卖公司,落实车辆停放场所。交车过程中,接收车辆及相关资料(车辆登记证、行驶证(正、副本)、车辆购置税证及保险手续等),填写《市直单位处置车辆交接书》和承诺书。
4. 联系评估公司对车辆进行评估,向其提供车辆相关资料复印件及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便其出具评估报告。
5. 收到评估报告后,向国资委资产科请示核准评估报告。核准下达后,联系拍卖公司准备拍卖事宜。核对拍卖公司提供的(拍卖前)资料。
6. 竞买人到拍卖公司报名参加拍卖,每位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 公开进行车辆拍卖。
8. 车辆成功拍卖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竞买人的保证金,买受人在拍卖会场与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等,中标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我公司账户并向我公司提供书面说明(买受人姓名、转账保证金数量等),竞买保证金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
9. 核对拍卖公司提供的(拍卖后)资料。
三、结论
通过本次处置报告,我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置方案。希望通过本次处置,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司的环保意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为环保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