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为贯彻落实《xx市整治全市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工作方案》(百食药监办{20xx}88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在高度重视下,于20xx年7月8日由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岗位员工按照公告内容结合公司实际逐条逐项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二、自查情况
(一)购销渠道合法,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审核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公司所有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资质合法,有效。
(二)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经营工作,不存在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行为。
(三)郑重承诺: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四)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
三、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们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准备和自查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难免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经营工作做的更好。
四、展望
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经营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器械服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