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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精华5篇

时间:2023-10-08 17:51:17 综合范文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在财务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第二条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

  第三条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第四条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额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第五条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账凭证并及时传递。

  第六条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开展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第七条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第八条核实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放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第九条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第十条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第十二条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保证帐账、账证、账实、账表四相符。

  2、审核日常报销凭证,杜绝多报、假报、虚报、无证报销现象;负责审核收付款凭证,保证债权债务的真实准确。

  3、编制报表。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2

  一、遵守国家财政方针及医院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省、市、区、县各类医保病人的住院费用及长期门诊核算。

  三、每月按时将参保人员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结算报表经科长审核后,报送各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同时上报医院财务部门。做好拨款登记并认真核对拨款金额,对医保局不及时拨回的款项进行催拨和询问。

  四、做好每月医保病人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科长汇报。

  五、及时准确发送出、入院周报,妥善保管医保证,不随意外借,做好传送登记。

  六、积极参与参保人员住院管理,及时向科长报告本岗位发生的问题。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好核算工作,定期对账,做到账账相符。

  七、做好本岗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八、负责解答医保患者、临床科室对医保事宜的咨询。

  九、完成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3

  一、遵守国家财政方针及医院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省、市、区、县各类医保病人的住院费用及长期门诊核算。

  三、每月按时将参保人员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结算报表经科长审核后,报送各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同时上报医院财务部门。做好拨款登记并认真核对拨款金额,对医保局不及时拨回的款项进行催拨和询问。

  四、做好每月医保病人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科长汇报。

  五、及时准确发送出、入院周报,妥善保管医保证,不随意外借,做好传送登记。

  六、积极参与参保人员住院管理,及时向科长报告本岗位发生的`问题。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好核算工作,定期对账,做到账账相符。

  七、做好本岗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八、负责解答医保患者、临床科室对医保事宜的咨询。

  九、完成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4

  卫生院医疗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5

  一、日常管理

  (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24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资料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坚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仅有病案资料所反映的情景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资料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善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务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政处或医患办签字。

  14、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件带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资料,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15、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室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6、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