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是热心网友“xefec310”整理的粮食买卖合同【汇编10篇】,以供借鉴。
粮食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色拉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二、产品名称:色拉油、大米
三、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优质东北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截止。
五、质保证金
1、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质量/价格诚信保证金壹万元()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装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标准,甲方交适当容器压金(二个容器/XX元),
3、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供货方式
1、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货,甲方在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时内必须送到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当月(1---5号)出厂合同价进行计算结算,每市斤乙方收取元人工及车旅费,
2、大米按当月(1---10号)的大米生产厂家发货金额单据为准,每袋大米净重(50斤)计算,乙方收取2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
3、结算时符上当月购色拉油、大米合同发票,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
4、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的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扣出。
八、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和每月在市场购买200斤色拉油、200斤大米的一次权利。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
九、合同方式
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xx年x月x日
粮食购销合同 篇2
甲方(买方): 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
甲方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公开招标市储晚粳谷,乙方参加投标并中标,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品种: ;
产地:
生产年份: 年;
数量: 吨。
二、质量标准及用途:国标 三等及以上,用于市级储备。
三、价格:每吨 元整(含包装)
总金额:
四、包装:采用国标旧麻袋包装,净重 公斤/包,双道机器缝口或手工(麻线)缝口9--11针。
五、交货地点:
六、验收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七、交货日期: 年 月 日前将货运至指定地点。
八、费用承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车站(码头),到站(码头)前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到站(码头)后费用由甲方负责。
九、交接责任:甲方在货物入库后按批次检斤验质。如发现数量或每包重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双方按《粮食运输管理规则》(国粮储〔1997〕255号)的规定办理;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双方委托浙江省杭州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样化验,并以其出具的质检报告结果为准,产生的经济责任,概由责任方负责。如乙方不按时派员会验,则以甲方验收为准。不合格部分货物由乙方在交货时间内予以补换。
十、货款支付:货到付款,乙方凭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向甲方结算。每一个标的可分两次结算,即甲方实际收到该标的 %以上货物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可开具发票向甲方结算 %的货款。剩余货款在全部货物到达并验收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开票结清。
十一、给付保证金的数额、时间。乙方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如无异议甲方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三天内归还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任何方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三、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粮食买卖合同 篇3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出卖给乙方,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生产年份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吨)包装规格单价(元/吨)金额(元)合同总金额(大写)
1、生产年份、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包装、单价、金额:
2、质量标准:本条没有规定的质量标准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民法典》62条第1条款规定办理。
3、交货期限、地点、验收方式、重量计量、超欠幅度、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交货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交货及验货地点:;
验收方式:重量计量标准以计量为准,双方应相互进行数量确认并书面签字,确认后总数量视为本合同的交付数量,在现场如果任何一方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并核实;买方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指标为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如对本合同货物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以的检测为准;
重量计量:;
超欠幅度:;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4、包装及计价办法:包装物由方提供,为包装物,甲方按照净重kg/包装袋交付;包装物不计价,不计重;
5、损耗承担及计算方法:
6、付款方式、发票交付及期限:
7、合同的补充、变更、转让及终止:
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合同为准。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的转让: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是在转让前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并签订书面转让协议,书面转让协议签订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特殊情况时,需要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同意,并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方可生效。
8、不可抗力及风险转移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时,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或部分履行的书面资料。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5日,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进行协商。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按照民法典规定处理。
货物的风险自乙方验收合格并实际接受货物之日起转移至乙方承担,对于乙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在乙方验收合格并实际接受前,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对于乙方拒收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因验收不合格而拒收、因甲方不按时交货而拒收等),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9、违约责任:
在甲方完成交付后乙方必须提取货物,乙方逾期不提取货物遇价格上涨按市场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跌按照合同价格执行。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如果毁约不提取货物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按照不提取货物金额%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
10、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签订同时双方均应该提供各自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收购许可证等证件,及所签订货物的质量卫生检验报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单据、函件等履行中的文书作为合同履行的证据是合同履行情况的说明。
1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生争议后,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鉴定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以传真件签署,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件有效,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正本在传真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对方。
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地点:
粮食买卖合同 篇4
立合同者:(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双方更好的发展,保证各种水果供应,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水蜜桃8000,鸭梨及红富士苹果。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种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内分三批交货,乙方负责以柳筐包装并及时运到甲方地点,包装筐费和运输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各类类水果的价格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当地收购牌价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给乙方。
四、如遇突发自然灾害不能如数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互相协商修订合同。
五、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甲方拒绝收货,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交货量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3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的上级单位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粮食买卖合同常规版 篇5
立合同者:(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双方更好的发展,保证各种水果供应,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水蜜桃8000,鸭梨及红富士苹果。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种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内分三批交货,乙方负责以柳筐包装并及时运到甲方地点,包装筐费和运输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各类类水果的价格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当地收购牌价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给乙方。
四、如遇突发自然灾害不能如数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互相协商修订合同。
五、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甲方拒绝收货,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交货量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3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的上级单位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粮食买卖合同 篇6
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第一条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品种
产地
商标或品牌
等级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用途: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名称(章): 买受人名称(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粮食购销合同 篇7
收购(需方) (简称甲方)
投售(供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信守合同”的原则,从今年新粮登场起,乙方愿向甲方投售当年地产以下粮食品种。甲方根据合同进行收购。现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粮食品种、数量、单价、投售时间,具体见下表:品 种质量标准数 量 (百公斤)价格收购投售时间全年合计 早灿谷(国家标准) / 公斤 月— 月 日中 晚稻杂交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优质 杂交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晚粳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
二、价格:早籼谷每 公斤 元,(其中市场 元,政府价外补贴 元)。杂交谷、粳谷按政府出台价格。
三、乙方投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并应主动把粮食运送到甲方收购地 过镑,入仓到仓内指定点。
四、甲方继续执行粮食分等论价,优质优价政策。
五、甲方按当时收购价即时付清乙方投售的粮售货款。
六、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次年1月底终止。
七、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 生效,于 失效。
合同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粮食买卖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给甲方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应物及价格
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二、合同供货期: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供货期内所有货物甲方审核无误后在2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三、每批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送货,乙方须按期、按量供应,送货时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四、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货物供应,保证质量,不得以假充真,保证向甲方供应的大米、面粉、油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送货时保证所配送货物是包装无破损、商标完整清楚的合格产品,且离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同时需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六、甲方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质量不合格,卫生不达标、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无检验报告单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进入我院。
七、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当月供货期满后,根据实际供应量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10日前到甲方报帐结算。
八、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货款,如无特殊原因,超过10日(即次月30日)还未支付,乙方有权中止供货。
甲方:
乙方:
日期:
粮食购销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吨晚籼稻销售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乙方就仓看大样确认后签订合同。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散装。
第四条 数量计算方法:数量以甲方地磅检斤过磅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仓号及时间:乙方在甲方号仓库提货。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合同价格为仓口汽车板价。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总价为 元。分批付款,款到发货。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签定后,无论市场价格变化如何,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 年月日--年月日完成。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遇雨顺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销方 购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粮食买卖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镇村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完善与规范我市储备粮食订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甲、乙双方根据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等,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品种和数量
品名
品种
产地
收获年度
数量(市斤)
种植面积(亩)
备注
合计
二、质量要求。交售“储备订单”粮食质量必须达到:水份13.0%以内,杂质1.4%以内,出糙率75.0%以内。脂肪酸值18.0以内。
三、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收购价格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粮〔XX〕8号、浙粮〔XX〕4号)文件规定,以中等质量标准为计价基础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采取如下定价和货款结算方式:
四、收割、交货要求。乙方应分品种收割、脱粒、扬净、晒干,分品种交货。甲方按不同品种分仓收购,分仓储存。如确因乙方条件限制,收购的“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翻晒、整理达标后予以收购,甲方尽力提供帮助和服务,但有关整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符合“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要求(包括泥芽谷、病霉谷、陈谷)的不予收购。
五、交货及结算时间、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结算时间至年月日止;交货及结算地点粮站。粮食收购必须凭售粮卡交售、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到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拒收按拒收货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贷款的%违约金,乙方逾期结算的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违约金。
3、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质量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鉴定费用最终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其它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粮食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粮食减产的,交售数量根据实际产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其中一份报粮食局备案),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镇村户
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盖章或签字)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电话:
委托代表:(盖章或签字)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