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在综合大检查领导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局建管科牵头,规划、质量、安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并联合县纪检委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县共检查建筑工程25项,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总投资亿元,涉及建设单位 25家,施工单位15 家,监理单位4家。
二、自查情况
1、工程立项、勘察、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等方面符合要求。用地、施工、规划许可证完备。
2、工程招投标符合规定,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工程认真执行安全监管条例和整改指令。
三、结论
根据自查情况,我公司承建的(工程名称)在工程立项、勘察、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等方面均符合要求,工程招投标符合规定,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工程认真执行安全监管条例和整改指令。特此报告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