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西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我们药店对自身的保健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首先,我们建立了完善的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包括索证索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储存制度、出库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培训等制度,并能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工作。
其次,我们经营的保健食品标识标签符合《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确保了消费者的权益。
再次,我们严格检查产品保质期,未发现经销过期保健食品。
在供货商及产品资质方面,我们能够索取供货商及产品资质,包括供货商许可证件、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注册批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从生产企业购进必须索取)。
在进货查验记录方面,进货查验记录及票据完整,记录和票据真实齐全,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在产品台帐方面,能清楚地显示进销存记录,记录包括所经销保健食品产品名称、进货时间、数量、供货商等内容。
最后,我们重视从业人员体检情况,从业人员均有健康体检证明。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们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