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及审验的通知》(德市发改行审〔20xx〕15号)文件要求,我处对20xx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1. 我们已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公示,并实行亮证收费,让公众对收费项目及标准有明确的了解。
2.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确保收费行为的合规性。
3. 已经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到办证机关进行《收费许可证》变更,保证收费许可证的合法性。
4. 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和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保证收费行为的合规性。
5. 不存在单位性质及收费依据发生变化,仍继续保留收费项目、维持原有收费标准的现象,保证收费行为的合理性。
6. 不存在“以证代文”、“以证代批”等违规行为,保证收费行为的合规性。
7. 我处不具备审批短期培训班的审批立项或备案资格,避免产生违规收费行为。
8. 相关资质证件尚在有效期,没有进行变更,保证收费项目的合法性。
9. 上一年度年审中没有发现问题,表明我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良好。
三、涉企收费情况
我局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收费规定,国家取消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已按规定落实到位。目前除需保留的xx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属经营性的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各学会协会的会员费外,我市系统各单位无其他涉企收费。通过此次自查,我局进一步宣传了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规范了各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优化了市场环境。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涉企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涉企收费监督管理,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总结
通过本次自查,我处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确保了收费行为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处将继续严格遵守收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涉企收费监督管理,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