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提供的已知信息,以下是一篇关于学校收费自查报告的范文: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我国七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本校工作进行自查,经过认真细致地自查,报告如下:
一、我校对上级的各项政策认真学习,认真落实,没有乱收费行为。在收费方面,我校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上核准的标准进行收费,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
二、收费过程中按规定使用了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专用票据),无私自印制、转让、代开收票据等行为。
三、有《收费许可证》,收费过程中实行亮证挂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标准详细地予以公示或发放家长通知书。
四、无私自涂改、伪造、转让、复印《收费许可证》等行为。
五、加强了对收费工作的管理,收费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并上缴专户储存,无隐瞒收入、虚报支出等行为。
六、无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我校一直将教育收费工作视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牵涉到千家万户,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为我国普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